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平顶山市科技功臣的决定

文号 平政〔2012〕38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2-00055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倡树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科技功臣评选办法的通知》(平政〔2011〕86号)的规定,经市科技功臣评审领导小组评选并向社会公示,市政府决定授予于励民等10位同志“平顶山市科技功臣”荣誉称号,每人奖励现金10万元。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科学技术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为我市提前全面小康提供科技支撑,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贡献聪明才智。
  附件:2011年度平顶山市科技功臣名单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 件

  2011年度平顶山市科技功臣名单

  于励民 平煤神马集团副总经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万 昌 平煤神马集团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张电子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赵鸿飞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娄红斌 中盐皓龙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卢振营 宝丰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杨宛玉 市农科院调研员、研究员
  韩德波 市林业技术推广站站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李志敏 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主任、主任医师
  岳小妹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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