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2015〕51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5-00076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狠抓课堂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实践教育规律,本科上线率从2010年连续6年实现稳步增长,其中2015年达到64.37%,高出全省21.8个百分点。根据《平顶山市高考质量奖管理办法》(平政〔2015〕49号印发),市政府决定对市第一中学等获得2015年平顶山市高考质量奖的单位进行奖励,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辉煌。全市教育系统各单位要向获奖单位学习,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创先争优,进一步提升办学质量效益,为推动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5年平顶山市高考质量奖获奖单位名单及奖金 2015年9月2日
附件
2015年平顶山市高考质量奖获奖单位名单及奖金
一、高考目标完成奖 市第一中学33.5万元 市实验高中6.2万元 舞钢市第一高级中学13.4万元 叶县第一高级中学15.1万元 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25.6万元 宝丰县第一高级中学15.7万元 郏县第一高级中学13万元 市第八中学6万元 市第二高级中学7.6万元 市第三高级中学6.4万元 舞钢市实验高级中学11.2万元 叶县第三高级中学9.1万元 宝丰县第二高级中学6.3万元 郏县第二高级中学9.1万元二、优胜学科奖 市第一中学13万元 舞钢市第一高级中学1万元 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10万元 叶县第一高级中学3万元 宝丰县第一高级中学3万元 市第二高级中学3.4万元 市第二中学9000元 舞钢市实验高级中学11万元 叶县第三高级中学5万元 鲁山县第二高级中学12万元 鲁山县江河高中4000元 宝丰县红星高级中学4000元 郏县第二高级中学1.4万元三、特色教育奖 市第八中学8万元 市第三高级中学7万元 市第二高级中学6万元四、突出贡献奖 市第一中学23万元五、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奖 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研究室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