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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推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解读《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新华社记者顾瑞珍) 科技发展的未来,决定着中国的未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向来重视科技的发展。近日专门印发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这是指导我国科技改革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又一个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进入一个新的历史节点。
意见共8个部分21条,核心是解决科技和经济“两张皮”问题,推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真正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主体。
《意见》聚焦如何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企业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在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中处于关键环节和核心地位;只有以企业为主体,才能敏锐把握市场需求,有效整合产学研力量,加快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
《意见》指出,坚持企业主体、协同创新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主要原则之一。要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合作,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是,要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企业研发投入明显提高,创新能力普遍增强,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2.2%,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提高到1.5%,行业领军企业逐步实现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与国际同类先进企业相当,形成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充分发挥大型企业的技术创新骨干作用,培育若干综合竞争力居世界前列的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集群。
《意见》提出,要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吸纳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的决策,产业目标明确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组织实施。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建设,“十二五”时期国家重点建设的工程技术类研究中心和实验室,优先在具备条件的行业骨干企业布局。
科技部部长万钢表示,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创新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着力发挥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的作用,引导创新要素加快向企业聚集,使企业全面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意见》提出完善科技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的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科技有效支撑产业发展的机制。针对这点,《意见》明确,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到2020年力争达到15%左右。为实现这一目标,中国将建立科技有效支撑产业发展的机制,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部署创新链,突破技术瓶颈,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推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等产业快速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
《意见》要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重点,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路线选择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制定规划、技术标准、市场规范和产业技术政策等进行引导;加大对企业主导的新兴产业链扶持力度,支持创新型骨干企业整合创新资源。
《意见》同时提出,优化布局,防止盲目重复建设,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凝练重点,明确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充分发挥国家重点工程、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产业化项目和应用示范工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实现电子信息、能源环保、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等领域的核心技术重大突破,促进产业加快发展。
《意见》提出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改变以论文、项目、经费、专利论人才
良好的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是形成正确的评价导向,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活力的关键措施。
在评价方面,《意见》提出,根据不同类型科技活动特点,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制定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基础研究以同行评价为主,特别要加强国际同行评价,着重评价成果的科学价值;应用研究由用户和专家等相关第三方评价,着重评价目标完成情况、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技术成果的突破性和带动性;产业化开发由市场和用户评价,着重评价对产业发展的实质贡献。建立评价专家责任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
在奖励改革方面,《意见》提出要改革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建立公开提名、科学评议、实践检验、公信度高的科技奖励机制。提高奖励质量,减少数量,适当延长报奖成果的应用年限。重点奖励科技人才,强化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奖励导向。增加评审过程透明度,探索科技奖励的同行提名制。规范社会力量设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