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2015〕40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5-00064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省气象局各内设科室: 现将《平顶山市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2015—201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气象局
2015年7月1日
平顶山市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2015—2016年)
为加快推进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步伐,到2016年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豫政〔2013〕6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4〕80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的实施意见》(平政〔2013〕66号)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为宗旨,以防灾减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气象科技和人才为支撑,以重大工程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努力实现气象工作法治化、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为平顶山市“转型提速、发展提质、环境提优、幸福提升”提供气象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需求牵引,突出特色。根据省、市气象现代化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平顶山市经济建设对气象服务的内在需求,彰显平顶山特色,明确重点目标和主要任务,最大限度发挥气象现代化效益。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力量,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形成全社会协同推进气象现代化的合力。 项目带动,提升实力。按照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和省政府与中国气象局合作协议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提升气象现代化整体实力。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着力破除制约气象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增强气象事业发展活力和动力。转变发展方式,推进气象科技创新。 因地制宜,协调发展。从平顶山市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推进城乡一体化及区域之间气象现代化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三)总体目标 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基本满足平顶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求、符合国家气象现代化要求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建成与气象现代化体系相适应的新型气象事业结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居全省领先水平,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居全省先进水平,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 (四)主要目标 ——2015年前,县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覆盖率、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覆盖率、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覆盖率均达到100%;2016年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气象防灾减灾机构覆盖率达到95%以上;村(社区)气象信息员覆盖率达到98%以上,部门应急联动衔接率及信息双向共享率达到98%以上。 ——到2016年,自动气象站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城区自动气象站间距达到3公里。气象灾害监测率达到95%以上。高标准粮田(5万亩方以上)农业气象自动观测系统覆盖率达到95%以上;气象数据传输时效平均达到3分钟以内。 ——到2016年,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最高、最低气温预报准确率分别达到75%、77%以上,暴雨预报准确率提高15%以上;遥感卫星森林火点(热点)监测报告准确率达到90%以上;建立完善的环境、交通、森林防火、旅游、水文等专业气象预报业务体系。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85分以上;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15—30分钟发出;全市气象预警信息覆盖面达到98%以上;气象科普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年均增加降水量达到9000万吨以上,防雹作业保护区面积达到1000平方公里。气象科技人才支撑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气象科技贡献率达到85%以上。双重财务计划体制更加健全,县级财政综合保障体制机制基本完善。 三、加快推进综合气象观测体系现代化建设 统筹国家与地方气象灾害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立体化、精细化、自动化、全覆盖、全天候的综合气象观测体系。 (五)提高观测密度,提升自动化、集约化综合观测能力 持续推进国家级气象站观测自动化。2016年前,对全市6个国家级气象台站的自动气象站进行换型或升级,全部配备能见度仪,降雪日数多的台站配备固态降水传感器、雪深传感器等,实现能见度、天气现象、雪深等人工观测项目自动化。 责任单位:省气象局观测与网络处,市气象局 优化完善区域自动气象站网。2015年,在平顶山市主城区布设7套城市自动气象站,站点间距达到5公里,初步建成精细化的城市气象灾害监测系统;2015年前对我市达到使用年限的44个乡镇自动雨量站全部进行升级改造,全市乡镇自动气象站覆盖率达到100%,站点间距达到8公里。建立完善区域自动气象站建设运行保障长效机制,对区域站自动气象站进行动态升级改造,2016年前,在敏感区加密布设区域自动气象站,城区自动气象站间距达到3公里。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完善雷达监测系统,提高灾害监测能力 2015年,完成平顶山新一代天气雷达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任务,开始业务试运行;建立完善平顶山风廓线雷达运行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省气象局观测与网络处,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七)建立完善各类专业气象观测网 建立高速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网。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气象等部门加强合作,将气象监测设施纳入规划,与项目同步建设。对已建成高速公路,按照技术要求改造现有交通气象观测站网。到2016年,在全市高速公路建成10—15公里(团雾多发路段小于10公里)间距的高速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站网,实现对高速公路能见度、强降雨(雪)、路面状况、高温等气象灾害的连续观测。