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价工[2008]201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2-00142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顶山平东热电有限公司:<?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你公司《平东热电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调整热力出厂价格的请示》(平东[2008]10号)收悉。鉴于电煤价格的攀升及人员工资、材料费用的增加,使你公司热力生产成本不断增加,造成热力生产严重亏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调整工业用热出厂价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业用热出厂价格由现行每吉焦23元调整为每吉焦40.83元,出口计量点技术参数:温度摄氏280度,压力0.8兆帕。
二、热力价格调整后,你公司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供热质量确保安全、稳定供热。
三、本文自<?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2008年11月25日起执行。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