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蓝欣家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资格公示的公告

文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2-00316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根据《平顶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并经我办审查,现对基本符合条件的2398户申请家庭情况及《资格证登记》1819户共计4217户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11年7月16日前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办反映。

  邮寄地址:新城区清风路房管局6楼市住房办

  电话:2636020

  附件:2011年蓝欣家园一期经济适用住房公示一览表.xls

 

                               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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