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 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专业监测网。针对云水资源监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分析、作业效果评估和科学试验等需求,建设2—4部雨滴谱仪。 责任单位:省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气象局、市财政局 加强雷电灾害监测网建设。2016年前,在市区布设2—5套大气电场仪,每个县城或县重点区域至少布设1套大气电场仪。 责任单位:省气象局观测与网络处,市气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健全农业气象灾害监测系统。完善全市干旱监测网,2016年前,全市建成20个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粮食生产核心区的县(市)达到3个以上。在全市5万亩方以上的高标准粮田及重要设施农业生产区建设农业气象自动观测系统,完善主体功能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网。 责任单位:省气象局观测与网络处,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气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加强生态环境气象监测。2015年,在我市布设1个气溶胶观测站、1个紫外线监测站,逐步与全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实现组网运行、资源共享,为生态平顶山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环保局 建设森林防火气象监测预报网络系统。加强森林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建设全市森林防火监测预报网络系统,国家森林火险一级的鲁山县、舞钢市自动气象观测站各达到2个;其它3个国家森林火险二、三级县自动气象观测站至少各达到1个,实时监测土壤温度和湿度、林下可燃物干燥度、林区空气温度、湿度和风速等。建设完善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利用气象遥感卫星实时监测森林火点,不断提高遥感卫星监测森林火点的精度。密切行业合作,建立森林火险形势会商机制,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形势预报,为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科学依据。 责任单位:省气象局观测与网络处,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八)改善和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坚持就地改善和科学迁址相结合,加快推进舞钢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建设,2016年在新址开始对比观测;依法加强气象设施探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2015年前成立的市、县两级城市规划委员会已将气象部门增补为成员单位。2016年前,气象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城乡规划等部门完成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雷达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纳入城镇总体规划,由当地政府公布实施;完成全市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雷达站观测环境竖桩立界工作,建立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区。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气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四、加快推进信息网络系统现代化建设 建立与综合观测体系发展相适应的快捷高效的装备技术保障体系、信息网络与数据处理系统。 (九)提高气象信息应用和支撑能力 提高气象信息应用共享水平。基于全国综合气象信息共享平台集约化数据环境和省级气象观测基础数据中心,搭建市级气象数据中心,实现对市、县级业务系统的直接数据支撑和数据共享。到2016年,依托省级气象观测基础数据中心,为用户提供更可靠的虚拟化计算资源和存储资源服务。 责任单位:省气象局观测与网络处,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增强观测数据质量控制能力。建立全市观测数据实时质量控制体系,深化资料质量控制技术研究,实现质量控制体系稳定运行。 责任单位:省气象局观测与网络处,市气象局 (十)提高综合观测与信息网络系统保障能力 发展集约高效的气象通信网络系统。2016年,建成市、县级气象部门与省气象局、市应急办、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互联互通的气象防灾减灾高清视频会商系统。2015年,升级市级多业务传送平台线路(MSTP)带宽到10兆位/秒,多协议标记交换虚拟专用网络线路(MPLSVPN)带宽到20兆位/秒;升级市、县级同步数字体系线路(SDH)带宽到8兆位/秒,多协议标记交换虚拟专用网络线路(MPLSVPN)带宽到10兆位/秒。到2016年,市级接入速率达到100兆位/秒,县级接入速率达到50兆位/秒。 责任单位:省气象局观测与网络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气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健全气象装备保障体系。建成市级运行监控系统、维修平台、计量标校系统。增强县级气象部门综合业务人员技术保障能力。推进物联网等新技术在气象技术装备中的应用。建立气象装备部门保障和社会化保障相结合的体制机制,区域气象站社会化保障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五、加快推进气象预测预报体系现代化建设 (十一)提高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水平 提升高影响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开展中尺度天气系统自动识别技术,发展基于雷达、卫星等资料的短时临近预报技术,加强卫星天气应用平台和临近预报系统应用,以多源资料融合的监测技术和中尺度天气诊断分析技术为基础,建立强对流天气自动监测分析平台,2015年开展强对流天气短时临近预警、定量降水估测和预报业务,提升短时临近预报预警能力和时效。 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科技与预报处,市气象局 (十二)提高气候监测预测水平 应用省级气候监测预报产品,完善本地指标体系,开展以气象干旱、强降水、高低温为重点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预报业务,提高对强降温和强降水过程的预测能力,提升汛期、农业生产关键期、森林防火紧要期及重要时段的气候预测水平。 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科技与预报处,市气象局 (十三)推进环境气象业务开展,提高专业气象预报水平 提高环境气象预报预警精细化水平和准确率。建立各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区域联防联动气象决策服务机制,增强重污染天气等突发环境事件气象应急服务能力。发展空气质量浓度预报、指数预报和霾预报等动力统计释用技术,完善预报方法,提高城市和区域空气质量、霾、沙尘等天气精细化预报技术水平;改进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业务,建立集约化、规范化的预报业务流程,加强客观预报技术研究,开展全市72小时内空气污染气象条件落区预报和县级以上城镇站点预报。到2016年,雾霾、沙尘和重污染气象条件的预报预警时效提前3天以上,预报准确率提高15%。 