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珠三角地区(深圳)产业转移对接招商活动暨第六届“华合论坛”推介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6〕57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6-00037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珠三角地区(深圳)产业转移对接招商活动暨第六届“华合论坛”推介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7月7日

平顶山市珠三角地区(深圳)产业转移对接招商活动暨第六届“华合论坛”

推介会工作方案

    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平顶山市开放招商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平政办〔2016〕24号)要求和工作安排,市政府定于2016年7月下旬在广东省深圳市举办平顶山市珠三角地区(深圳)产业转移对接招商活动暨第六届“华合论坛”推介会。为切实办好此次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持续加大开放招商工作力度,准确把握国内产业转移新动向、新特点,以建设先进制造业大市为方向,主动对接“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和“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围绕我市“十三五”期间产业发展规划,突出板块承接和产业链承接,积极与珠三角地区制造业企业对接,承接珠三角地区产业与技术转移,同时积极做好第六届“华合论坛”推介工作,促进我市与珠三角地区进一步加强在产业、技术、资本等方面的合作,加快推进我市先进制造业大市建设。    二、整体活动安排    (一)7月4日—8日,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启动筹备工作。    (二)7月9日—20日,积极开展项目洽谈与邀商活动。各县(市、区)要围绕各自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结合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趋势,重点承接电子信息、精细化工、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不锈钢、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等产业,着力培育主导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集群,力争在产业链的延链、补链、强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承接产业转移小分队赴珠三角地区,开展小规模、专业化、重实效的洽谈对接,并开展与珠三角地区产业园区一对一、点对点对接,促成一批合作项目。    (三)7月21日,召开珠三角地区(深圳)产业转移对接招商活动暨第六届“华合论坛”推介会工作推进会议。    (四)7月27日—29日,举办珠三角地区(深圳)产业转移对接招商活动暨第六届“华合论坛”推介会。    三、对接招商活动日程安排    (一)7月27日下午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7月28上午,到中兴集团等企业考察,各县(市、区)开展邀商和项目对接洽谈。    (三)7月28日下午,市领导会见重要客商,举行珠三角地区(深圳)产业转移对接招商活动暨第六届“华合论坛”推介会项目集中签约仪式。    (四)7月29日上午,召开珠三角地区(深圳)产业转移对接招商活动点评会,并组织考察相关企业。    四、组织领导    此次活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具体承办,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此次招商活动顺利进行,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统战部长黄祥利任组长,副市长李哲任常务副组长,市经研中心主任李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李红兵、市商务局局长赵水才任副组长,市政府外侨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联及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企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滕向阳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实重效。举办珠三角地区(深圳)产业转移对接招商活动对加快我市经济转型发展,推动先进制造业大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筹备,认真组织,扎实工作,牢牢把握承接产业转移这条主线,整合各类资源,发挥各自优势,调动各方力量,积极推动与珠三角地区政府之间、园区之间、企业之间签订一批合作协议,努力承接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重大合作项目,把招商邀商、合作协议和项目对接作为活动筹备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高集团等重点企业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积极主动开展客商邀请工作,提升受邀客商层次,圆满完成邀商任务。每个县(市、区)邀请客商不少于15名。同时,各县(市、区)要结合自身主导产业特点,切实做好招商项目的征集、筛选和对接洽谈工作。签约项目要相对成熟,符合我市转型发展方向,单个签约项目总投资额为亿元以上。要力争签约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前景好、有吸引力的大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房地产项目不列入本次产业转移对接招商活动签约项目范围。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实行签约项目、洽谈对接项目、邀请客商日报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于每日16时前,填写本方案附表并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政府将跟踪督促检查,定期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招商活动结束后,将对各县(市、区)按签约合同项目金额进行排序。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将最终邀商名单、参会人员及签约项目情况于7月22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突出重点,精准招商。各县(市、区)政府要尽快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抓紧开展前期筹备工作。要根据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的成因、特点和规律,广泛推介本地区承接转移的有利条件和优势,有针对性地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前期沟通、对接和洽谈工作。特别要排查本地区具有发展前景、但目前遇到资金等方面困难的企业,通过此次招商活动,帮助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有效盘活资产,实现借力发展。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明确1名领导具体负责,于7月11日前将负责领导、联络员名单及工作方案等相关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节俭办事,高效有序。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简化活动形式,优化活动流程,节俭、务实、高效、有序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对接招商活动。    联系人:刘春民  段风雷    电 话:3723561 2099626    邮 箱:pdsguihuake@126.com    附件:1.平顶山市珠三角地区(深圳)产业转移招商活动洽谈对接项目信息表(略)

          2.平顶山市珠三角地区(深圳)产业转移招商活动邀请客商情况信息表(略)

          3.平顶山市珠三角地区(深圳)产业转移招商活动签约项目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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