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谈我省《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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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7日下午,河南省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处处长何艳红、副处长武振强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我省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情况接受专访。

  何艳红介绍说,制定《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为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10月1日前,省工商局成立了企业信息公示工作领导小组,举行了全省工商系统的培训班,举办新闻发布会,并通过报纸、网站、电台、微博等多种手段进行宣传。目前,我省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实施顺利。到10月22日,全省已完成年度报告信息公示企业12746家,个体工商户已公示11921家;全省已完成即时信息公示的企业1531家。

  企业年度报告并公示的时间是如何确定的?武振强说,企业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接受社会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的年度报告不再进行事前审查。但由于《条例》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2013年度报告,企业应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并公示。

  何艳红表示,我省工商部门将会依照《条例》,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对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从而加强对企业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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