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意见平顶山市整改工作方案和20个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6〕115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6-00005 关键词 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 整改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意见平顶山市整改工作方案》和20个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22日



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意见平顶山市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河南省整改工作方案和20个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97号)要求,为把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意见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研究吸纳督查组提出的建议,深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把抓好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当前稳增长和完成全年发展目标任务的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改原则

(一)逐项整改。对照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提出的工作建议及重点督办事项,逐项进行任务分解,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整改不漏项。

(二)对账销号。聚焦督查反馈的主要问题、重点督办事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层层传导压力,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立行立改。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问题不放,深入查找原因,认真梳理症结,完善整改措施,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从具体问题入手,迅速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四)统筹推进。按照任务分工,与市政府稳增长保态势若干政策措施和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制定整改方案,个案问题逐项解决,系统整改有机融合,层层联动、同步进行,确保做到“条条整改到位、件件落到实处”。

(五)务求实效。坚持从易到难,立足当前,把亟需解决的问题落实到位,尽快取得整改落实的初步成效。坚持由小到大。通过深入“解剖麻雀”深挖问题根源,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系统推进整改落实。坚决杜绝形式上“走过场”、效果上“打折扣”。

三、实施步骤

认真对照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提出的4个方面问题、2个方面意见建议,以及国务院办公厅重点督办的2项事项,梳理出20项整改工作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整改工作从2016年12月上旬启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整改方案阶段(截止时间:2016年12月中旬)。2016年12月20日前,逐条对照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体整改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进度,确定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2016年12月20日前,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对照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紧紧围绕整体整改工作方案逐条逐项研究制定20个部门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最终形成“1+20”整改工作方案体系,确保整改内容“全覆盖、无遗漏”。

(二)集中整改阶段 (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5日前)。主要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抓紧形成整改成果。凡是2016年12月25日前能够解决的,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长期推进)。重点是健全制度、形成规矩、狠抓落实、保持长效,防止问题出现反复,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深化整改工作。落实中长期整改任务。通过建章立制等有效措施,构建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真正改、立刻改、彻底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领导下,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祥利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赵军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周俊甫任办公室主任,各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承担各项整改工作任务。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接照本方案任务分工、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要求,细化政策措施,加强配合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县 (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二)分解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确定整改事项,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度,及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到人,逐条抓好落实,逐项整改到位,坚持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做到不打折、不漏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

(三)制定整改措施。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责任分工,迅速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措施要强化可操作性,找准症结,有的放矢,切实可行;要做到标本兼治,既注重解决紧迫问题、尽快见到实效,又注重建章立制,建立落实政策措施的长效机制;要注重与其他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力求共性问题集中解决,避免反复。

(四)强化督促检查。要转变作风,强化效率意识和执行意识,确保各项措施按时间节点落实到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要建立信息报送、通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市政府督查室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适时组织抽查。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影响如期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配合联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通力合作、协调一致,形成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




民间投资增速持续下滑投资增长后劲不足整改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一、整改事项

民间投资增速持续下滑,投资增长后劲不足。

二、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及整改目标

(一)提振民间投资信心。加大对宏观经济形势和相关政策的解读力度,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梳理总结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方面经验和做法,并推广、创新。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近期目标:2016年底前,利用政府的宣传组织能力,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相关政策的研判、解读,大力宣传政府对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信息服务和产业指导,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阶段性目标:2017年,梳理总结我市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市推广、创新。长期目标:2020年,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和经验推广,进一步提振民间投资信心。

(二)加强政策贯彻落实。全面落实国家、省和我市出台的系列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不利于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发展的法规政策文件,加快完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近期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政策出台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完善促进民间投资的配套措施。长期目标:2020年,初步构建完善的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

(三)加快缓解融资难题。完善政银企社对接机制,定期向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推介民营项目。清理和规范融资过程中的担保等中介机构收费,减少融资成本。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近期目标:2016年底前,完善政银企社合作对接机制,向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推介一批民营项目。阶段性目标:2017年,组织清理融资过程中不合理的中介机构收费。推动一批优质民营企业加快在新三板挂牌,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长期目标:2020年,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民营企业融资体系,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四)加快推广应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完善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的沟通衔接,及时跟踪我省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管理办法的起草进展。加大项目储备力度,在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领域筛选一批PPP项目集中向民间资本推介。积极组织和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PPP模式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近期目标:在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领域筛选一批PPP项目集中向社会推广。阶段性目标:2017年,加大PPP模式推广力度,组织和参加上级部门的PPP模式专题培训班,提升市、县级操作能力。长期目标:大力推广PPP模式,持续加大PPP项目储备力度,积极向社会资本推介,加快落实投资主体。

(五)加快提升企业投资能力。督促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激活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措施,优化投资环境,提振发展信心。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对优秀民营企业、高成长型民营企业进行评选表彰。加快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创新,引导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持续深化实施“百名企业家培训工程”,加强民营企业家培训学习,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引导帮助民营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财务制度。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近期目标:结合我市实际,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推企业直接上市融资。深入开展企业家培训,深化实施“百名企业家培训工程”。组织举办2016中国(平顶山)不锈钢产业发展高峰论坛。长期目标: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全市民营企业投资能力。



