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3-00137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河南省实施<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相关验收标准对郏县惠民大药房组织现场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期为锛?u5929。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监督电话:0375-4979913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企业 负责人 | 质量 负责人 | 经营范围 |
舞钢市杨庄乡康乐大药房 | 舞钢市杨庄乡杨庄村 | 张红九 | 包哲 |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
特此公告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