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文号 平政〔2013〕19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3-00035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安排2013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并认真抓好落实。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采取措施,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完成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13年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具体计划,由市发改委另行下达。

2013年4月28日

平顶山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经济环境,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牢牢把握“转中求快”总要求,直面困难、积极应对、因势调控、强力落实,国民经济总体保持平稳增长,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持续改善,基本实现了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初步核算,全市完成生产总值1502亿元,同比增长6.9%。粮食总产达202.9万吨,实现“九连增”;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7.5亿元,增长12.8%;工业增加值868.3亿元,增长6.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34.8亿元,同比增长22.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74.6亿元,增长15.5%;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2%;实际利用外商投资3.7亿美元,增长21.4%;全年接待游客人数和国内旅游收入分别增长30%和32%;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0.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610元,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7518元,增长11.7%;全市城镇化率达到44.97%,提高1.8个百分点。

    同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总体上我市产业结构不优、创新能力不足,质量效益不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经济综合竞争力较低的问题依然突出;二是投资规模偏低,市场主体偏少,主导产业仍未走出困境,部分指标未能实现预期,经济发展仍面临较大压力;三是科学发展体制机制和基础支撑能力仍有待加强完善,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城乡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欠账较多,改善民生的任务仍然较重;五是干部作风转变仍不到位,经济发展环境仍不宽松。这些问题都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实施《中原经济区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努力实现转中求进,为提前全面小康、建设美丽鹰城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根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做好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与推进平顶山发展实际相结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切实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立足新起点、构建新平台、争创新优势,靠正气实干,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外贸出口总额增长15%;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实际增长9%以上,力争与经济增长同步;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城镇化率提高1.8个百分点;节能减排完成省下达任务。

    三、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做好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应牢牢把握“转中求进”的工作总要求,坚定信心,正视挑战,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转型促发展,以发展促跨越。重点要做好以下九项工作:

    (一)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着力增强投资拉动作用

    在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农业和社会事业等8个领域,安排重点建设项目300个,总投资2600亿元,年度投资500亿元,带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63亿元,增长22%。重点加快推进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夏店矿、平顶山第六人民医院等91个续建项目,实现平姚地下输煤通道、平高特高压开关装备核心组件自主制造技改等83个项目竣工投产,开工建设焦桐高速汝州至登封段、南水北调受水区域城市供配水工程等108个项目,积极推进郑万客运专线、许平洛城际轨道交通、尧山机场等18个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在项目推进上着重抓好开工竣工,继续实行重点项目竞赛评比、联审联批、跟踪督察督办、通报奖惩等制度,力促项目按节点顺利实施。同时,注重项目的谋划储备,认真谋划、储备一批支撑带动作用强的基础设施和主导产业项目,进一步充实项目库。

    (二)强化城镇化引领,着力争创城市优势

        一是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上半年,完成新区总体规划编制评审,完善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规划,加快城区南部基础设施、北部矿区整治、城中村和旧城改造等分区规划编制。二是推进老城区提档升级。实施湛河上游治理及湛南路湛北路西延、平安大道西延、开发一路北延等市政工程和供水供热管网建设、煤气置换等公用事业项目,启动市内重点水系建设工程。继续抓好城中村和旧城连片开发改造,开工260万平方米,主体完工220万平方米;加快鹰城国际商务(商贸)中心、新华园怡购城等城市综合体和湛南新城建设。三是全面加快新区建设。强力推进主干路网、新区人民医院、商场、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引昭入市工程设计并启动实施,开工建业城市综合体、天明国际城和御景半岛休闲商务中心,争取开工经贸中心,加快和盛广场建设进度,筹建人大政协综合楼。四是持续开展创建活动。继续加大城市创建力度,按照“创森”新标准,新增城市绿地157.7万平方米,合力打好“创卫”、“创森”攻坚战,确保“创森”成功、“创卫”通过国家暗访。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平台作用,实现城区数字城管全覆盖。五是增强县城和中心镇承载承接能力。推动中心城区与鲁山县、叶县、石龙区组团式发展,推进汝州市向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加快舞钢市城乡一体化发展。支持各县抓好新城开发、老城改造、产业集聚区和商务中心区建设。继续加大督促指导县城和小城镇建设力度,每个县(市、区)重点抓好1-2个示范镇建设,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推进全市中心镇有序发展。六是积极抓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坚持我市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有益探索和实践,按更高标准再启动一批新社区,已启动的社区要扩大规模、完善设施、旧址复耕、引导入住。抓紧制定出台土地利用和人地挂钩实施办法,建立土地指标交易平台。

