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文号 平政〔2012〕68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2-0003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大信息化建设工作力度,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努力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根据《河南省信息化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政〔2009〕41号),现就加快我市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信息化放到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来抓

        (一)信息化是实现“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信息化就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历史进程。它涵盖了通信业、信息服务业、软件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其核心是通信业。加速信息化建设是加快实现“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和省第九次党代会明确要求:加快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服务水平。省委、省政府把信息化工作放在了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作为核心发展手段,纳入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优先发展。

        (二)进一步增强加快信息化建设的紧迫感。信息产业的发展事关产业结构调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客观需要。信息化建设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三化”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走出一条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科学发展之路,需要信息化提供智力保障和技术支持。

        放在全省发展一盘棋的大格局中,我市信息化发展与其他先进地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没有一家在全省有影响力的信息服务业企业,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度较低,信息化应用的综合指数和贡献率不高,信息化知识的宣传普及、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不足等。当前,我市信息化建设正处于从被动应对向有序发展的关键时期,跨越的可能与落伍的风险并存。因此,必须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抢占未来发展的战略制高点,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

        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和省九次党代会、市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把握“两化融合”的战略机遇期,以需求为导向,以电子政务为突破口,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以企业为主导,着力推进信息化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服务型政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的应用。

        (二)基本原则。统筹规划,集约发展。坚持统一规划,强化综合协调,完善信息化管理体制和协同推进机制。坚持集约建设,避免重复建设,促进协调发展。

        整合资源,促进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把存量整合与增量投入有机结合,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效益。建立和完善应用与共享机制,统一标准,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突出重点,深化应用。适应社会需求,服务人民群众,选择社会公众急需、受益面广、信息密集的项目优先实施,先易后难、先急后缓,重点突破、分步实施,不断深化应用,确保取得实效。

        防管结合,确保安全。按照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坚持管理与技术并重,制定和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策略,建立有效的保障体系,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

        (三)发展目标。立足我市建设需求,紧紧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核心任务,全面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大发展。

        信息化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到2015年,信息化基础设施较为完备,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体系初步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我市信息化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信息化对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推动作用日益明显。到2015年,建成较为完善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门户网站成为政务信息公开和为社会公众服务的重要渠道,政府信息化管理和应用水平大幅提高。

        信息化对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带动作用充分显现。到2015年,全市大型企业实现信息化与企业管理、商业模式、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全市经常性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业务的中小企业数量达80%以上,信息化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信息化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作用不断增强。到2015年,群众信息化素质明显提高,重点业务系统得到广泛应用,实现每个行政村和城市社区建设一个综合性信息服务站目标,信息化建设成果惠及广大民众。

        三、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强力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结合我市工业发展腾飞工程行动计划,促进信息技术在能源化工、装备制造、钢铁建材、轻工纺织、农产品加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普及应用。全面提高“两化”融合的层次和水平,以信息化推进工业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提升工业装备和产品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设计研发的应用,推进产品设计网络化、协同化。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生产中的应用,推进生产制造的智能化、数控化。加快信息技术在经营管理中的应用,推进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在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建设公共信息技术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化服务。

        (二)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各县(市、区)要大力推进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并和市级网络连接,形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统筹规划网络资源,合理利用,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积极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推行无纸化办公,完善和拓展政府内网职能业务。拓展短信、微博、视频等新型互动平台,从“网络问政”向“网络行政”演进,提升行政效率,创新社会管理。

        全面推进教育、卫生、工商、税务、住房、交通、城市管理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平安校园互联互通综合平台建设。启动平顶山市居民健康卡工程,加快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和地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的部署。推进12315申诉举报、广告监测、食品监管、移动执法平台、年检等业务系统建设。积极开展金税三期的各项试点工作。建立高效统一的交通综合指挥管理系统和便民利民的信息服务平台,力争路况信息即时查询,交通建设计划数据化管理,治超监控全市联网。建立房地产信息交换平台和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平台。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完善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平台。继续完善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平台建设,将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对其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等生产数据和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税收等效益数据进行监测,增强工业经济运行分析的时效性、预见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提供决策参考。

        深化电子政务业务系统应用。促进重点业务信息系统的应用,逐步实现各部门核心职能业务的信息化全覆盖和审批事项网上办事流程的全覆盖,促进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和完善人口、企业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四大基础数据库,拓展相关应用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应急指挥、环境自动监测和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4个系统,使其不断深化应用。

        (三)扎实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充分发挥农业信息网站作用,尽快开通12316“三农”服务热线电话,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高效快捷的信息服务。逐步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加强专家服务团队和信息员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农业信息化“最后一公里”问题,增强信息化对农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到2015年,力争使全市农业信息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四)积极促进信息服务业和社区信息化建设。拓展信息服务渠道,扩大信息服务范围,完善报纸、中介公司等传统信息服务。加快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电子信息服务业,建设开放性强、影响力大的电子信息服务平台。到2015年,基本建立门类齐全、协同高效的信息服务产业体系。以建设数字社区、数字住宅小区为目标,建设包括计算机网络、综合保安管理、家庭智能化、电子物业等便民服务项目,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提高社区信息化水平。扎实推进畜产品安全信息化过程,充分发挥平顶山市畜牧兽医综合信息平台作用,强力推进畜产品安全信息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畜牧兽医综合工作安全风险量化分级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和畜牧兽医综合工作信息化预警、预报、应急指挥和建设。到2015年,保持畜产品安全信息化走在全国前列。

