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号 平价费[2008]77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2-00188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市道路运输协会:<?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你单位平道协[2008]2号《关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豫计收费[2003]230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你单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培训费。

1、客运乘务员、站务员,理论性培训,每人每天不超过15元,培训时间4天;业务技能培训,每人每天不超过20元,培训时间1天。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理论性培训,每人每天不超过15元,培训时间8天;业务技能培训,每人每天不超过20元,培训时间2天。

3、汽车维修企业管理负责人及检验业务、价格核算、维修(机修、电器、钣金、油漆)从业人员,理论性培训,每人每天不超过15元,培训时间8天;业务技能培训,每人每天不超过20元,培训时间2天。以上不培训不得收费。

    二、资料费。由出版社公开发行的教材,按定价收取,培训单位自编或购买外单位的辅导材料或讲义的,按实际印刷工本费或进价收取。

三、结业证工本费。每证不超过5元。

接文后,请速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二锛集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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