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平顶山年鉴(2015)编纂工作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5〕6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5-00014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重点企业:    2014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建市以来最严重的旱情,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调整结构、加快发展转型这条主线,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着力推进“转型提速、发展提质、环境提优、幸福提升”,全市经济保持平稳发展态势。为全面记录新情况、反映新成就,更好发挥《平顶山年鉴(2015)》鉴往知来、存史资政的功能,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平顶山年鉴(2015)》编纂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真实、系统记载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基本情况,重大事件和取得的新突破、新成效,把《平顶山年鉴(2015)》打造成为具有政府公报性质的综合性信息资料工具书、权威性的年度史册,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资政、资业、资询服务。    二、内容要求    (一)记述时间:《平顶山年鉴(2015)》内容收录时间为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所记内容采用综合性条目和单一性条目的形式予以记述。    (二)基本篇目:按照篇目“突出特色,适时调整、常编常新”的原则,《平顶山年鉴(2015)》拟设特载、专文、专题、专记、纪实、县(市、区)风采、大事记、市情概览、人物、工业与非公有制经济、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旅游业、住房与城市建设、财政税务、经济管理与监督、资源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政治、社会团体、政法、武装、文化、科学、教育、卫生体育、社会生活与社会管理、县(市、区)概况、附录等类目。    (三)主要内容:各级、各部门2014年度内的主要业绩、主要活动和重大事件,重点突出大事、要事、新事、特事。    特载:收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    专文:刊载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决定和规定。    专题:详细记述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重大事件、重大活动和重要成果。    专记:用文章体记录年度内先进人物的主要活动和先进事迹。    纪实:用文章体反映改革发展取得的新突破和新经验。    县(市、区)风采:记录各县(市、区)年度内的特点、亮点事物及事件。    大事记:按年月日概述年度内具有全局意义的重大事件、主要活动、重要会议及重要成果。    人物:省、部级以上先进模范人物;享受国家津贴的专家学者;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著名能工巧匠、艺苑人物;著名专家学者及各条战线的模范人物。以上人物需报送人物简介及2寸照片1张。简介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何时何地入何党派、工作经历及主要政绩、荣誉称号及授予单位和时间等,字数300-500字。特别是有重大贡献逝世的人物,需提供1000字以内传记资料。    组织机构和领导名录:各单位要按照年鉴体的设置报送组织机构及领导名录。组织机构和领导名录主要为单位正职,内容包括职务、姓名、性别、年内离(任)职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平顶山年鉴(2014)》P119-P124)。    条目:主要记述全市各部门的重要工作,突出反映本部门、本单位的基本面貌和主要业绩,同时注重反映新情况、新举措、新优势和工作中的新经验,体现年度特色和行业特色。为确保存史性,各单位可在文字的基础上,选取1-2幅能够突出主题和展示形象的随文图片并注明拍摄时间及说明。    县(市、区)概况:主要记述各县(市、区)的基本情况和年度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取得业绩。    附录:主要收录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统计民生的公报、公告。    三、时间要求    2015年3月9日前,报送分管领导、撰稿人名单和联系电话。2015年3月底前,各单位将成型稿件报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所撰稿件,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阅,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稿件要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冯春梅、张晓丽;电话:2665590、2665582;邮箱:dsyb0375@sina.com)。    四、加强领导    修志编鉴是《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赋予各级政府的职责,《平顶山年鉴》编辑出版工作涉及社会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时效性强,任务艰巨。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平顶山年鉴》的编辑出版纳入年度工作的整体规划,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编辑工作顺利实施。尤其是没有启动编辑年鉴工作的个别县(市、区)要采取措施,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市、区)史志工作的通知》(平政办〔2010〕43号)的要求,从2015年起必须启动综合年鉴编纂工作。要明确1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选定1-2名具有较强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的人员承担撰稿任务,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文字、数据、图片的搜集整理工作,确保稿件的政治观点正确、资料内容详实、数据准确、文字精炼、数字标点规范。各县(市、区)、各单位的撰稿人员要相对固定,其工作岗位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补充。同时,各承编单位要加强与市地方史志办公室的联系沟通,认真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适时调整栏目内容,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平顶山年鉴》的编辑质量和出版水平。

                                                                                                                                                    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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