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2016〕63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6-00061 | 关键词 | 科技创新 先进制造业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平顶山市科技创新及先进制造业投资基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2月14日
平顶山市科技创新及先进制造业投资基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17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科〔2015〕73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企〔2015〕40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意见》(平政〔2014〕26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平政〔2015〕25号)等有关精神,改革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高成长性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支柱产业创新领域及其重点产业发展专项、产业集群,市政府决定吸收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加,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共同设立平顶山市科技创新及先进制造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科创及先进制造业基金)。为规范基金运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金目标
通过基金运作,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于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促进科技型和先进制造类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初创期、成长期的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升级改造,尽快形成产业规模;支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成长制造业、传统支柱产业创新领域及重点产业做大做强。转变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基金设立
(一)基金形式及发起人
科创及先进制造业基金以契约制形式设立,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共同发起设立。
(二)资金来源及规模
基金规模暂定2.5亿元,由市财政局(委托市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认缴)、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缴)按照1:4的比例分别出资5000万元和2亿元认购劣后类、优先类基金份额。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采用认缴制度,按照约定比例根据具体项目进度分期出资实缴。
(三)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由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指定。基金管理人针对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提供的企业库、项目库范围内的企业和项目择优提供资金支持。
三、管理机制
设立基金投资委员会,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冯晓仙(副市长)
副主任:李学良(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张留成(市科技局局长)
成 员:荆建刚(市发改委主任)
高永华(市财政局局长)
李红兵(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郭红钊(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行长)
基金投资委员会职能是:研究确定基金的投资区域、产业领域、支持方向,不干预基金的市场化运作。基金投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基金投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张留成(兼)
副主任:王 璐(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志明(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建宏(市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主任)
王 标(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曹平江(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副行长)
成 员:张晓春(市发改委高技术产业科科长)
柳中垒(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谢根旺(市财政局企业科科长)
孙双才(市科技局副调研员)
牛振国(市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副主任)
刘春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规划科科长)
史勤莉(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机构部总经理)
四、合作方案
(一)投资范围
在平顶山市注册的国家及省级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科技型小微企业、初创或成长期的具有科技发展潜力的中小型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开展高新技术成果引进开发和推广应用的企业。
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领办的省内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对市内外实力强、业绩好的风险投资基金投资我市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基金可视情况跟进投资。
先进制造业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平顶山市辖区内的企业,区域主要集中在市政府确定的产业集聚区。投资的领域主要集中于高成长性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支柱产业创新领域及其重点产业发展专项、产业集群。
(二)投资方式
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夹层投资。为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和分散风险,对单个企业的累计投资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
(三)投资期限
基金总期限不超过5年,其中针对具体项目,投资期限规定如下:
采用债权投资的投资期限为:1—3年。
采用股权投资的投资期限为:3+2年(3年管理期,2年退出期)的方式。
(四)基金回报
基金向拟投资企业或项目收取收益,基金管理人就拟投资项目发展前景、风险预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以基金实际存续规模为基数确定收益(基金债权投资部分,为了支持企业发展,市政府承诺将收益全部让渡给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进而降低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在此基础上承诺以不高于同期央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2倍向拟投资企业或项目收取收益。基金股权投资部分,按出资比例享有相应权益)。除此之外,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将在授信条件等方面给予更多优惠。
(五)管理费
管理费以基金实际存续规模的1%(年化率)计取,且只能在基金收益中提取。(注:上述“基金实际存续规模”是指当年度具体投入到项目中的基金规模,未投入到具体项目的基金规模不作为基金管理费的提取基数)。
(六)收益分配及风险承担
若基金投资顺利实现收益,应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1.按照优先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比例分配收益及本金;
2.按照劣后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收益及本金(其中债权投资收益全部让渡给优先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以降低企业的成本,其本金用于滚动投资)。
若基金出现风险,以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承担投资风险。
(七)管理模式
基金引入市场化管理机制,并建立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
基金管理人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遴选机制,尽职调查流程、风险控制机制和投后管理制度。按市场化方式开展尽职调查,履行决策程序,认真遴选优质项目。
基金拟投资项目应报基金投资委员会备案。如投资项目出现不符合投资范围、投资方向以及其他确需终止投资情形的,基金投资委员会出具书面调整意见,基金管理人依据意见必须终止对该项目的投资。除此之外,基金投资委员会不干涉基金管理人自主甄选项目。
(八)退出机制
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为:按照收益最大原则,一是通过IPO上市,股票流通以后退出;二是通过并购方式,或者出让股权退出;三是股权回购方式退出;四是回购股权收益权、特定资产收益权等方式退出。项目投资退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退出方案应报基金投资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债权投资的退出方式为:按约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
夹层投资的退出方式参照股权、债权投资方式退出。
(九)合作约定
设立基金后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1年内未投入到具体项目上,将免提当年基金管理费用。其他未尽事宜,由市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和基金管理人共同协商拟定。
四、职责分工
(一)市发改委:向基金投资委员会提出基金支持的领域、方向等建议;负责项目的对接协调,提供相关资料,并对基金项目投资提供专家咨询。
(二)市财政局:出资参股设立基金;会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向基金投资委员会提出基金支持的领域、方向等;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负责基金运作的重大事项协调;监督受托方资金的使用等。
(三)市科技局:向基金投资委员会提出基金支持的领域、方向等建议;负责与孵化机构、科技园及相关企业的对接协调,提供相关资料,并对基金项目投资提供专家咨询支持;参与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向基金投资委员会提出基金支持的领域、方向等建议;负责与工业园及相关企业的对接协调,提供相关资料,并对基金项目投资提供专家咨询支持;参与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
(五)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进行专业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遴选机制,尽职调查流程、风险控制机制和投后管理制度。在基金投资委员会确定的投资领域范围内自主确定投资项目、投资方式、退出方案、社会融资、管理模式等重大决定。定期向基金投资委员会办公室及市财政部门报告基金运行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投资损益情况和其他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况,以及按季编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五、风险防控措施
(一)资金实行托管银行专户管理,托管行为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专户指定市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在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开立,确保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二)就具体项目而言各出资人应按照各自出资比例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三)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和基金运行的定期报告制度。
(四)为鼓励专业管理团队创新,按照风险投资的一般规律,设定投资失败容忍度;科技创新及先进制造业投资容忍失败但不宽容违法,基金运作和管理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建立基金投资运作情况中介机构审计制度,定期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确定基金到期后是否继续合作或扩大合作规模范围。
(六)结合现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基金管理办法,切实筑牢基金安全“防火墙”。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基金投资委员会成员共同协商拟定。基金运作和管理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