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号 平政〔2012〕87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3-00008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我市自2007年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以来,建立了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创建单位脚踏实地,通力协作,克难攻坚,共同创建,全面完成了包括八大项内容、33项硬性指标的“十一五”无障碍规划拟建设和改造的创建要求,使我市城市功能和文明程度大幅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日臻完善,为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2011年12月,我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十一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全省排名第一。

    在创建工作中,全市各级、各部门涌现了一批创建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我市成功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持续推进我市无障碍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使我市的无障碍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家单位记集体二等功,各奖励现金2万元;授予湛河区政府等15家单位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先进单位;给娄晓庆等16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现金2000元;授予宋嵩岳等30名同志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先进学习,扎实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创建成果,大力推进城市无障碍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功能,为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儿童、伤病人等社会特殊群体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创造更加美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为促进城市文明进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2年12月31日  附 件

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集体二等功名单(5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民政局

市残联

新城区管委会

市城管处

二、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先进单位名单(15家)

湛河区政府

新华区政府

卫东区政府

市财政局

市邮政局

市城市公共事业管理局

市教育局

市质监局

市公安局

市园林处

市市政公司

华诚荣邦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

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

平顶山夕阳红老年公寓

三、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个人二等功名单(16名)

娄晓庆 范 海 郭金钟 凌兵奎

杨德川 刘冠军 商明勋 马 琳

王 铮 何国欣 许晓东 吴晓颖

吴怀胜 王玉华 刘星民 魏国志

四、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先进个人名单(30名)

宋嵩岳 卢新通 田浏敏 魏建平

赵向阳 史心灵 路莎莉 王丽丽

宋广超 卜松翠 刘大兵 杨伟志

周 太 张会平 郑振江 李俊营

郑国亮 史志辉 付 朝 赵 辽

马 娜 任丽光 樊 璐 金泉水

程月婷 曹捍卫 冯景伟 朱永杰

邹宗显 周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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