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5〕115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5-00093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5〕12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可持续发展,逐步建立与政府履职相适应的电子政务体系,不断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现状 随着信息化的深入发展,电子政务已由业务办公支持工具,发展成为促进重大改革措施贯彻实施、支撑重大问题决策研判、推动重点工作监督落实、提高服务人民群众水平的有效抓手,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必不可少的创新手段,电子政务已经深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成为各级政府平稳运转和高效履职不可或缺的手段。近几年来,国家逐步在政务外网部署重大建设项目库等各类业务应用,这些业务系统要求市、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尽快接入政务外网、确保网络联通,面对如此紧迫的建设形势,我市需要尽快完成电子政务基础框架建设任务,并加快推进跨部门、跨业务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应用,加强电子政务资源的统筹整合,提高电子政务的集约化建设和管理水平。 但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显著问题:一是顶层设计不够完善。各类政务网络不能有效联通,信息孤岛大量存在,网络信息安全形势严峻,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滞后,造成了“互联互通难、信息共享难、业务协同难”,严重制约了电子政务作用的有效发挥。二是应用潜力没有充分发挥。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不足,特别是对政府管理创新的支撑作用较弱,对科学决策的支持水平有限,对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较低,与领导期望和群众需求差距很大。三是保障措施不够健全。绩效评估开展不到位,国产软硬件和新技术的应用不足、创新发展不够,人才队伍现状不能适应电子政务发展需要,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二、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 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成全市统一规范的电子政务网络, 全面支撑各政务部门业务应用;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提供集约化服务,促进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大幅提升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水平,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云计算应用;围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推动各职能部门开展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应用,提高政府决策和管理的信息化能力;建设基于云计算和安全管理域等先进技术的网络传输、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面建立电子政务建设发展保障体系,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围绕政府履职需求和服务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提高电子政务的支撑作用和应用效能; 2.坚持统筹整合,加强顶层设计,以提高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利用效率、推动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为主要手段,促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 3.坚持创新驱动,准确把握信息化发展趋势,不断创新理念,探索电子政务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应用、新模式; 4.坚持安全可控,围绕国家信息网络设施安全可控战略,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重要网络、应用和数据安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5.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统筹规划,理顺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各级政府横向协调、纵向联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电子政务协调发展机制,推动统一网络平台、统一安全体系、统一运维管理的一体化建设和业务应用协调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完善全市统一规范的电子政务网络。基于市电子政务传输骨干网,建好市电子政务内网,完善拓展市电子政务外网,整合优化已有业务专网,构建完整统一的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加快推进业务专网应用向市电子政务网络迁移,确需保留的部门业务专网根据需要实现与市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
1.完善全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电子政务内网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市电子政务内网中政府系统业务网建设;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电子政务基础网络资源,按照涉密信息系统要求,建成全市电子政务内网政府系统业务网,覆盖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同步建成政府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并有效发挥作用;加快推进网络安全保密测评审批,实现各部门电子政务内网全面接入。
2.加强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进一步理顺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基础网络资源,加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建设,搭建安全接入平台,提供多种接入方式;加快推动各部门接入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推进县(市、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形成市、县、乡级全覆盖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应用建设,促进电子政务外网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和数据共享。《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明确提出要求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负责完善政府网站体系,优化结构布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市级政府负责建设本地区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县级政府要依托市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建设县级政府网站。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要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站、栏目、频道等,主要提供信息内容,编辑集成、技术安全、运维保障等由上级政府网站承担。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外网应于2016年8月前完成本级政府的电子政务外网网络覆盖,并于2016年底前完成与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的全面接入,实现市、县、乡三级互联互通。 3.积极推动各部门业务专网应用迁移和网络对接。对我市已建和在建业务专网应用进行合理分类,分别向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迁移;理清业务专网边界,逐步实现和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对接和业务融合,确保数据交换和共享安全可控。各部门要抓紧制定本部门业务专网的迁移规划和实施方案,根据业务需求分别划定部署在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上的业务范围,并有计划地向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迁移。 (二)加快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基础信息资源的统建共享。依据“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应用、统一运维”的原则,充分利用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资源,促进各部门业务系统应用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现全市电子政务基础信息资源的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
