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平政〔2012〕54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2-0006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平顶山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平顶山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出发点,以完善制度、理顺体制、健全机制为重要内容,从实际出发,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工程技术、宣传教育等措施,通过示范带动和典型引路,转变用水模式,创新用水机制,全面提升水资源现代化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高效利用,促进用水方式转变。坚持与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相结合,形成有利于节水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源头控制与末端控制相结合,以节水促减排,减少废污水排放量,改善水环境和生态恶化的状况;把创新作为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根本动力,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二)合理布局,突出区域建设重点。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的水量分配方案,明晰各级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承载能力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合理布局,确定不同区域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和发展方向,合理安排各类节水工程和节水措施,突出区域重点。   (三)制度创新,规范取水用水行为。通过改革体制、健全法制、完善机制,强化制度创新,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规范各行业用水行为,实现水资源的有序开发、有限开发、有偿开发和高效利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四)政府主导,鼓励全民共同参与。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主导作用,将节水型社会建设纳入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政府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具体落实相关节水措施;落实各级政府和用水行业的节水减排目标责任,建立绩效责任考核制度;逐步形成全社会广泛自觉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良好风尚。  三、总体目标  到2013年,全面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阶段工作。   (一)工作目标   1.基本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政策法规体系。   2.初步建立起高效、协调的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   3.初步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高效运行机制。   4.完成试点期节水型工业、农业、城市、生活等示范性载体的工程建设。   (二)量化指标  到2013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由2009年的88立方米下降到70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09年的58立方米下降到52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2009年的72%提高到76%;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由2009年的0.44提高到0.49;生活用水节水器具普及率由2009年的72%提高到81%;供水管网漏失率由2009年的25%降至22%;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09年的80%提高到86%,污水处理回用率由2009年的14%提高到20%。  四、主要任务  (一)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以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体系  1.建立和完善法规制度。制定出台《平顶山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平顶山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平顶山市非常规水源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2.建立和完善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完善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和用水计量以及统计制度。   3.建立和完善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实施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标识管理制度,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制度。   4.建立和完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提出重要河流湖库的限制纳污总量意见,强化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加强水功能区监测和饮用水水源保护。5.建立和完善经济调节机制。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完善节奖超罚的节水财税政策。建立和完善节水技术服务体系,促进节水技术的普及推广。   (二)推进用水方式转变,逐步完善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  以《平顶山市取水许可总量控制细化方案》和相关规划确定的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为基础,优化调配水资源,最大限度地把有限的水资源配置到合适的区域和行业,从宏观上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从微观上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加快转变用水方式,优化用水结构,形成节约用水的倒逼机制,大力推进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促进经济社会布局和发展战略主动适应水资源禀赋条件,以水定产业,以水定发展,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规模。根据不同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调整和控制城镇发展布局和规模。  合理调整农业布局和种植业结构,因地制宜优化确定农、林、牧、渔业比例,妥善安排农作物的种植结构及灌溉规模;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和工业结构,不断降低高用水、高污染行业比重,大力发展优质、低耗、高附加值产业;加强公共服务业用水管理,大力发展节水型服务业。   (三)大力发展各类节水设施,完善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的工程技术体系   1.农业节水。   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加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积极推广先进的田间节水增效技术,积极推进井灌区和重点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快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大力推广管道输水、喷灌和微灌等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推进节水灌溉规模化发展,积极发展林果和养殖业节水,积极推行村镇集中供水和农村生活节水。   2.工业节水。   促进工业结构和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和节水工艺,重点抓好火力发电、钢铁、能源化工、有色金属等高耗水行业节水减排技改以及循环用水工程建设,强化工业企业用水管理,提高工业用水的循环利用率,大力推动节水型企业建设,积极推进工业园区节水,加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大力推进再生水、矿井水、雨水等其他水源利用工程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3.城镇生活节水。         加快城市供水管网节水改造,不断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加强公共建筑、小区和住宅节水设施建设,推动节水器具普及推广应用,加强能力建设,完善计量监测、监控设施及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四)全面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完善公众自觉节水的行为规范体系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展开节水宣传和教育,强化公众的水忧患意识,培育节水文化,将节水行动渗透到日常生活、工作和生产中,加深公众对节水减排的认识,提高公众节水自觉性。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市节约用水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构建公众全面参与平台,倡导节水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形成自觉节水的社会风尚。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1年)  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规划,成立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召开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会议,制定各部门责任目标,签订建设责任目标书,加大建设试点宣传,提高全民参与试点建设意识,营造建设试点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阶段(2012-2013年)  按照《平顶山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全面推进试点建设工作,各有关责任单位按照签订的责任目标,负责试点建设各自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将试点建设工作涉及有关的资料、报告、数据、进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试点建设领导小组按照签订的责任目标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三)巩固阶段(2014年)  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对建设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进行评估和总结。对建设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力争一次性通过水利部的全面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节水型社会建设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保障、科学指导,动员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1.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平顶山市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日常工作。各县(市)、石龙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2.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区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负总责,将节水型社会建设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评体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并进行考核,落实奖惩措施,严格问责制。   (二)完善管理体制,统筹城乡水务   1.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在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合作,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节水管理机构。   2.加快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建立城市与农村相统筹、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相协调的水资源综合管理体制,统筹城乡涉水事务。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等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管理,保障城乡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与水环境安全。   (三)拓宽投资渠道,保障资金投入   1.将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逐步增加各级政府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投资规模和补助强度,设立节水型社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节水示范工程建设、节水型载体创建、节水器具推广和节水科研、宣传、培训等工作。   2.积极策划项目,加大资金争取力度。通过财政补助、减免有关事业性收费等政策,鼓励和支持节水技术改造和废水回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鼓励民间投资,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节水投融资机制。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强化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制定并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方案,继续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公众的水资源忧患意识和节水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舆论监督,公开曝光浪费水、污染水的不良行为,营造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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