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六年上半年全市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数据统计分析

文号 索引号 00545225x/2016-00019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消费维权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一、概况

  2016年1月1日—6月30日,平顶山市工商局12315系统共接受消费者案件7353件。按受理类型分:咨询5472件(包含汝州市录入的其它534件),投诉1672件,举报20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万余元。

  

      按受理渠道分:12315热线电话7160起,来人109起,短信78起,互联网3起,来函2起,其它1起。

  

  二、2016年与2015年上半年数据同比示意图

  

  1、上半年总数较去年同期相比,约上升了30.9%。

  

2、上半年咨询量较去年同比增长37.8%,投诉量较去年同比增长8.6%,举报量较去年同比增长26.7%。

  三、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基本情况

  (一)消费者咨询的基本情况

  今年上半年,消费者咨询的主要内容有:

  1、电视、空调、洗衣机、手机等的家用电器类的三包规定;

  2、食药局、物价局、卫生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的电话及地址;

  3、企业登记档案及企业信用情况查询方式;

  4、衣服、皮鞋等日用品出现质量问题如何解决;

  5、宽带和手机维修不及时等问题。

  (二)消费者投诉的基本情况

  上半年投诉案件共1672件。其中:商品消费类案件804件,占投诉总量48%,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2%;服务消费类案件868件,占投诉总量52%,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0.8%。

1、商品类投诉案件共804件,分类如下:

  

  (1)涉及家用电子电器的103件,占商品消费投诉总量的13%,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3.6%;

  (2)涉及家用机械的145件,占商品消费投诉总量的18%,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3.1%;

  (3)涉及日用百货的137件,占商品消费投诉总量的17%,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6.5%;

  (4)涉及装修建材的42件,占商品消费投诉总量的5%,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3.8%;

  (5)涉及农用生产资料的10件,占商品消费投诉总量的1%,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40%;

  (6)涉及通信器材的79件,占商品消费投诉总量的10%,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1.3%;

  (7)涉及其它的288件,占商品消费投诉总量的36%,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0%。

    2、服务类投诉案件共757件,分类如下:

  

  (1)涉及餐饮服务的17件,占服务消费投诉总量的2%,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倍多;

  (2)涉及居民服务的65件,占服务消费投诉总量的7%,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

  (3)涉及互联网服务的57件,占服务消费投诉总量的7%,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2.6%;

  (4)涉及电信服务的133件,占服务消费投诉总量的15%,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4.5%;

  (5)涉及修理维护服务的52件,占服务消费投诉总量的6%,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61.5%;

  (6)涉及邮政服务的23件,占服务消费投诉总量的3%,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2.1%;

  (7)涉及其它服务的521件,占服务消费投诉总量的60%,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2.8%。

  (三)消费者举报的基本情况

  上半年受理举报案件209件,从举报内容上看,以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无照经营为主。其中:涉及违反产品质量法规的有6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0.9%;涉及违反个体私营登记管理法规的有4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7.7%;涉及企业登记管理法规的有2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8.1%;涉及违反广告管理法规的有3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78.1%;涉及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有1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0%;涉及传销19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1.5%;涉及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有19件,与去年同期相同。

四、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处理情况

  上半年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共1672件,已办结投诉1602件,调解成功800件,投诉争议金额41.24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02万元。消费者举报共209件,已办结184件,办结率88%。

五、咨询投诉的热点分析

  (一)咨询

  1、因春节期间走亲访友是消费者出行的高峰,部分出租车司机乱涨价,引起咨询价格问题居多。

  2、手机、家用电器主要涉及“三包”规定。如:手机信号不好;网购手机不能正常使用能不能退货;电视机、热水器、电磁炉出现质量问题,如何维权等。

  3、咨询预付卡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

  (二)投诉

  投诉案件排行前五位,分别是:家用机械案件、日用百货案件、电信服务案件、家用电子电器案件、通信器材案件。

  1、家用机械案件居投诉总量的首位,同时占商品消费类投诉量的首位。涉及的主要问题:一是订金;二是购车不到一年,出现质量问题,经销商停业,无法享受国家“三包”服务;三是购车后,商家不给合格证等无法上牌;四是电动车、摩托车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拒绝维修等。2016年3月22日消费者来电称:3月17日在平顶山市一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预交了5000元订金,3月19日消费者发现车辆官方调低了价钱,要求商家退还订金,遭到拒绝,希望12315给予帮助处理。经卫东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协调,为消费者退还了订金。

  2、日用百货案件居投诉总量的第二位,占商品消费类投诉量的第二位。涉及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服装短时间内出现面料起球、褪色、破洞等现象;二是鞋子出现开胶、断底、大小不一等问题,商家不愿意全额退款。三是因消费者个人原因不购买商品,商家不退还订金。2016年2月29日于女士来电称:在一家商城一楼“Ta Ta专柜”购买一双皮鞋,价格379元,回家后发现该鞋大小不一,要求换新鞋遭到拒绝。此案经新华工商分局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同意为消费者换一双新鞋。

  3、电信服务案件居投诉总量的第三位,同时占服务消费类投诉量的首位。投诉主要内容有:一是宽带升级改造,时间较长,导致固话不能正常使用;二是电信运营商擅自更改套餐;三是电信运营商返还话费不及时;四是因不是本人身份证无法补卡;五是经常收到垃圾短信;六是流量产生的费用和话费不透明。2016年3月23日平顶山市消费者徐先生拨打12315热线称:移动公司将自己原来每月38元套餐,于2015年10月27日,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擅自更改为78元套餐,消费者认为不合理,要求工商部门协商处理。经过贸易广场工商所工作人员的调解,移动公司根据客户意见为其转成18元本地套餐。

  4、家用电子电器案件居投诉总量的第四位,占商品消费类投诉量的第三位。涉及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家电购买后,送货不及时或出现货到家时有损坏现象;二是家电维修时,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三包”服务。2015年1月13日投诉人在宝丰县××电器购买1台“美的”牌燃气热水器,价格1700元,2016年1月31日发现热水器内管漏水,与经销商联系后, 经销商称由售后负责,而售后以不是他安装的为由,拒绝维修,要求工商局12315帮助处理解决。经宝丰县工商局工作人员的调解,经销商免费为康女士维修热水器。

  5、通信器材案件居投诉总量的第五位,占商品消费类投诉量的第四位。涉及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产品质量差,新购买的手机不能正常使用;二是手机三包期内出现问题维修难;三是买手机赠送的话费迟迟不兑现;四是垃圾短信多;五是未经消费者同意随意开通新业务。2016年4月18日,消费者孙先生拨打平顶山市12315热线投诉:称2015年10月以1799元购买一部小米手机,使用后一直问题不断,多次在小米售后修理,售后于2016年3月份为消费者更换了一部新手机,而新手机仍然无法正常使用,消费者要求退货,遭到拒绝。遂打热线投诉,经卫东分局新华路工商所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商家同意退货。

  (三)举报

  从举报的内容来看,一是举报违反《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无照经营,该项举报占举报总量的32%;二是举报违法《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该项举报占举报总量的30%;三是举报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从事虚假宣传活动,该项举报占举报总量的15.5%。

  

  

  

                

                  平顶山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

                                    二0一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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