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2-00286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根据《平顶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并经我办审查,现对基本符合条件的30户申请家庭情况及《资格证》登记17户共计47户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11年8月10日前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办反映。
邮寄地址:新城区清风路房管局6楼市住房办
电话:2636020
附件:2011年蓝欣家园一期经济适用住房公示名单(第二批).xls
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