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2-00323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根据《平顶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行摇号的通知》精神,经过2010年12月8日上午计算机摇号确定,有968个申购家庭摇中山水华庭(一期)经济适用住房;其余1765个申购家庭获得替补购买资格。现将摇号结果公告如下:
一、中号家庭名单(共968人)
二、候选购买人名单(共1765人)
具体名单在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网站查询,网址:www.pdsfdc.gov.cn,请中号家庭于2010年12月15日(星期三)起,凭《资格证》和本人身份证到市行政审批大厅一楼领取《平顶山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并于12月31日前到位于光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南300米路东的“山水华庭”销售中心办理购房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参与摇号,其放弃住房由候选购买人依据摇号产生的替补顺序依次购买。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