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科技与预报处,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 (十四)完善综合业务平台,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完善短时临近预报业务系统和气象信息综合分析处理系统;完善县级综合气象业务平台,建立上下互通的信息共享系统,提升县级对上级预报产品的应用水平,强化市、县级综合业务支撑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六、加快推进公共气象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 (十五)强化公益服务,完善基本公共气象服务体制机制 强化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制定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工作目标和任务,将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列入政府公共服务范畴,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制度体系。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将气象服务纳入各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实现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引导社会资源、社会组织等参与气象服务,培育气象服务组织,逐步探索和建立部门合作服务型、公益组织服务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型等多类型的气象服务社会化发展模式。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 提升防灾减灾的基本公共气象服务水平。不断丰富气象灾害监测、天气预报及警报、灾害风险评估、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为农服务、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服务、城市气象服务等公共服务产品,提高基本公共气象服务时效、频次和质量。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建设基本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库,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和气象信息应用水平。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六)增强应急能力,推进基层气象灾害防御组织建设 加强气象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应急机制,全面提高气象灾害应急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市、县两级政府气象灾害分灾种的专项应急预案全覆盖,加强各部门气象灾害联防联动,强化部门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等,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社会应急联动响应机制。2016年前,完成市、县级气象应急服务系统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市应急办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健全基层气象防灾减灾组织机构。建立完善市、县级气象防灾减灾中心运行管理机制和日常工作机制,切实推进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明确乡镇气象防灾减灾职能,将气象防灾减灾职责纳入乡镇定岗定责方案,健全乡镇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构。建立行政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化乡镇建设。按照“有领导机构、有信息员队伍、有乡镇服务站、有监测预警网络、有风险地图、有应急预案、有科普计划、有效益评估”的标准,2015—2016年开展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示范乡镇创建工作。2016年前,完成气象灾害防御县所有乡镇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化乡镇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等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 积极完善基层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充分发挥基层气象信息服务队伍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到2016年,全市每个乡镇(街道)有1—2名气象协理员、每个村(社区)有1—2名气象信息员。建立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地方管理体制,各级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或通过政府购买气象服务方式解决人员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十七)提高农业气象服务保障能力 开展主要农业气象灾害的灾前、灾中、灾后的预警与评估。逐步开展冬小麦、夏玉米、烟草等主要粮食与经济作物农业气象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并适时开展冬小麦、夏玉米等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到2016年,农业气象灾害预警、预报时效提前3天以上,准确率提高15%以上。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覆盖冬小麦、夏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推进高标准粮田农业气象信息服务站、科技示范园建设,提升农业气象在粮食生产中的贡献率。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完善农业气象服务系统。完善市、县级一体化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平台,整合形成农村气象综合信息“一键式”发布平台。拓展农业气象服务领域,开展针对性的专业气象服务,强化面向决策、农村农民、农业龙头企业等专业用户的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显著提高农业气象服务效益。提高对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通式”服务的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 责任单位:省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市气象局、市农业局 推进标准化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县建设。按照中国气象局标准化农业气象示范县建设标准,完成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县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省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市气象局、市农业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十八)大力提升城市气象服务水平 开展城市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工作,加强气象灾害引发的城市内涝等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安全与发展的灾害风险评估。开展社区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逐步向学校、企业等高影响单位延伸。推进城市气象灾害防御网格化管理机制建设,发挥城市网格管理责任人在预警信息传播、灾情调查、防灾减灾知识宣传等方面的作用。