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平顶山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3〕6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3-00010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重点企业:

    《平顶山年鉴》是市政府主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组织编纂出版的系统记述全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资料性年刊,是记录平顶山发展、宣传平顶山成就的重要文献,具有重要的资政和存史价值。为做好《平顶山年鉴》2013年卷的编纂出版工作,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编纂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3年《平顶山年鉴》编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于平顶山市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紧紧围绕“立足新起点、构筑新平台、争创新优势、坚持学比看、正气实干、转中求进”的工作要求,全面、准确、科学、系统记载2012年度全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各方面的基本情况,重大事件和取得的新成绩,打造具有政府公报性质的综合性信息资料工具书、权威性的年度史册,为“提前全面小康、建设美丽鹰城“积蓄正能量,提供资政、资业、资讯服务。

    二、撰稿内容

    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反映2012年全市各条战线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八次党代会确立的坚持“四个重在”、落实“四个带动”,持续“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靠正气实干、促科学发展、推动经济再上新台阶、文化建设实现新跨越、生态建设彰显新成效、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和谐建设开创新局面,顺利实现“十二五”规划,建设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成为中原经济区重要的战略支点所做的各项工作和取得的各项成就。2013年《平顶山年鉴》内容收录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记内容采用综合性条目和单一性条目的形式予以记述。主要内容如下:

    (一)积极推进“三化”协调发展取得的新成绩、新成果、新经验及新情况、新问题;

    (二)重点工作和重大改革措施及成效;

    (三)经济文化建设的重要活动和取得的成就;

    (四)重大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五)具有历史意义和保存价值的其他信息资料;

    (六)发生的珍闻轶事;

    (七)省以上领导视察平顶山、反映各条战线深刻变化的重要图片以及重要的年度统计资料、调查报告、规范性文件等(图片要构图合理、清晰,并附文字说明);

    (八)人物:省、部级以上先进模范人物;享受国家津贴的专家学者;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著名能工巧匠、艺苑人物;著名专家学者;平顶山市拔尖人才等人物。以上人物需报送人物简介及2寸照片1张。简介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何时何地入何党派、工作经历及主要政绩、荣誉称号及授予单位和时间等,字数300-500字。上述人物如有逝世的,需提供1000字以内传记资料。

    (九)组织机构和领导名录。各单位要按照机构的设置报送组织机构及领导名录。组织机构和领导名录主要内容包括:职务、姓名、性别、年内离(任)职时间,按正职、副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员)顺序排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平顶山年鉴》(2012)P61-P70)。

    三、加强领导

    修志编鉴是《地方志工作条例》赋予各级政府的职责。《平顶山年鉴》编辑出版工作涉及社会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时效性强,任务艰巨。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平顶山年鉴》的编辑出版纳入地方志工作和年度工作的整体规划,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编辑工作的顺利实施。要明确1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选定1-2名具有较强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的人员承担撰稿任务,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文字、数据、图片的搜集整理工作,确保稿件的政治观点正确、资料内容详实、数据准确、文字精炼、数字标点规范。各县(市、区)、各单位的撰稿人员要相对固定,其工作岗位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补充。同时,各承编单位要加强与市地方史志办公室的联系沟通,认真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适时调整栏目内容,切实做好编辑出版的各项工作,着力提高《平顶山年鉴》的编辑出版水平。

    四、时间要求

    各撰稿单位接到通知后务必于2013年1月30日前将分管领导及撰稿人名单、联系电话报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于2013年3月底前将成型稿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阅,加盖单位公章后,用A4纸一式3份附上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五、《平顶山大事月报》供稿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及时收集2013年每月的大事、要事、新事、特事,及时报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平顶山大事月报》编辑部。

    联系人:冯春梅 张晓丽

    电话:2665590 2665582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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