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2012〕54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2-0006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平顶山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平顶山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出发点,以完善制度、理顺体制、健全机制为重要内容,从实际出发,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工程技术、宣传教育等措施,通过示范带动和典型引路,转变用水模式,创新用水机制,全面提升水资源现代化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高效利用,促进用水方式转变。坚持与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相结合,形成有利于节水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源头控制与末端控制相结合,以节水促减排,减少废污水排放量,改善水环境和生态恶化的状况;把创新作为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根本动力,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二)合理布局,突出区域建设重点。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的水量分配方案,明晰各级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承载能力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合理布局,确定不同区域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和发展方向,合理安排各类节水工程和节水措施,突出区域重点。 (三)制度创新,规范取水用水行为。通过改革体制、健全法制、完善机制,强化制度创新,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规范各行业用水行为,实现水资源的有序开发、有限开发、有偿开发和高效利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四)政府主导,鼓励全民共同参与。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主导作用,将节水型社会建设纳入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政府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具体落实相关节水措施;落实各级政府和用水行业的节水减排目标责任,建立绩效责任考核制度;逐步形成全社会广泛自觉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良好风尚。 三、总体目标 到2013年,全面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阶段工作。 (一)工作目标 1.基本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政策法规体系。 2.初步建立起高效、协调的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 3.初步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高效运行机制。 4.完成试点期节水型工业、农业、城市、生活等示范性载体的工程建设。 (二)量化指标 到2013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由2009年的88立方米下降到70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09年的58立方米下降到52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2009年的72%提高到76%;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由2009年的0.44提高到0.49;生活用水节水器具普及率由2009年的72%提高到81%;供水管网漏失率由2009年的25%降至22%;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09年的80%提高到86%,污水处理回用率由2009年的14%提高到20%。 四、主要任务 (一)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以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体系 1.建立和完善法规制度。制定出台《平顶山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平顶山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平顶山市非常规水源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2.建立和完善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完善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和用水计量以及统计制度。 3.建立和完善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实施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标识管理制度,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制度。 4.建立和完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提出重要河流湖库的限制纳污总量意见,强化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加强水功能区监测和饮用水水源保护。5.建立和完善经济调节机制。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完善节奖超罚的节水财税政策。建立和完善节水技术服务体系,促进节水技术的普及推广。 (二)推进用水方式转变,逐步完善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 以《平顶山市取水许可总量控制细化方案》和相关规划确定的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为基础,优化调配水资源,最大限度地把有限的水资源配置到合适的区域和行业,从宏观上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从微观上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加快转变用水方式,优化用水结构,形成节约用水的倒逼机制,大力推进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促进经济社会布局和发展战略主动适应水资源禀赋条件,以水定产业,以水定发展,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规模。根据不同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调整和控制城镇发展布局和规模。 合理调整农业布局和种植业结构,因地制宜优化确定农、林、牧、渔业比例,妥善安排农作物的种植结构及灌溉规模;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和工业结构,不断降低高用水、高污染行业比重,大力发展优质、低耗、高附加值产业;加强公共服务业用水管理,大力发展节水型服务业。 (三)大力发展各类节水设施,完善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的工程技术体系 1.农业节水。 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加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积极推广先进的田间节水增效技术,积极推进井灌区和重点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快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大力推广管道输水、喷灌和微灌等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推进节水灌溉规模化发展,积极发展林果和养殖业节水,积极推行村镇集中供水和农村生活节水。 2.工业节水。 促进工业结构和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和节水工艺,重点抓好火力发电、钢铁、能源化工、有色金属等高耗水行业节水减排技改以及循环用水工程建设,强化工业企业用水管理,提高工业用水的循环利用率,大力推动节水型企业建设,积极推进工业园区节水,加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大力推进再生水、矿井水、雨水等其他水源利用工程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3.城镇生活节水。 加快城市供水管网节水改造,不断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加强公共建筑、小区和住宅节水设施建设,推动节水器具普及推广应用,加强能力建设,完善计量监测、监控设施及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四)全面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完善公众自觉节水的行为规范体系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展开节水宣传和教育,强化公众的水忧患意识,培育节水文化,将节水行动渗透到日常生活、工作和生产中,加深公众对节水减排的认识,提高公众节水自觉性。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市节约用水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构建公众全面参与平台,倡导节水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形成自觉节水的社会风尚。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1年) 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规划,成立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召开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会议,制定各部门责任目标,签订建设责任目标书,加大建设试点宣传,提高全民参与试点建设意识,营造建设试点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阶段(2012-2013年) 按照《平顶山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全面推进试点建设工作,各有关责任单位按照签订的责任目标,负责试点建设各自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将试点建设工作涉及有关的资料、报告、数据、进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试点建设领导小组按照签订的责任目标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三)巩固阶段(2014年) 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对建设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进行评估和总结。对建设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力争一次性通过水利部的全面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节水型社会建设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保障、科学指导,动员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1.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平顶山市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日常工作。各县(市)、石龙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2.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区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负总责,将节水型社会建设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评体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并进行考核,落实奖惩措施,严格问责制。 (二)完善管理体制,统筹城乡水务 1.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在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合作,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节水管理机构。 2.加快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建立城市与农村相统筹、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相协调的水资源综合管理体制,统筹城乡涉水事务。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等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管理,保障城乡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与水环境安全。 (三)拓宽投资渠道,保障资金投入 1.将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逐步增加各级政府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投资规模和补助强度,设立节水型社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节水示范工程建设、节水型载体创建、节水器具推广和节水科研、宣传、培训等工作。 2.积极策划项目,加大资金争取力度。通过财政补助、减免有关事业性收费等政策,鼓励和支持节水技术改造和废水回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鼓励民间投资,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节水投融资机制。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强化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制定并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方案,继续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公众的水资源忧患意识和节水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舆论监督,公开曝光浪费水、污染水的不良行为,营造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