做好城市煤、电、油、运、水等安全运行的气象保障服务,将气象服务全面融入城市运行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省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市发改委、市应急办、市气象局 (十九)拓展服务领域,提升专业专项气象服务科技水平 建立环保与气象数据交换规则和信息传递模式,实现气象观测数据与环境空气监测数据的及时交换与实时共享,建立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及空气质量预报的联合会商、联合制作和信息发布机制。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环保局 提升地质、水利、林业、旅游、交通、电力等重点领域气象服务能力。加强森林火险天气中、长期预报,积累森林火险气象观测资料,研究小气候、各个气象因子同森林火灾发生的相关关系,开展森林火灾快速评估和监测预报。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强化灾害预警能力,提升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应急服务水平 建设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与省级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对接的市、县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制定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标准和流程。实现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农业、林业、卫生计划生育等部门的预警信息接入,实现发布系统与大喇叭、手机短信、微博、微信、显示屏等多种预警信息发布终端的对接,做到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快速收集和发布。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办 积极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稳定提高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播出率,到2016年,市级广播、电视媒体播出率达到95%。与交通运输、交警、城管等部门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加强网格化社会管理单元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将气象综合预警信息接收列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行政管理内容,着力解决全社会单元信息接收“最后一公里”问题。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 提高预警终端覆盖率。在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建设电子显示屏、预警大喇叭等设施,重点加强农村偏远地区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力争预警接收设施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及社区。完善气象预警信息手机短信传播“绿色”通道,优化流程,提高时效。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和公众覆盖率。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一)强化科技支撑,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综合能力 建成高水平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体系。建成与省级衔接的一流的市、县和作业点三级综合业务系统。增强市级人工影响天气产品订正分析能力、地面作业指挥调度能力,增强县级地面作业实施保障能力。建立空域自动化申报系统,提高空域批复效率和地面作业规范化程度。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综合作业能力。更新10架新型自动化火箭发射装置,提高地面作业效率和安全性;逐步配备高山烟炉,提高无需申报空域作业方式比例。配置20套作业视频监控和指令接收终端,实现移动式作业装备监控和实时指挥。改造标准化固定作业点18个,新建5个标准化固定作业点,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科技水平。在郏县、宝丰县建立防雹实验区,布设监测设备,用于研究人工防雹作业技术。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七、提升气象现代化支撑保障能力 (二十二)坚持实用技术研究,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业务发展 以各类业务系统本地化应用为主线,以提高公共气象服务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主攻方向,凝炼实施一批重点科技项目,制定不同阶段研究目标和任务,建立动态的科研项目储备库,着力突破影响基层业务信息化、集约化、标准化的技术瓶颈。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为核心,以骨干人才为主体,组建科研业务一体化的气象科技创新团队,着重解决平顶山气象业务服务和科技发展中重大技术问题。建立完善以科技对业务发展的实际贡献和应用价值为核心的针对科技成果、人员和团队考核评价和奖励的科技创考核、激励和评价机制。 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科技与预报处、人事处,市科技局、市气象局 (二十三)创新体制机制,提升人才支撑保障能力 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大力实施《河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气象部门人才发展规划,以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引育并重,以用为本,改善基层气象机构人才结构。完善按需设岗、依岗聘用的岗位聘用机制,激发人才活力,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责任单位:省气象局人事处,市气象局 实施人才支撑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当地气象部门做好人才培养、选拔工作,努力实施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一线专门技术人才、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技术带头人等人才建设工程。到2016年,力争全市有1名以上气象人才进入省气象部门高层次人才、培养出1名以上一线专门技术人才、每个县(市)气象局培养出1名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技术带头人。 责任单位:省气象局人事处,市气象局) 健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各级政府将气象事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本级政府人才教育培训计划。利用当地教育培训资源,建立规范化、专业化的气象教育培训标准体系。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每两年至少参加1次气象为农服务及灾害防御技术培训。 责任单位:省气象局人事处,市气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二十四)促进气象科普工作发展 落实《河南省气象科普发展规划(2013—2020年)》,建成平顶山市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在中小学校、社区和乡村实施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气象科普示范项目。