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拟批准及变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公示

文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2-00304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依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住建部的规定,经企业申报、科室审核,拟批准16家物业服务企业暂定三级资质、4家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3家物业服务企业变更资质、2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换证,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11年6月27日至2011年7月4日。

  公示期内,对拟批准及变更的物业服务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办公楼601室

  邮政编码:467000

  咨询电话:0375—2636015

  监督电话:0375—2636015

  附件: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物业资质批准及变更公示表.xls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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