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价费[2008]103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2-00138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市公共交通总公司:<?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你公司《关于89路线票价的请示》(平公交字[2008]25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豫计价调[2003]1442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同意你公司89路线(西客站至三和电厂,单程15公里)实行一票制,票价一元(含地方附加)。
以上票价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OO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