    (三)大力实施“双百工程”,着力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

    2013年重点围绕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建设实施“双百工程”,即大力实施100个亿元以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和100个亿元以上新兴产业培育项目,提升产业整体水平,逐步形成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传统产业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对煤炭、化工、钢铁、纺织、建材等传统支柱产业,加大帮扶力度,搭建好产销、银企对接服务平台,安排项目100个,年度投资141亿元。主要有: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朝川矿升级改造、中国平煤神马集团25万吨己二酸和20万吨己内酰胺、厚普盐化120万吨真空制盐等项目,实现传统优势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是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筑巢创优”,承接转移,安排100个项目,年度投资119亿元。主要是围绕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重点抓好中材环保袋式除尘器产业化、平高智能电网高端装备产业基地、飞宇重工装备制造基地等项目,力争装备制造板块主营业务收入突破500亿元;围绕医疗器械、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重点抓好圣光医疗器械孵化园三期、大唐云阳风电厂、东方金典总部产业园等项目,形成一批超100亿元的优势产业集群和超20亿元的特色产业集群。

    (四)强化农业基础地位,着力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一是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继续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高产示范工程,保证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620万亩,建成高标准粮田20万亩,全年粮食总产保持在200万吨以上。大力发展优质油料、烟叶等高效经济作物,抓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落实蔬菜种植面积105万亩。二是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围绕规划的7大类10个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产业化集群,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发展壮大。全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300家,新建标准化养殖小区200个,新增土地流转面积10万亩,培育循环畜牧企业50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200家。三是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向新型农村社区集中,新建大型沼气工程3座,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20万人,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0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平方公里,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3万人。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实现5万人脱贫。

    (五)以“两区”为载体,着力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全面编制完成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实施“两区”建设项目23个,年度投资20亿元,打造商务、金融、信息等现代服务业增长极。积极实施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市游客服务中心、叶县盐湖度假村、大香山国学文化园和宝丰县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推进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继续加强精品景区建设,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2个,4A级景区1个。加快平西、平东和平南等3个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形成中心城区枢纽物流园区,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引导运输企业及企业物流部门向物流企业发展。引进金融主体,创新金融产品,着力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壮大金融产业规模。推进传统商贸业升级,建设改造8个市内农贸市场,健全流通网络,激活消费,提升服务业比重。

    (六)突出“五个强化”,着力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以建设品牌产业集聚区为目标,通过强化联动推进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强化基础设施和综合配套功能完善、强化招商选资、强化要素保障,不断提升产业集聚区发展水平,实现各产业集聚区在全省升级晋位。力争10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50亿元,增长22%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增长10%以上;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新增1万人以上。10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全年引进市外资金350亿元,增长30%以上,每个产业集聚区围绕主导产业至少新引进2个以上行业龙头企业或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力争启动16个村庄搬迁工程。支持投融资平台建设,力争全年融资规模达到20亿元左右。同时,积极推动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

    (七)加强生态建设,着力打造美丽鹰城

    深入实施“生态建市”战略,牢固树立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努力建设美丽鹰城。持续推进节能降耗。实行能源消费总量预算管理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着力推进工业、交通、建筑和公共机构节能,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七大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快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加大环保整治力度。完成4家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加快推进姚电3#、4#机组热电联产改造。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白龟湖区域及上游4条河流的环境综合整治,对入湖河流实施生态补偿,确保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认真开展PM2.5测报工作,加快市区污染企业搬迁,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确保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300天以上。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围绕“创森”重点林业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园林绿化,全年新造林地8.9万亩,启动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推进煤矿塌陷区治理和矿区生态修复,规划建设沙河生态景观带。

    (八)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以改革破难题,以开放助赶超。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继续推进国企改革和厂办大集体改革,年内基本完成星峰集团破产改制。鼓励和支持企业跨行业、跨地域、跨所有制重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市级财源建设。完成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评估,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创新要素保障机制。扎实开展土地整治,组建土地收储中心,增加土地储备,争取成为省级人地挂钩试点市。加强银企合作,出台城建项目BT管理办法,启动城投债券二期工作,支持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组建运营,支持巨龙、易成、圣光等企业上市,力争社会融资规模达240亿元。积极拓宽开放领域。鼓励引导从煤炭行业退出的民间资本投入转型领域,吸引更多境内外资金进入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参与城镇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外贸出口。大力承接产业转移。以产业链整合提升为重点,理顺招商体制,完善激励机制,针对薄弱环节和产业链缺项开展招商。突出招大引强,持续跟进与世界500强、国内100强和央企战略合作。突出抓好“华合论坛”等已签约项目落地,全年实际到位市外资金690亿元以上。

