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工商局2013年第一季度“12315”消费警示

文号 索引号 00545225x/2013-00009 关键词 消费警示
主题分类 消费维权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为了切实做好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市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根据第一季度的工作实际,指导消费者更科学、理性的消费,提出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开箱验货,对商品的机型、款式、价格、配件做到心中有数,防止购买到行货、水货和山寨版商品。

  (二)、谨慎对待广告宣传的真实性。商家的广告宣传,不可盲目听信,应该理性对待宣传的广告,有些广告内容存在虚假夸大,容易误导消费者。对低价和折扣活动要保持警惕,从自己的实际需要出发,慎重购买商品或促销服务。

  (三)、注意消费环境的安全性。在公共场所购物或接受服务时,对周边环境安全要提高警惕。注意设施是否安全,是否齐备,是否有明确的警示、告示等方面的内容;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注意保管好寄存物品的凭证;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经营者反映,或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投)诉以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此向广大消费者着重提醒两点:一是保留相关凭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索取并保留相关协议、发票、有效凭证,作为维权证据。二是就近维权。我市各大型连锁超市、商场、市场、景点等均建有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发生消费争议时,建议消费者直接去站内与经营者先行协商和解、现场快速化解纠纷,也可拨打12315向工商局申诉举报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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