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2015〕38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5-00058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完成全市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纳入2015年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具体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舞钢市完成农村道路建设项目36个,里程76.1公里;中小危桥改造项目9座。 宝丰县完成农村道路建设项目96个,里程158.9公里;中小危桥改造项目10座。 郏县完成农村道路建设项目94个,里程159.5公里;中小危桥改造项目19座。 鲁山县完成农村道路建设项目201个,里程375.8公里;中小危桥改造项目39座。 叶县完成农村道路建设项目138个,里程250.1公里;中小危桥改造项目29座。 新华区完成农村道路建设项目5个,里程3.5公里。 卫东区完成农村道路建设项目4个,里程2.8公里。 湛河区完成农村道路建设项目22个,里程26.3公里。 石龙区完成农村道路建设项目4个,里程5.9公里。 新城区完成农村道路建设项目2个,里程1.6公里。 高新区完成农村道路建设项目1个,里程3.2公里。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进行量化、细化,要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人,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