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3〕30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3-0002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3年度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6月8日
2013年度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为充分发挥市政府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安排
2013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采取辅导报告、专题讲座等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4次。
二、学习内容
(一)第一专题:行政复议及行政调解法律制度
学习材料:《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时间安排:2013年6月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二)第二专题: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与城市管理机制创新法律制度
学习材料:《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时间安排:2013年7月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
(三)第三专题:行政许可法律制度与政府职能转变
学习材料:《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时间安排:2013年9月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
(四)第四专题: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学习材料:《习近平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时间安排:2013年11月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五)第五专题: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服务型政府
学习材料:《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
时间安排:2013年12月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以上学法内容还将根据国家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情况作必要调整。
三、组织实施
市政府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前通知,按计划落实好学法的时间、地点、人员。市政府法制办和相关责任单位要落实好授课人员、学习内容和学法材料的准备,确保学习效果。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参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制定本地、本部门领导干部年度集体学法活动安排,并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