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4〕1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4-00005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已经2013年6月6日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月4日 平顶山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积极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根据《全民健身条例》、《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和《平顶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为目标,大力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积极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        二、目标任务    (一)提高居民身体素质。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体育人口占城乡居民比例明显增加,逐步达到35%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不断提高。体育锻练参与率和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育总局《评估标准》A类指标。    (二)完善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全市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利用率高,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城镇地区建成“10分钟体育健身圈”,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    (三)健全全民健身体育组织。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市、县、乡、村四级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市、县两级建立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五个人群”(青少年、职工、农民、妇女、老年人)体育协会、5个以上行业体育协会。市级成立15个以上单项体育协会、30个以上单项体育俱乐部,县级成立7个以上单项体育协会、8个以上单项体育俱乐部。乡级建有社团类体育组织。村级建有健身活动站点,并纳入县级登记管理和评选表彰体系。各级、各类体育组织均能正常开展活动,并按要求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    (四)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做好日常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开展,积极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继续发挥以高水平赛事促进全民健身的机制优势,打造一批具有平顶山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市、县两级综合性运动会、“五个人群”运动会形成制度化,实现全民健身活动市有品牌、县(市、区)有特色、乡镇(街道)有亮点。    (五)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加大科学健身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市、县两级建立健全国民体质监测与运动健身指导服务机构,实现科学健身指导常态化。不断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覆盖面,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占人口比例达到2‰以上。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者服务网络更加完善。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阶段(2014年1月-2014年3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印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召开动员会,营造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4年4月-2015年5月)。各责任单位对照目标任务和《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做好督导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第三阶段:自查阶段(2015年6月-2015年8月)。市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对各级、各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深化创建,全面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建目标任务。    第四阶段:迎检阶段(2015年9月-2015年10月)。完善、提升创建工作,进行资料整理、归档并汇编成册,迎接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平顶山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由市长任组长,分管体育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城乡规划局、高新区管委会、新城区管委会、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协调、情况汇总。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二)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在资金、器材和政策上的支持。自2014年起,市财政每年从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创建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安排相应资金,把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资金支持重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全民健身事业。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承担的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标准和项目责任人,定任务目标、定工作标准、定完成时限、定考核办法、定奖惩措施,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意义、做法和成效,提升影响力和感召力,营造全民健身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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