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25x/2016-00115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执法稽查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为全面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有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鲁山县工商局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全面开展“红盾护农”各项工作。
一是严格主体准入。对农资经营主体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认真清理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对于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是保障商品质量。建立了以种子、化肥、农药为重点的农资商品准入制度和销货登记台账、种子留样备查制度,要求农资经营户实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着力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对销售出去的农资商品出具发票和质量安全承诺信誉卡。
三是强化市场巡查。坚持工作重心前移,加大巡查力度,对农资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农资专业市场、村镇集贸市场、涉农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和虚假农资广告等行为,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稳定。
四是加强沟通宣传。执法人员深入农村,给农民朋友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的公开信》等宣传资料,提醒农民朋友如何通过选择购买场所、查验包装标识、保存购物凭证、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等方式维护自己合法公益。
五是畅通维权渠道。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广泛开展12315进市场、进村镇、进商家活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受理投诉,依法解决消费纠纷,确保农资市场监管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