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16—2018年燃煤消费削减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6〕38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6-00015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2016-2018年燃煤消费削减替代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5月26日

平顶山市2016—2018年燃煤消费削减替代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平顶山市落实环境保护部华北督查中心综合督查整改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平文〔2015〕115号印发)精神,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逐步削减燃煤总量,加快替代清洁能源发展,实现燃煤消费量负增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美丽鹰城、改善环境质量为出发点,形成政府统领、社会参与、企业主导、市场驱动的煤炭消费总量削减替代机制。坚持能源安全与清洁发展并重,主动作为,加大节能改造力度,扩大治理区域,加快削减燃煤和发展清洁能源,构建绿色、安全、清洁、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空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坚持能源消费与转型升级相统一;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衔接;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煤炭总量削减与清洁可靠供给相同步。    三、工作目标    2016年,电力行业削减燃煤消费100万吨,减少落后产能煤炭消费3.6万吨,发展新能源替代能力8万吨标煤。2017年,发展新能源替代能力15万吨标煤。2018年,电力行业削减燃煤消费58万吨,发展新能源替代能力18万吨标煤。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以新型工业化为主导,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调整优化能源、化工、冶金建材、装备制造、轻工食品等传统产业存量,推动绿色、循环、高端化发展;积极扩大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医药和医疗器械、汽车及零部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量,引领带动工业转型升级,逐步降低高耗能、高排放产业的比重。    (二)化解过剩产能。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高耗能、高污染重点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能力的要求,严格项目管理,依法依规严禁审批、核准、备案过剩产能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制定并实施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全面清理违规建设项目。    (三)大力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积极争取天然气指标,推进天然气管网的敷设、延伸,提高天然气占能源消费的比重;大力发展光伏、风能、垃圾及秸秆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加快项目建设,形成较大规模的新能源有效替代能力,减少燃煤消耗。    (四)新建燃煤项目实行煤炭等量替代。除纳入国家、省各类规划以及市重点规划布局的建设项目外,依法依规严控耗煤行业燃煤消费新增量,新建、改扩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等量替代。    (五)严格节能审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加强节能管理,依法依规严控高耗能项目审批,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六)加强煤炭质量管理。加强煤炭质量、经营性煤炭堆场设置、用煤单位燃煤排放、储煤场地扬尘污染等管理工作。鼓励用煤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用煤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劣质煤,采取有效节能措施,节约用煤。    五、责任分工    (一)编制产业结构调整规划。结合产业发展现状和“十三五”规划发展任务,以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和降低高耗能、高排放产业比重为目标,推动产业结构全面升级。2016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产业结构调整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加快电力行业落后能力关停。主动作为,按照相关规定关停淘汰电力行业能耗高的落后能力。2016年9月底前,关停平顶山市三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煤业四矿煤矸石热电厂、平顶山煤业矸石电厂燃煤锅炉。电力行业2016年底削减燃煤消费100万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三)强力推进落后产能燃煤削减。加大落后产能、过剩产能的淘汰和压减力度,2016年10月底前,淘汰砖瓦行业24门以下轮窑,减少产能1.5亿标块以上,减少煤炭消费1.5万吨。2016年淘汰落后炼铁能力13.5万吨,减少煤炭消费约2.1万吨。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下同)    (四)大力发展新能源。积极推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2016年底,计划新增风电装机7.6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6万千瓦,发展新能源替代能力8万吨标煤;2017年底,计划新增风电装机15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0万千瓦,发展新能源替代能力15万吨标煤;2018年底,计划新增风电装机25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25万千瓦,发展新能源替代能力18万吨标煤。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五)积极扩展利用天然气。积极引进天然气清洁能源,保障气量供应。加快县域天然气管网建设,推进天然气进家庭、进企业,进一步提高燃气普及率。2016年县(市)主城区居民燃气普及率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2018年居民燃气普及率普遍提升到90%左右。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各县(市)政府    (六)继续做好燃煤锅炉拆改工作。2016年底,市区建成区范围内全面完成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2017年底,县城建成区完成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2017年底,依法依规取缔产业集聚区内分散燃煤锅炉。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七)积极推广使用洁净煤。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5〕1176号)规定,加强全市煤炭市场经营管理,加大政策引导和执法监管,严控劣质煤在市场流通,大力推广使用洁净煤,减轻燃煤对空气的污染。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    (八)推动现役发电机组的节能升级改造。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并推进统调燃煤发电企业实施机组综合升级改造工程。2018年底,实现60万千瓦及以上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时,60万以下机组低于310克/千瓦时,削减燃煤消费18万吨。对改造后供电煤耗仍不达标、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且不实施环保改造的煤电机组,特别是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依法实施关停,2018年削减燃煤消费40万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有关发电企业    (九)推进燃煤热电企业燃机替代。推进平顶山平东热电有限公司2×40万千瓦燃气机组项目前期工作,争取2018年底实施替代现役的2×21万千瓦燃煤供热机组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平顶山平东热电有限公司,卫东区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削减替代燃煤消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积极行动,确保燃煤削减替代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平顶山市燃煤消费削减替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推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三)完善制度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细化任务、责任,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实施目标考核。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削减替代燃煤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评价体系,定期严格考核。市政府将不定期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削减替代燃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没有完成年度任务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其责任。    附件:平顶山市燃煤消费削减替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平顶山市燃煤消费削减替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哲(副市长)

副组长:张电子(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 明(市经研中心主任)

荆建刚(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王 璐(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 标(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杨 伟(市环保局副局长)

齐伟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庞庆胜(市质监局副局长)

孙国权(市工商局副局长)

郭建伟(平顶山姚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

纪委书记)

芦红晨(平顶山平东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杨宏建(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王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编号:HNDC-2016-ZFBGS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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