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0000000/2016-00210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中国政府网访谈。今天我们特别高兴地邀请到了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来给我们解读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01-10 09:56] |
[窦玉沛]各位网友,大家好。[01-10 09:59] |
[主持人]窦部长您来的访谈预告发出以后,中国政府网的很多网友对意见提出了很多问题,我们现在就一一回答他们其中比较有代表性问题。[01-10 10:00] |
[网友AATW]当前出台《意见》有何重要现实意义?[01-10 10:02] |
[窦玉沛]殡葬改革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也关系到党风、政风和民风。所以两办出台《意见》,我认为有这么几方面的意义:第一,有利于推进和深化殡葬改革。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它的难度和阻力都是比较大的,特别是在当前,丧葬中的陈规陋俗重新抬头,殡葬中的封建迷信重新活跃的情况下,殡葬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这种情况下两办出台这样的《意见》,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积极性,有利于形成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良好局面。[01-10 10:03] |
[窦玉沛]第二,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因为殡葬既是一种社会生活,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它与习俗的传承有着密切关系,同时殡葬又涉及到占用土地、木材、石材等自然资源,所以说它对于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又有着重要的作用。[01-10 10:05] |
[窦玉沛]第三,它对于促进党风、政风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现在个别的党员干部,甚至领导干部在丧事办理中大操大办,修建大墓、豪华墓,借机敛财,并且在丧事活动中看风水等封建迷信活动也十分活跃,这对党风政风造成了不良影响。同时,殡葬中又有一种攀比和从众的心理,一些群众为办丧事不堪重负,增加了群众的负担,又影响了社会风气。所以推进殡葬改革有利于净化党风、政风,进而匡正民风。推进殡葬改革既有利于当代,又能够造福后代,意义是比较大的。 [01-10 10:05] |
[主持人]我们说过了意义,有些网友也问了一些其他相关问题。[01-10 10:07] |
[网友zhangliyou1980]时隔三十年,中央再次就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出台《意见》,与198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党组关于共产党员应简办丧事、带头实行火葬的报告》相比,有哪些新内容?[01-10 10:08] |
[窦玉沛]这个问题提的很好。198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党组关于党员应该简办丧事、带头实行火葬的报告》,时隔30年,又一次出台关于殡葬改革的意见,但这次《意见》与1983年的《报告》相比变化很大。第一,层级提高了。1983年是由中办转发民政部党组的报告,这次是由中办和国办直接下发意见,提出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01-10 10:08] |
[窦玉沛]第二,带头主体扩大了。1983年的《报告》只是提出党员带头,这次提出党员干部带头。党员和干部在实际中有很大的交叉,但总的来看主体是扩大了。意见中的干部,一般是指党和国家机关、军队、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从事一定公职的人员。[01-10 10:10] |
[窦玉沛]第三,提出的要求更全面了。1983年的《报告》主要是集中在两点,简办丧事和带头火葬,这次对党员干部提出了四个要求:一是要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二是带头实行火葬和生态安葬。三是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四是带头宣传引导殡葬改革。[01-10 10:13] |
[窦玉沛]第四,保障力度更大了。在提出党员干部带头之外,并提了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二是加强规划,提高殡葬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三是加强法制建设,加快出台殡葬管理条例和配套规章,推动殡葬改革步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四是加强引导,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环境。五是加强监督管理,便于把《意见》落到实处。[01-10 10:14] |
[主持人]窦副部长给我们作了非常充分的解读。[01-10 10:16] |
[网友lwd20082009]《意见》对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如何监督,落到实处?[01-10 10:17] |
[窦玉沛]为了把《意见》落到实处,这次中办、国办也专门作出严格规定。第一,要加强党内和行政监督。党和政府的有关部门要密切掌握党员干部办丧事的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在这方面的教育、管理。对于违纪违法的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纪律严肃处理。[01-10 10:17] |
[窦玉沛]第二,加强舆论监督。在舆论监督方面,不仅要宣传报道党员干部带头殡葬改革的典型事迹,传播正能量。另外要及时曝光在这方面违法违纪行为。我们作为行政管理部门,对于媒体曝光的负面案例,要配合相关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01-10 10:18] |
[窦玉沛]第三,加强社会监督。《意见》中明确,人民团体、基层党组织、村民、居民委员会、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这些组织要积极参与殡葬改革,为群众殡葬改革提供服务,同时也具有监督举报的责任和义务。通过这些方面来确保《意见》的要求落到实处。[01-10 10:19] |