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建设科普宣传平台,传播气象科普知识。开展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志愿者中国行等主题活动。采用多种形式推进气象科普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各级政府要将气象科普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科协,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五)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气象工作法治化建设 加快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进一步做好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方式,通过强化标准规范和行政执法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气象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气象相关制度体系,推进气象灾害评估、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地方立法进程,加强气象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的制定和实施力度,完善地方气象标准体系。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和资源配置,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气象行政管理职能。强化对破坏气象探测环境等违法案件查处的执法监督与业务指导,建立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议事规则。完善并落实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完善气象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 八、重大工程建设 (二十六)积极实施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 2015年完成国家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防御工程等项目建设。2015—2016年完成省空中云水资源开发二期工程、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防御工程建设项目的市、县级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省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计财处,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七)高标准实施市气象科技园建设项目 2015年完成新一代天气雷达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雷达设备吊装,投入业务试运行;2016年前建成气象业务、科技展示、科普教育三位一体的气象科普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省气象局观测与网络处、计财处,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十八)加快县级台站基础设施建设 2016年前,完成郏县、宝丰县、舞钢市等基层台站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省气象局计财处,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郏县、宝丰县、舞钢市政府 (二十九)精心谋划“十三五”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 与国家、省建设项目衔接融合,聚焦气象防灾减灾、为农服务及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生态环境气象保障、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交通气象服务、森林防火气象服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选好建设项目,纳入平顶山市“十三五”发展规划及河南省气象局有关专项规划。 责任单位:省气象局计财处,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九、保障措施 (三十)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成立协调机构,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和解决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工业信息化、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环保、农业、水利、林业、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完善措施,切实履行职责。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十一)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将气象现代化事业发展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事业经费及其它经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预算及投资计划,并随着财力增长逐步加大气象现代化投入。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气象服务力度,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清单。及时落实国家、市重点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好气象职工地方津补贴足额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的政策。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十二)强化考评督查 建立平顶山市气象现代化考核指标体系,将年度气象现代化建设行动计划纳入政府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市政府每年对气象现代化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政府目标办、市政府督查室,各县(市、区)政府 (三十三)全面深化改革 围绕开放、多元、有序的新型气象服务体系,加快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力量参与的气象服务新格局,调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参与气象服务,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实现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满足各级、各行业对气象服务的需求。通过深化科技业务体制改革,建立集约高效的业务运行机制,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不断拓展气象业务领域,实现气象业务提质增效。围绕加快构建现代化的气象管理体系,完善依法发展气象事业的制度体系。完善双重领导管理机制及双重财务体制,建立新型气象财政保障机制。围绕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继续调整优化县级气象组织机构,建立完善配套政策,强化县级公共气象服务和社会行政管理职能。 责任单位:省气象局有关处室,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附件:平顶山市气象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2015—2016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