        (五)大力发展旅游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以平顶山旅游网为依托,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逐步建立景区景点监控管理系统、旅游产品营销系统、旅游企业指挥调度系统和资金清算系统等,开展网上售票、网上订房订餐、网上购物、网上结算等服务,实现平顶山旅游信息化。力争建立若干个行业性网上交易平台。鼓励企业建立自己的网站、网页等网络专用平台,通过网络媒体宣传和推介产品。鼓励规模企业充分利用各类贸易专业网站积极开展电子商务,重点发展企业间电子商务和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

(六)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各基础电信运营商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建设完善各类骨干传输网络和基础信息网络,大力推进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建设,提高城乡宽带接入能力和宽带普及率。加快通信网、电视网和互联网建设,逐步实现“三网融合”。加强无线电管理,加快信息管道和网络建设。推进二代移动通信网络升级改造,实现3G网络覆盖所有乡镇。

        (七)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我市目前电子信息产业基础比较薄弱,要加大招商选资力度,有针对性、选择性地承接产业转移,加快传统产业的信息技术改造,重点发展选煤高精密度自动控制系统、电力系统用单片机控制直流电源柜等新型技术,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发展。提高智能开关、数字式互感器等输变电信息产品的生产能力,推进LED显示屏和节能照明灯具产业化发展。鼓励和扶持物联网技术研发和服务业发展,重点支持气体传感、电力电网和无线射频技术产品产业化。到2015年,社会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3家左右电子信息龙头企业。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强化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协调作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全市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要积极承担统筹规划、调配资源、制定政策、综合协调、督查落实等职能。成立市级信息化工作专家组织,充分发挥专家的参谋咨询作用,为全市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提供智力支持,并参与我市信息化建设项目评审和成果鉴定等工作,增强信息化决策的科学性,确保我市信息化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网络,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行业)信息化的管理,实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信息化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规划和政策制度建设。根据国家和省信息化建设战略规划,制定我市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级信息化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信息化总体规划。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总体规划编制本系统、本部门的信息化专项规划,并报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依据信息化有关法规和政策,逐步建立健全我市促进信息化发展的相关制度,制定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安全、电子交易、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化标准,规范信息化建设。加大对信息产业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产、学、研相结合,推进信息服务创新,完善信息服务机制,保障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三)设立专项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市级财政在年度预算中设立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实际发展需求逐步增加,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引导和扶持两化融合、电子政务、社会领域信息化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投入我市信息化建设。县(市、区)财政每年也要安排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用以引导、扶持信息化发展。电子政务建设资金、运行维护费用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解决。在竞争性领域以社会资金投入为主,鼓励企业运用自有资金及多种金融工具投资信息化建设。

        (四)规范项目建设与管理。对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拟建信息化项目,需报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市级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备案复核。所有市财政投资的信息化项目须经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并提出意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综合平衡后按程序审批下达;政府部门自筹资金建设的信息化项目,须报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使用上级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须抄报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财政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效能管理,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严格执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质认证制度,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开展业务。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五)加强培训与宣传。切实有效开展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工作,普及公务员和社会从业人员的信息技术应用技能。选拔德才兼备、有信息化专业知识的干部充实到信息化相关部门和岗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舆论引导,有计划、有步骤、多渠道举行各类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信息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宣传有关信息化的新思想、新观念、新知识、新技术,提高全民信息化意识和素质,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创优发展环境。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打破条块分割、部门分割的界限,整合现有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做到总体应用、整体设计,使信息化建设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公众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单位要加大信息化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信息化建设、经营、服务中的各种违法行为。

        (七)加强信息安全管理。贯彻“积极预防、综合防范”的方针,始终坚持建管并重,安全与效率、成本相统一的原则。信息化建设方案必须有完善的安全设计,安全系统要做到与信息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市工信、公安、保密、机要、国家安全等涉及信息安全的管理机构要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在落实各自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建立信息安全管理联动机制,严防计算机病毒和网络黑客侵扰,确保我市信息化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八)加强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和造就一批信息化建设应用人才。强化干部队伍信息化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在不同区域建立若干个信息化培训基地,对各单位及农村的信息采集员、网络管理员进行培训。加快引进一批信息化专业人才,培养一批技术与业务紧密结合的复合型人才,使之成为信息化建设的中坚力量。

        (九)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把信息化工作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并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制订完善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和量化标准体系,提出具体的信息化建设任务,定期定量进行考核评价,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奖惩机制,确保信息化建设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十)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和预警、预报、应急指挥系统,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和监督信息化,促进信息化工作上台阶,最大限度发挥信息化在社会管理、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二○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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