1.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不断完善全市电子政务云平台顶层设计和标准体系;搭建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为全市各政务部门提供云主机、云存储、共享支撑软件、云应用开发平台、信息资源、信息安全、应用部署迁移、运维保障等云服务;积极促进基础资源的共享和应用开发,推动各政务部门应用向云平台的迁移和部署。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覆盖和支撑全市的电子政务外网云数据中心将于2016年1月底前基本建成。今后新建和改造的市政府各部门的电子政务网络业务应用系统要统一部署在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 2.深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和数据开发。建设基于云计算的公共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服务平台,建立共享交换体系,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快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共建共享;促进各部门可开放的信息资源分别在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平台上的无偿普遍共享;研究建设我市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有序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和社会化利用;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开放的业务信息,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梳理履职所需共享信息,明确有效需求和提供方式,逐步建立信息共享监督检查、考核通报、安全管理、保密审查等制度,推动部门信息资源有序、可控、按需、安全共享。 3.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云计算应用。严格按照国家机房设计规范标准及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要求,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数据中心,为电子政务内、外网及各类业务应用提供安全可靠的运行环境,同时稳步推进市政府各部门数据中心整合。重点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疾病防治、灾害预防、就业和社会保障、交通物流、教育科研等领域,开展基于云计算的大数据应用示范。推进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服务支撑作用。 (三)深化应用,提升政府决策和管理的信息化支撑保障水平。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因地制宜推动电子政务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经济社会安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重点领域的应用。 1.建设领导决策信息化支持平台。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需要,以建设决策支持信息系统为抓手,充分整合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有办公应用和业务系统信息资源,采集利用有关行业、企业、研究机构的重要信息数据,逐步建立支撑领导决策研判的决策信息资源库,提供更加及时高效的信息获取方式,丰富展现形式,为政府决策提供全面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充分利用职能部门各类专业系统和智能分析模型,开展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和评估研判,便于领导及时掌握经济运行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提升信息保障和决策辅助能力。 2.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围绕落实市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梳理权力清单,强化权力全流程网上运行,有效规范和监督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程序、责任,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逐步形成“网上服务与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新型一体化政府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公共服务水平;围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和政府工作目标,在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社会信用、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国民教育、劳动就业、养老服务等方面,促进职能部门在业务创新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跨地区、跨部门协同应用。 3.建设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落实信息化平台。加强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督办,通过对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进展过程、完成情况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实现工作落实全过程的动态跟踪、督促检查、及时反馈、绩效考核,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督查督办水平。 4.进一步健全全市应急管理平台体系。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完善日常监测与风险识别、信息收集与灾情统计、趋势分析与综合研判、指挥调度与辅助决策、场景模拟与总结评估等功能,健全应急平台技术支撑体系,满足应急管理工作需要;推进基层和企业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高突发事件现场图像采集和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健全应急平台标准规范和运行机制,加强各级应急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物联网等新技术,推进风险隐患、防护目标、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信息数据库建设。 5.完善各类办公业务应用。围绕优化再造政务流程、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拓展深化网上办公,运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文件密级标志等技术,实现公文、信息、简报等电子文件的上传下达和横向传递,以及公文办理、信息采编、政务督查、会议组织、值班管理等日常工作的信息化;积极开展视频会议、移动办公等应用。 (四)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强化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加快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信息安全体系,提高我市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 1.切实强化安全保密工作。建立安全保密持续监管和运维系统,提升信息安全管控和运维管理水平;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和预警通报,及时处置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开展安全保密知识教育,强化安全保密意识,确保日常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非涉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的相关主体责任。 2.建设完善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党政机关互联网统一接入;建立信息安全防护平台,完善信息安全监控体系、电子认证服务体系,确保风险评估、等级测评、安全策略、系统防护、动态监测、实时响应、数据灾备等环节能够动态完善;落实包括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在内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形成目标责任明确、技术措施有效、组织管理有力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五、保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强化对电子政务建设的统一规划、指导、推进、协调和监督,全面提升电子政务整体发展水平。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电子政务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要明确具体负责机构和专兼职人员,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电子政务发展的监督和指导,形成上下贯通、职责清晰、运转顺畅的管理机制。 (二)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参照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电子政务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引导电子政务健康发展。发展改革、财政、工业信息化、公安、审计等部门要对重点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进行专项评估,并与现有项目管理手段相衔接,将评估结果作为系统运维和后期建设投资的重要参考,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同时,要从成本效益、应用效果、协同共享、安全保密、创新服务等方面设计评估指标,采取自我评估、社会评议、督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 (三)加强新技术和安全可靠产品应用。积极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在辅助决策、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应用,落实和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加强安全可靠产品的研发及推广应用。加强政策引导,在全市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府网络及关键业务系统等,要优先采用国产软硬件产品。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政府工作人员信息化意识,提高其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培养和建设一支业务熟、技术精、素质高的专业化电子政务管理和服务队伍;加强培训交流,建立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培训机制,将信息化能力纳入公务员培训体系。理顺外包服务关系,严格审查服务单位业务资质,全面考查服务能力、人员素质,划清自主运行和外包服务关系,细化服务内容,明确服务要求,建立科学、顺畅、高效的服务保障机制。 (五)加强资金保障和建设进度督查督办。电子政务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重要的政府工作,各级政府要充分保障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维护的资金投入,可将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各县(市、区)政府要定期向市政府汇报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情况,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政府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适时通报。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