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6〕53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6-0002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20日
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政府作风建设,强化监督问责,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加强政府作风建设,以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为主线,以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中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乱作为”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两个抓手作用,建立健全“明责、述责、评责、问责”工作机制,着力营造敢为的环境,提升会为的能力,形成想为的氛围,架起不敢乱为的高压线,实现治庸提能力、治懒提效率、治怠提精神、治乱提优化,为建设法治、创新、廉洁、服务型政府,加快推进我市建设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二、监督范围和问责对象 (一)监督范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共服务领域的国有企业。 (二)问责对象。上述部门和单位中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乱作为”等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三、问责的重点领域 (一)扶贫开发领域。督促各级政府认真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项目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项目审批时间过长、资金滞留严重和项目监督不到位、报备不及时、管理不善等问题,严肃查处扶贫资金拨付、使用和扶贫项目实施中的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农开办(市扶贫办),各县(市、区)政府 (二)重点项目建设领域。督促各级政府对省、市重点项目、专项建设基金项目、1816投资促进计划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建设责任、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工作推动不力,项目建设进展迟缓,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土地、规划、环评、建设环境、资金拨付、政策落实、问题协调等方面服务保障不积极、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在项目建设中滥设门槛、障碍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项目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域。督促各级政府落实简政放权、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等重大举措,重点对落实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按要求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方便基层群众干事创业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严肃查处明放暗不放、放虚不放实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按权责清单行使权力、滥用权力等行为,着力解决基层群众办证多、办证难顽疾。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领域。督促各级政府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按期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实现人员到位、资料移交到位并按期发放新证。着力解决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和闲置浪费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强征强迁、截留拖欠征地补偿资金和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教育领域。督促各级政府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点对全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招生舞弊、违规办学、乱收费问题,着力解决学校招生考试、联合办学、教学安排、学籍管理、规范收费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卫生计生领域。督促各级政府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卫生计生机构改革,落实新农合资金和公共卫生财政资金、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卫生计生民生工程资金。对全市医疗机构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查处涉医贪腐、收受“红包”、“回扣”问题。对违规非法接受捐赠和借集中配送形成垄断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 (七)环保和城市公用事业领域。督促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问责,着力解决偷排、偷放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缺失等行为,促进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督促城市公用事业企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重点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企业管理、服务、收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行业主管部门和城市公用事业企业在管理、收费、服务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督促各级政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对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建设、执法装备和检查仪器设备配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监管机构建设和执法装备、检验仪器设备配备不到位等问题。加大对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食品药品监管中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九)公安和交通运输领域。重点对公安交通路面执勤执法、户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政策不落实、治超责任不落实和新组建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执法不透明、制度执行不严、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安全生产领域。督促各级政府健全基层监管执法机构,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着力解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理念不牢、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严肃查处执法监督不严格、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各级、各部门在上述十大领域开展问责年活动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市政府交办的庸政、懒政、怠政问题核查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搞好自选动作,切实做到紧抓重点与攻克难点相结合、督查问题与督办解决相结合、执纪问责与推动工作相结合,着力解决本地本部门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下决心打通政策落实中的“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为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6月20日—6月30日)。通过召开专题会、座谈会、视频会等形式,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开展问责年活动进行部署。重点落实明责机制,开展明责活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7月1日—7月31日)。各级、各部门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乱作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落实。重点落实述责机制,开展述责活动。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6年8月1日—10月31日)。各级、各部门要组织督查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追究责任。重点落实评责机制,开展评责活动。市政府将组织力量对全市懒政怠政问责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问责年活动中的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要立足标本兼治,探索建立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常态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 五、工作措施和方法 (一)工作措施 建立明责、述责、评责、问责工作机制,与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总结提高四个阶段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协调联动,确保问责年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1.建立明责机制。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职责,向社会公布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人员“三个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广泛开展意见建议征集活动,聚焦问题,瞄准靶子。 2.建立述责机制。对照工作职责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述责活动,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公开述责,向社会承诺,向群众践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认真落实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做到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3.建立评责机制。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和工人、农村居民、城镇居民等群众代表深入开展群众评议,请群众参与、由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适时开展市直部门与县(市、区)政府互评,第三方机构综合评议等多种形式的评议活动,评议结果将作为作风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4.建立问责机制。各级监察部门和纠风办要将问责贯穿活动始终,对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经督促检查等途径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置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及时核查处理,查清重要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执纪必严、及时通报。 (二)具体方法 一征集:坚持开门纳谏,鼓励群众、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揭发检举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发挥群众、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在主要媒体公布举报方式,发布工作动态。安排专人负责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分类处置,及时办理,限期反馈,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查(察):全面自查。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重点领域部门,通过自己查找、问卷调查、线索梳理等方式,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对账“销号”。重点督查。各级政府要围绕2016年全市七大产业重点项目、六大重点工程、十大民生工程、三大生态工程等重点工作落实,采取日常督查、重点抽查、集中检查、暗访暗查等方式,督促各级、各部门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的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强化监察。监察部门和纠风办要抽调人员,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窗口单位,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问题的发现和查处力度,不间断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或督办、转办,并将案件查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 两移交:对不敢担当、不负责任,干部群众意见较大,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的,移交组织部门进行组织调整;对由于“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乱作为”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或构成严重违纪和涉嫌犯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处理。 一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在媒体上开办“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专栏,对征集、交办的问题线索和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对督查、监察和移交的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问责年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治理庸政懒政怠政作为推动转型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治工作。要尽快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工作落实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动积极作为,解决突出问题,为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提供保障。 (二)加强督查问责,落实监督责任。各级监察、督查和纠风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办、监察主核”的原则,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常态化、执纪问责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督检查执纪问责格局。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移交监察部门核查追究责任。要正确处理核查问责与推动工作的关系,对发现、承办、交办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核查,严肃问责,推动问责年活动深入开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干事创业。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及时总结先进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倡导务实作风,发挥引领作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通报活动开展情况、问题查处情况、建章立制情况、民主评议情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建立容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把先行先试中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区分开来、与有法不依区分开来、与以权谋私区分开来,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问责庸懒者、严惩贪腐者。倡导敢为、会为、想为的风气,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拼搏进取、敢于担当的氛围,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创新、廉洁、服务型政府。 每月5日前各重点领域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将上月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问责情况报送市政府纠风办(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2665659、2665657,邮箱pdsjwdfs@163.com)。 附件: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重点评议对象名单附 件
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重点评议对象名单
市编办
市发改委(含市政府项目办)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安监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农开办(市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