[网友lihua2014]《意见》指出,骨灰装棺再葬、滥占耕地、修建大墓豪华墓等问题突出,应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如何进行整治?[01-10 10:20] |
[窦玉沛]这个问题点到了当前殡葬改革一个突出的问题。推动殡葬改革目的,除了倡导文明新风之外,还有一个关键目的就是要节约土地、木材等自然资源。如果说火化后又装进棺材进行土葬,就没有达到殡葬改革的目的。同时也没有减轻群众的负担,反而增加了群众的负担,因为它比传统的埋葬多了一道火化的手续。这样也为社会上对殡葬改革提出质疑,甚至反对殡葬改革,提供了口实。实际上这是殡葬改革不彻底、不到位的表现。[01-10 10:22] |
[窦玉沛]这一问题在下一步必须着力解决。一是在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中要按照《意见》要求,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火葬区,党员、干部去逝后必须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01-10 10:24] |
[窦玉沛]二是加大投入,完善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设施建设,特别是要推广生态环保、可降解的骨灰盒和生态墓。[01-10 10:26] |
[窦玉沛]三是通过减免费用或奖补方式,倡导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撒散,或者深埋、不留坟头等少占或不占地的葬法。[01-10 10:26] |
[窦玉沛]四是通过年检等方式,加大对大墓豪华墓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行为坚决查处。[01-10 10:26] |
[网友事事关心]惠民殡葬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实施的情况如何?群众得到哪些好处?[01-10 10:27] |
[窦玉沛]首先明确一个概念,什么叫基本殡葬服务。基本殡葬服务我们把它归结为尸体的接送、保存、火化和骨灰寄存四个方面。因为这四个方面是殡葬核心的四个环节,把这四件事做完了,整个遗体的处理过程就完成了,它是最基本的殡葬服务。[01-10 10:28] |
[窦玉沛]2007年河北省迁安市在全国首开先河,免除辖区所有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后,民政部在全国予以推广。2012年民政部出台《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了全省性的惠民殡葬政策,具休内容各地因地制宜,有所不同。在惠及范围上,有些地区对辖区居民乃至常驻人口实行基本殡葬服务(包括遗体的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由政府埋单;有些地方对优抚对象、“三无”人员、五保户、低保家庭以及低收入群众的基本丧葬费用由政府埋单;有的地方还对实行生态殡葬的给予奖补。 [01-10 10:29] |
[窦玉沛]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减轻了群众丧葬负担,调动了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积极性,促进了火化率的提高和节地生态安葬的普及,同时对移风易俗,丧事简办也起到了推动作用。当然这项工作还处于逐步推进阶段,目前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01-10 10:29] |
[主持人]我们确实从您介绍的情况中看到,如果能够采取比较环保的方式会得到政府的奖励。[01-10 10:29] |
[网友sonia]火葬区、土葬改革区如何划分?意义何在?[01-10 10:30] |
[窦玉沛]我们现在社会上有些人一提殡葬改革就单纯理解成了火葬,实际上这个理解是不全面的。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是根据1997年国务院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划分的原则依据人口、土地和交通状况,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便利的地区实行火葬。在不具备这三样条件的地区还可以实行土葬。在火葬区,殡葬改革的任务确实要推行火葬,同时火葬后一般骨灰寄存或者按照规定的面积来建设墓地墓碑。这方面,民政部曾经通知要求,不得超过一平方米占地。在土葬改革区,主要是治理乱埋乱葬,要选择一些荒山瘠地,建立公益性的公墓来埋葬当地群众的遗体,同时提倡深埋不留坟头。但是不论是火葬区还是土葬区,都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这样才能全面地理解党和国家殡葬改革的方针,不至于简单地理解用单一的火化来代替殡葬改革,不能搞一刀切,这样也不符合各地的实际情况。[01-10 10:31] |
[网友keithzeng]中央为什么专门发文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01-10 10:34] |
[窦玉沛]首先,党员干部带头是推行殡葬改革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殡葬改革是党和国家一贯倡导的社会习俗改革。从新中国成立伊始老一辈党和国家人签名倡导,到1983年号召共产党员带头简办丧事、实行火葬,对广泛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殡葬改革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这一优良传已经成为殡葬改革顺利推行并取得长足进步的宝贵经验,需要继续发扬。[01-10 10:35] |
[窦玉沛]其次,在依法管理基础上,要求党员干部带头仍然十分重要。随着《殡葬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以及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逐步完善,殡葬改革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但殡葬改革具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在法规制度约束的基础上,还需要持续深入地宣传引导,尤其是要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01-10 10:35] |
