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蓝欣家园一期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资格公示的公告(第二批)(平住房办公告〔2011〕4号)

文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2-00286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根据《平顶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并经我办审查,现对基本符合条件的30户申请家庭情况及《资格证》登记17户共计47户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11年8月10日前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办反映。

  邮寄地址:新城区清风路房管局6楼市住房办

  电话:2636020

  附件:2011年蓝欣家园一期经济适用住房公示名单(第二批).xls

 

                           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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