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价费[2008]43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2-00149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市妇幼保健院:<?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你院《关于新建产科病房楼床位费的请示》(平妇保字[2007]72号)收悉。根据河南省计委、卫生厅《关于加强我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楼床位价格管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642号)规定精神,经研究,现将你院新建产科病房楼床位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单人间病房27间(1张床),床位价格48元/床/日。
房间基本配置标准是:独立卫生间、中央空调、中心供氧、冰箱、饮水机、电话、有线电视、衣柜、沙发、电磁炉、热水淋浴设备、一对一护理服务等。
二、双人间病房31间(2张床),床位价格26元/床/日。
房间基本配置标准是:中心供氧、中央空调、电话、有线电视、衣柜、沙发、婴儿床、床头柜等。
母婴同室病房可在上述相应房间床位价格基础上增收5元/床/日。
三、高级套间特需病房3间(1张床),床位价格100元/床/日。
房间基本配置标准是:中心供氧、中央空调、冰箱、饮水机、有线电视、电话、衣柜、沙发、茶几、电磁炉、婴儿床、独立卫生间、热水淋浴设备、一对一护理服务等。
以上床位价格中均包含空调降温费、取暖费,除此之外,不得在床位价格之外再重复收取有关的其他费用。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接文后,请速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二OO八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