[窦玉沛]第三,少数党员干部违规治丧现象确实存在,必须及时整治。当前,确实有些党员、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对自身约束不够,存在利用丧事活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修建大墓豪华墓等问题,影响极为恶劣,对党和政府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也影响到了社会风气。因此,强化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规范党员干部治丧行为,对进一步净化党风政风民风,十分及时必要。[01-10 10:36] |
[网友雪狐]2012年11月,国务院取消了民政部门对违规土葬、乱埋乱葬行为的强制执行,是否意味着对殡葬违规行为整治力度的松动?[01-10 10:37] |
[窦玉沛]2012年11月,国务院取消民政部门对违规土葬、乱埋乱葬行为的强制执行,其背景是《行政强制法》颁布后,国务院对与《行政强制法》相违背的行政规章进行清理。按照《行政强制法》第13条规定“行政强制应当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做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殡葬违规行为的行政强制是由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的,因此与其他相同的情况一并予以取消。这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不意味着对违规殡葬行为处罚的松动。[01-10 10:39] |
[窦玉沛]在《意见》中,明确“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对乱埋乱葬、违规建墓等行为的行政强制力度。”这充分说明国家坚持殡葬改革的方针,依法依规查处殡葬违规行为的态度是一贯的、坚决的。 [01-10 10:39] |
[网友:zhangliyou1980]《意见》提出,"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在现实中如何操作?[01-10 10:40] |
[窦玉沛]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是造福人类、有利后代的善举,是带头发扬社会新风、弘扬无私奉献精神的体现。[01-10 10:41] |
[窦玉沛]据了解,从2010年1月开始,原卫生部委托中国红十字会开展了人体器官捐献有关工作,并启动了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积极推动设立国家和省级人体器官捐献机构。目前,已有天津、辽宁、广东等多个省(区、市)参加了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01-10 10:42] |
[窦玉沛]在具体操作中,根据一些相关地方性法规规定,一般是由地方红十字会负责遗体、器官捐献的咨询、登记等服务工作,向社会公布登记机构的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公民有捐献意愿的,应当由本人或逝者家属根据其生前遗愿以书面形式向登记机构表达意愿,并办理登记手续。[01-10 10:42] |
[网友:蓝天]民政部作为殡葬工作的主管部门,对贯彻落实《意见》有何打算?[01-10 10:43] |
[窦玉沛]一是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明确和落实殡葬改革目标任务。认真总结近年来殡葬改革的成功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新时期推动殡葬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以加强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为主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推动形成党员带头、群众拥护、共同推动殡葬改革的良好局面。[01-10 10:43] |
[窦玉沛]第二,加快推进殡葬管理条例的修改和出台。这个条例正在修改过程中,除了条例之外,我们还要制定围绕着绿色殡葬、惠民殡葬、人文殡葬等方面的一些具体管理办法,包括对公墓、对殡仪馆这些服务设施的管理规范,逐步将殡葬改革、服务、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01-10 10:44] |
[窦玉沛]三是协调整合各方面力量推动殡葬改革。指导地方民政部门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殡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加强基本殡葬服务供给,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督促党员干部破除丧葬陋俗。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共同推动殡葬改革健康可持续发展。[01-10 10:47] |
[网友bluesfish]《意见》要求,"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毛泽东同志1944年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就提倡开追悼会,为何现在不提倡?[01-10 10:51] |
[窦玉沛]其实这条规定不是一条新规定,早在1983年的中办转法民政部党组的报告中就提出来,党员去世后一般不开追悼会,这次等于是一项重申。毛主席在1944年写的著名的《为人民服务》中确实提到,说我们队伍中同志牺牲了,要开个追悼会,寄托对他们的哀思。这一点我们感觉在战争年代,为了传承牺牲同志的先进事迹,鼓舞士气,激发斗志,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01-10 10:54] |
[窦玉沛]但是建国后,追悼会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追悼会的规模越来越大。另外,也过分注重于一些形式和繁文缛节。而且党员干部的追悼会,一般是由组织来承办的,这样就动用了一些公用的资源,也造成了一些公用资源的浪费。所以在《意见》中要求不开追悼会,但是通过遗体送别的形式印发逝者的事迹,由佩戴黑纱白花代替了过去的披麻戴孝,由播放哀乐代替了过去的吹吹打打,由鞠躬默哀代替了过去的磕头跪拜,这样在一种文明的气氛和环境中,既通过生平事迹传承了逝者的精神,又通过这样俭朴的形式寄托了生者的哀思,让逝者有尊严地离开这个世界,我觉得这样既顺应了现代文明的发展趋势,也与反对“四风”的要求相符合。[01-10 1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