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电监办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促进河南电网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平政〔2012〕85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3-00007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电监办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促进河南电网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12月19日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电监办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促进河南电网

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

(豫发改能源〔2012〕1663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坚强电网支撑,统筹兼顾发电企业、省电力公司、县级供电公司、用户各方利益,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我们研究制订了《关于促进电网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促进河南电网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河南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 河南省电力公司

2012年10月18日

附 件

关于促进河南电网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为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坚强电网支撑,统筹兼顾发电企业、省电力公司、县级供电公司、用户各方利益,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提出促进电网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如下:

        一、切实改善省电力公司经营状况

        (一)继续执行好已出台的政策措施。继续执行好已经制定的价格调整、优化省电力公司售电结构等改善电网经营状况的政策措施,其中,优化省电力公司售电结构以2011年趸售电量为基数,今年新增100亿千瓦时电量全部划转为直供电量,今后继续调增。

        (二)适当提高趸售电价。今年先提高部分资产负债率低、盈利水平相对较好、人员负担较轻的县级供电公司的趸售结算电价,按全省测算,趸售结算电价总水平提高约0.2分/千瓦时,明年进一步提高趸售结算电价。

        (三)实施省财政贴息政策。为确保“十二五”千亿元电网工程顺利进行,2012电网投资比2011年增加70亿元以上,省财政对省电力公司贷款融资给予一定比例贴息,贴息总额不超过3亿元。

        (四)加强电力调度管理。充分发挥三门峡、小浪底水电站发电能力,积极争取三峡电量,在确保全省电力供应的情况下,积极开拓电力市场,尽量减少吸收西北和华北较高价格的电量,努力增加省电力公司收益。

        二、切实提高河南电网发展能力

        (五)制定电网建设配套政策。变电站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无偿或者按土地成本价格(含征地拆迁费用)划拨给电网企业;城网建设免收地方各项规费;城市新建电缆入地工程由当地政府承担与架空线投资价差;电力设施拆迁按照“谁提出、谁承担”原则支付拆迁费用。

        (六)适度提高销售电价。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情况和工业企业电价承受能力,结合国家电价调整政策,适度提高输配价格,增强省电力公司盈利能力,促进电网持续健康发展。

        三、切实加快农电体制改革步伐

        (七)加快推进农电体制改革。成立省政府有关领导任组长,发改、财政、土地、人社、工商、税务、国资、电监、电网等部门参加的农电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制订改革方案,加快实施,力争2013年全面完成。

        四、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八)积极争取国家电网公司支持。争取国家电网公司在资本金注入、省间电力交换、增加电网投资规模、加快农电体制改革等方面对我省予以倾斜。

        (九)加快电网建设。确保“十二五”电网投资规模1000亿元,其中,农网200亿元;进一步优化电网规划,尽快制订切实可行方案,加快解决南阳、洛阳、濮阳、信阳、新乡等市电网制约和11个县域省级产业集聚区等用户限制报装问题。

        (十)加强损耗管理。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进一步降低全省电网综合损耗,降低电网供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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