    (九)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促进社会和谐

    继续实施“十大民生工程”,让群众切实从改革发展中共享利益。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和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力争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坚持教育优先。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深入实施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15所,加快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开工市四十一中移址重建。启动市委党校新址建设。深化职教资源整合,推进职业教育园区规划建设。深化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成10个乡镇卫生院、4个县级急救指挥中心和8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推进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儿童医院等项目建设。加快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继续实施舞台艺术送农民、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书屋、农村(校园)公益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完成市民活动中心选址立项,启动全民健身体育场馆建设,完成市体育村主要场馆升级改造,开工建设老干部活动中心。搞好文化遗产保护及利用。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城镇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新农合衔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和实际报销水平。继续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优抚对象补助水平,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发展公共租赁房为重点,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45万套,竣工1.15万套。

    附件:平顶山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计划

    附件

    平顶山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计划

指标名称

计算

单位

2012年计划

2012年实际

2013年计划

绝对值

增长%

绝对值

增长%

绝对值

增长%

一、全市生产总值

亿元

1800

11

1502

6.9

1670

10左右

其中:第一产业

亿元

150

4

145.8

4.2

155

4

第二产业

亿元

1210

11.8

933.5

7.3

1035

11.3

工业

亿元

1145

12

868.3

6.9

963

11.5

规模以上工业

亿元

705.3

8.1

797

13

第三产业

亿元

440

12

422.6

6.8

480

9

二、财政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亿元

106.7

12

107.5

12.8

118.3

10以上

三、物价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104

4

102.2

2.2

103.5

3.5左右

四、投资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1028

22

1034.8

22.7

1263

22

五、消费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480.5

17

474.6

15.5

550.5

16

六、对外贸易

 

出口总额

万美元

37395

15

28423

-12.6

32686

15

七、利用外资

 

外商直接投资

万美元

36922

20

37358

21.4

41100

10

八、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

25500

24928

25000

普通高中招生

25500

27251

26000

九、人民生活质量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20180

10

20610

10

22470

9以上,力

争与经济增长同步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

7300

11

7518

11.7

8200

9以上,力

争与经济增长同步

脱贫人口

万人

5

6.1

5

十、人口与就业

 

人口年末数

万人

535.5

534.66

537.3

人口自然增长率

6.5以内

5.3

6.5以内

城镇化率

44.9

44.97

46.77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7.2

10.3

7.5

城镇登记失业率

4.5以内

3.2

4.5以内

十一、社会保障

 

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万人

40

42.8

48.5

城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万人

126

128.2

126.6

城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万人

47

47

46

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量

万套

1.4481

1.4835

1.45

十二、农业主要产品产量

 

粮食

万吨

200

202.9

2.9

200以上

棉花

万吨

0.24

0.17

-27.2

0.24

烟叶

万吨

3

3.3

8.6

3

油料

万吨

14.8

15.6

5.7

13

肉类总产量

万吨

40.1

7

39

5.3

40.6

4

十三、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原煤

万吨

4630

5.9

4659.9

6.5

4600

-1.3

发电量

亿度

274.1

-10.5

316

15.3

钢材

万吨

320

3.5

219.2

-29.1

255

16.3

水泥

万吨

1200

8.6

1285.3

16.5

1355

5.4

化学纤维

万吨

13

13

11.1

-3.4

12.9

16.2

万吨

16.5

-4

13.4

-22.2

13.23

-1.3

锦纶帘子布

万吨

5.1

10.9

5.1

7.2

5.7

11.8

烧碱

万吨

52

4

39.1

-23.7

35

-10.5

原盐

万吨

320

6.6

305.2

8

500

63.8

聚氯乙烯树脂

万吨

41

-9.3

33.8

-25.1

30

-11.2

十四、能耗与环保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

吨标煤

完成省下达目标

1.06

-9.8

完成省下达目标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万吨

6.292

6.28

-1.39

6.16

-2.1

总减排量

万吨

0.43

0.436

0.433

预支增量

万吨

0.21

0.042

0.151

二氧化硫排放量

万吨

9.4162

9.35

9.21

-1.9

总减排量

万吨

1.692

0.15

0.442

非电预支增量

万吨

0.198

0.0076

0.162

氨氮排放量

万吨

0.739

0.739

-5.18

0.724

-2

总减排量

万吨

0.045

0.045

0.0593

预支增量

万吨

0.021

0.0041

0.0216

氮氧化物排放量

万吨

9.588

9.45

-6.65

8.79

-8.3

总减排量

万吨

0.198

0.14

1.275

非电预支增量

万吨

0.098

0.012

0.162

城市污水处理率

%

87

86

86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87

92.1

92.3

    注:1.生产总值及其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值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人口年末数统计口径为户籍人口。

    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等环保控制指标,不含汝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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