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办理山水华庭(一期)经济适用住房选房手续的通告

文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2-00285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根据《平顶山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行摇号的通知》精神并依据摇号结果,经研究决定,对摇号产生的购房人自愿放弃购买资格的住房,采取候选购买人依次替补的方法确定购买人。请候选顺序号969号—1006号的候选购买人于4月11日(星期一)上午9:30携带本人身份证、《平顶山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到新城区房管局6楼市住房办办理相关选房手续;于4月12日(星期二)到市住房办领取《平顶山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购房资格,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参与摇号。

 

                                 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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