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价工[2008]202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2-00143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顶山热力集团供热有限公司:<?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你公司《关于调整热力价格的请示》(平供热字[2008]5号)收悉。由于受电煤价格上涨而上调热力出厂价格等因素影响,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调整工业用热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业用热销售价格由现行的每吨90.20元调整为每吨156元。
二、热力销售价格调整后,你公司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供热质量确保安全、稳定供热。
三、本文自<?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2008年11月25日起执行。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