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5〕15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5-00007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5年平顶山市应急演练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4月2日
2015年平顶山市应急演练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不断提高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特制定本计划: 一、切实提高认识 应急演练是检验预案合理性的手段,是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的重要环节。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应急演练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好组织领导、演练实施、经费保障等工作,结合工作需要和自身职责,积极开展应急演练。要按照已制定的演练方案高质量完成演练任务,实现检验预案、强化准备、锻炼队伍、完善机制、科普宣教的目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在演练前要提前两天向市应急办报告,市应急办对演练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将其作为应急管理工作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二、注重演练时效 应急演练是对各方应急能力的综合检验,必须提前策划,周密部署。各牵头部门要做好应急演练前的准备工作,合理选择演练时机和地点,尽可能减轻对群众生产生活、企业生产经营、部门日常工作的影响。对容易引起公众误解的应急演练,应提前向社会发布公告予以说明。要做好应急演练的安全保障,周密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避免发生人员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在充分沟通协调的基础上,整合人力、物力、技术等资源,重点开展跨地区、跨行业的综合性应急演练,提升地区、部门之间的协作水平。要突出在高危行业或高风险区域组织检验性演练。要加强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大力宣传应急演练,鼓励更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应急演练,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积极联动配合 对于跨地区、跨行业的综合性应急演练,各相关单位要做好联动工作。牵头部门要提前做好演练计划,明确参演单位,认真组织实施,配合单位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确保演练顺利开展。 四、及时总结评估 演练结束后,参演单位特别是有预案编制和修订任务的要认真总结、评估,针对应急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各牵头部门应在演练结束后15日内,填写应急演练评估表(详见附件2)报市应急办。 各县(市、区)政府、新城区管委会参照市级应急演练计划制定本辖区内应急演练计划,认真组织演练,及时总结评估。 联系人:郑建平 闫佳佳 潘登 电话:2662988传真:2662290 电子邮箱:pdsyjb@163.com 地址:新城区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0221房间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