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4〕39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4-00047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7月14日
平顶山市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为提升全市质量总体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建设质量强市为目标,通过建立质量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提升质量总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务实高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政府和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考核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个方面进行,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质量工作考核要点详见附件。 (三)考核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考核年度。 (四)考核方法。采用量化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占40分,质量措施完成情况占60分。相关考核指标及分值可根据年度质量工作进展适当调整。 (五)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4个等级,分别为:A级(90分及以上)、B级(80-89分)、C级(60-79分)、D级(59分及以下)。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 四、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市政府质量立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牵头,会同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领域专家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五、考核步骤 (一)目标备案。每年7月1日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确定并上报下年度质量目标,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后予以备案。 (二)自我评价。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地质量工作的目标、任务和特点,于每年7月10日前将上年度本地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我评价报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实地核查。考核工作组通过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和监督核查。 (四)综合考评。考核工作组根据各地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自评情况、实地核查情况及相关数据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质量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确定考核等级,形成综合考核评价报告。 (五)报批与通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方面对考核结果进行初步认定,并于9月底前报市政府。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告。 六、结果应用 (一)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作为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与实行问责的重要依据。 (二)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由市质监局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考虑。对考核结果为D级的,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市收紧或暂停对该地各项质量奖励和政策支持的核准和审批。 考核结果为D级的,要在考核结果公告后1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并抄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不到位的,按职责分工由市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约谈,必要时由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对在质量工作绩效考核中瞒报、谎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对质量工作进行考核。 附件:质量工作考核要点附 件
质量工作考核要点
考核内容 | 序号 | 考核指标 | 考核要点 | 备注 |
一、质量目标 (40分) | 1 | 产品质量量化指标 |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 相关考核目标设置、统计方案、评价方法、评分标准、实施细则等由市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并根据年度质量工作进展适当调整。 |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 | ||||
2 | 工程质量量化指标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 | ||
二、质量措施 (60分) | 3 | 质量宏观管理 | 质量发展规划制定与实施 | |
质量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与运行 | ||||
品牌发展战略实施 | ||||
质量统计分析制度建立与实施 | ||||
质量投入机制运行 | ||||
行业准入及产业政策落实 | ||||
质量基础(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技术能力、质量人才队伍等)建设 | ||||
4 | 质量安全监管 | 质量监管能力和制度建设 | ||
打击假冒伪劣及专项整治 | ||||
质量诚信建设 | ||||
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建设 | ||||
消费者维权机制建设 | ||||
产品质量监管 | ||||
工程质量监管 | ||||
服务质量监管 | ||||
三、否决项 | 5 | 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