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调整改建病房楼床位费价格的通知

文号 平价费[2009]20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2-00173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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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院平妇保[2008]58号《关于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调整改建病房楼床位费的请示》收悉。根据豫计收费[2003]1642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你院改建病房楼床位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四人间病房8间(4张床),价格11元/床/日。房间配置基本标准是:集中吸引供氧设施、滑道式输液轨道、中央空调、铺设PVC防静电塑胶地板、床头柜、卫生间。

    二、三人间病房3间(3张床),价格16元/床/日。房间配置基本标准是:配备设施同四人间。

三、二人间病房30间(2张床),价格25元/床/日。房间配置基本标准是:集中吸引供氧设施、滑道式输液轨道、中央空调、市内直拨电话、有线电视、铺设PVC防静电塑胶地板、床头柜、卫生间。

四、高级单人间14间(1张床),价格50元/床/日。房间基本标准是:集中吸引供氧设施、滑道式输液轨道、沙发、有线电视、电话、床头柜、铺设PVC防静电塑胶地板、中央空调、独立卫生间。

五、高级套间2套(1张床),价格100元/床/日。房间基本标准是:集中吸引供氧设施、电视、中央空调、电话、沙发、茶几、热水器、床头柜、铺设PVC防静电塑胶地板、独立卫生间、一对一护理。

    以上床位费中均含暖气费、空调费,除此以外,不得另行收取其它费用。接文后,请速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二OO九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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