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2-00304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依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住建部的规定,经企业申报、科室审核,拟批准16家物业服务企业暂定三级资质、4家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3家物业服务企业变更资质、2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换证,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11年6月27日至2011年7月4日。
公示期内,对拟批准及变更的物业服务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办公楼601室
邮政编码:467000
咨询电话:0375—2636015
监督电话:0375—2636015
附件: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物业资质批准及变更公示表.xls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