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5〕62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5-0001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2015年8月21日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8月28日
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市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抓手,以反对“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为主线,重点解决政府系统工作人员“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弘扬务实作风,维护政令畅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我市实现全面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治理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共服务领域的国有企业,以及上述部门、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 三、治理重点 (一)“不敢为”问题。重点整治:担心承担责任,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该抓的事不抓,该管的事不管,庸庸碌碌守摊子,平平安安占位子;不敢担当,不敢负责,执行力不强等问题。 (二)“不会为”问题。重点整治: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依法治市等新任务不学习、不钻研,开展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愿做,敷衍塞责、尸位素餐;业务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等问题。 (三)“不想为”问题。重点整治: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感情淡漠,为群众办事“踢皮球”、“中梗阻”,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客观理由拖着不办,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干;作风散漫、纪律涣散、心浮气躁,精力不集中,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 (四)“乱作为”问题。重点整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强,法治意识淡薄;不依法行政、不依规办事,法定职责不作为,法无授权乱作为;在服务保障全市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上随意执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不顾客观实际,违背群众意愿,搞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弄虚作假、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检查,侵害群众权益,损害企业利益等问题。 四、重点治理领域 (一)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围绕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对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油气管道、防汛度汛、农业、食品药品安全、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等十个领域的党政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自身岗位责任履行情况。特别是对监管职责和服务作用同步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严肃查处执法监督不严格、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等失职渎职行为。(牵头部门:市安监局) (二)重点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对各级、各部门重点项目建设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推动不力,项目建设进展迟缓,在前期工作、土地、规划、环评、建设环境、政策落实等方面,服务保障不积极、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在项目建设中设置门槛、障碍等失职渎职行为。(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突出问题。重点监督检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执行情况,着力解决改革进展迟缓、审批环节过多、办事效率低下、证明过多过滥等问题,严肃查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牵头部门:市编办) (四)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对涉农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虚报冒领、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擅自变更实施项目、招投标执行效率低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审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违规招投标等违规违纪行为。(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五)涉教领域违规办学、招生、收费等突出问题。重点对各级教育、发展改革等涉教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学校招生、联合办学、教学安排、学籍管理、收费、招生考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监管失职渎职、违规办学、教育乱收费、高招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六)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重点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及履行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检查、用药、治疗、药品器械招标采购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医贪腐、收受红包和吃回扣、违规和非法接受捐赠、借集中配送形成垄断、卫生医疗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牵头部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七)环保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各级环保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着力解决偷排偷放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缺失等失职渎职行为,促进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突出问题。督促县(市、区)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督促有关监管部门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机制,重点解决“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塑化剂、食品标签标识、保健食品“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等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慵懒散软等失职渎职行为。(牵头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各县(市、区)政府在完成上述任务的基础上,可根据工作需要,围绕本地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相应监督检查活动。 五、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方法步骤。将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三查三保”活动紧密结合,做到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专项治理共分为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8月21日—8月31日)。通过传达贯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视频会等形式,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进行部署。明确整治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 2.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9月1日—9月30日)。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要自觉对照整治重点认真查找“为官不为”“为官乱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明确整改措施。 3.监督检查阶段(2015年10月1日—11月30日)。各级监察、纠风部门组织明察暗访小组,采取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和群众评议等方式,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调研、分析、问责、查处、通报。 4.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2月1日—12月31日)。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认真梳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把握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坚持下去,把专项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广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措施 1.建立教育引导机制。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将专项治理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宗旨,牢固树立为民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教育引导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始终把谋发展、抓落实、惠民生作为自己最大的责任,勤勉敬业,善做善成,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2.建立明察暗访机制。各级监察、纠风部门要将明察暗访作为发现问题的重要途径,认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组织机关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以及工人、农民、市民等群众代表,深入各县(市、区)机关和乡镇、部门行业办事窗口等进行明察暗访,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抽查。要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专项治理取得的成效,全景式反馈给社会公众。 3.建立问题查处机制。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整改、逐一销号,确保全面纠正到位。要加大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的查处力度,该通报的通报、该处分的处分、该移交的移交。各级监察、纠风部门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严肃查办,对违纪人姓名、单位、职务、违纪事实、处理决定等进行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 4.建立汇总报告机制。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专项治理情况汇总、报告工作制度,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问题查处、案件查办等情况报送市政府纠风办(联系人:王鹏,办公电话:2665657)。各级监察、纠风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对“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的调研分析,广泛选取对象,规范调研程序,为分析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状况、持续深化专项治理提供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为确保专项治理活动顺利开展,市政府建立平顶山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详见附件)。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把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作为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改进作风,发挥以上率下的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治工作。 (二)强化执纪问责,落实监督责任。各级监察、纠风部门要立足职能定位,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乱作为”等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严肃查处。对那些不敢抓、不敢管,碌碌无为、得过且过的干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岗位、纪律处分;对那些顶风违纪、依然吃拿卡要的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公职、追究法律责任。对发生重要案件、久拖不办或查处不到位的地方或部门,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 (三)强化纠建并举,落实纠风责任。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责任制,强化问题导向,建立健全治理不作为、乱作为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敢于担当负责的工作机制,引导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事;建立完善提升业务能力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人员深化改革、依法行政、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本领;建立完善强化宗旨意识的工作机制,教育引导工作人员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心系群众,秉公用权,为民惠民;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工作机制,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得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附件:平顶山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件
平顶山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 王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刘颖(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陈建忠(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胡振军(市纪委常委) 程广海(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杜小红(市编办副主任、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 魏留庆(市财政局清收中心主任) 高勤良(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王金霞(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马军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张 浩(市环保局纪检组长) 张松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纪委书记) 李自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张绍周(市审计局纪检组长) 张国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李红亮(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李松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纠风办,程广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