实体经济融资困难整改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一、整改事项

实体经济融资困难。

二、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及整改目标

(一)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高度重视实体经济尤其是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扎实推进金融创新,引导全市金融机构落实好支持实体经济、小微企业的各项发展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改善实体经济融资环境。按季度组织召开全市金融运行分析会,立足平顶山,放眼全国,分析形势,发现问题,为贯彻好稳健货币政策、支持地方经济、缓解实体经济融资难建言献策。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加强货币政策、信贷政策与全市产业政策协调配合的相关建议,分析金融运行态势,研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扩大实体经济融资渠道的意见和建议,为党政决策提供参考。强化政策支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等的支持。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建立中小企业信贷部门,进一步完善授信业务制度、提高审批效率。继续开展银行业机构年度监管评级工作,将“三个不低于”目标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度监管评级标准,并与业务准入、机构准入、年度绩效考核等挂钩。对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完成情况较差的银行,开展约见谈话、现场督导,持续强督导力度,推动目标实现。

责任单位: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平顶山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全市银行业法人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努力实现“三个不低于”。

(二)加大再贷款支持力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精神,运用好扶贫再贷款并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发挥扶贫再贷款的杠杆撬动作用,引导贫困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涉农贷款投放,为贫困地区实体经济提供强有力资金支持。发挥支农再贷款“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信贷资金支持“三农”。在使用目标上,要求金融机构借用的再贷款全部用于发放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借用贷款期间,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要高于借用支农再贷款额度的1.5倍。使用再贷款发放的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年利率,在再贷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上加点幅度不得高于4个百分点和3个百分点。及时准确掌握金融机构使用再贷款资金情况,做好“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台账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扶贫、涉农、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稳步降低扶贫、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利率。

(三)引导金融机构下放审批权限。省辖市没有此项权限。

(四)加大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保险发展力度。我市未设立河南保监局的分支机构。

(五)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该项任务不涉及我市。

(六)扩大债券市场融资总量,有针对性对企业进行发债辅导。重点支持企业发行公司债、“绿色债券”,进一步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规模。进一步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主体培育,适时邀请专家对企业和金融干部进行培训,提高运用债券市场的能力。组织银行、证券机构到企业开展融资辅导和现场办公,推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提升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责任单位: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全市债券融资数量逐年增加,债券市场发展平稳,不发生重大兑付风险。

(七)积极推动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深入挖掘新三板后备企业资源,强化后备企业库动态管理,鼓励和推动更多中小企业到新三板挂牌融资和定向融资。积极联合各大券商邀请专家学者来平授课,组织企业参加新三板业务知识培训。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为全市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股权质押融资服务。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到2016年底,全市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达到10家。长期目标:将我市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与再融资规模维持在全省中等靠上水平,创造良好的新三板企业发展环境。

(八)推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发挥融资功能。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是由省政府批准设立、在省政府金融办和河南证监局的监管与指导下的我省唯一一家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我市对其无监管和指导职责。

(九)加强农村金融创新。深化农村金融创新,对成熟的金融创新产品、模式进行分析梳理总结,重点发展农村抵质押物创新、农村产业链金融等创新型金融产品。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平顶山银监分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继续督促宝丰县稳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力争早日推广创新阶段性成果。

(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待全省普惠金融实施意见出台后,尽快研究出台我市的落实方案。加大政策性资金扶持力度,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为贫困户提供贷款支持。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平顶山银监分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待全省普惠金融实施意见出台后,及时出台我市落实全省普惠金融实施意见,持续加强薄弱环节金融支持。

(十一)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认真落实2016年12月9日全市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有关要求,加强统筹谋划,确保我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农商行组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平顶山银监分局、省农信联社平顶山市办公室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力争2017年全面完成我市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工作。

(十二)加快民营银行组建工作。省辖市没有此项权限。

(十三)强化制造业金融服务。把加大制造业信贷投放作为信贷结构调整的重要方面,推动银行业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对前景良好、有市场、有信用的企业,做好续贷、展期及新增融资支持工作。大力推广纳税信用贷款等纯信用贷款业务。全面落实债权人委员会制度,明确融资支持方案,共同合力帮扶企业脱困,维持原有用信额度,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不额外增加企业还款压力。抓紧建立银行帮扶困难企业的宽容制度。

责任单位:平顶山银监分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制造业信贷投放持续增长。

(十四)加快金融租赁产业发展。积极同长城、东方、信达、华融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河南分公司加强沟通交流,支持其来平开展业务,服务我市经济转型发展。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平顶山银监分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推动外来的金融租赁公司充分发挥作用,支持市内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十五)加大违规查处力度。由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开展专项检查,引导银行减费让利。对民间投资、民营企业,不得随意提高放贷条件,不得设置“玻璃门”和“弹簧门”,不得进行歧视性服务;对小微企业,不得违规放贷,不得过桥转贷,不得虚假统计,不得乱收费用,不得乱浮利率,切实推进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

责任单位:平顶山银监分局、市发改委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企业整体融资成本进一步下降。




外贸形势严峻整改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一、整改事项

外贸形势严峻,2016年以来,我市进出口由于欧盟反倾销、国际市场需求疲软等因素,重点企业舞钢公司、平高集团、河南平棉集团、神马工程塑料、宏太鞋业等进出口出现严重下滑,同比下降35.8%。

二、整改目标

全力以赴打好外贸回稳向好攻坚战,扭转进出口严重下滑态势,努力实现降幅收窄,进出口稳步回升。

三、整改措施

(一)落实进出口目标责任制。加大对县(市、区)及重点进出口企业目标的跟踪督导,继续实行局分管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实行每10天督导1次,每月对各县(市、区)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根据各县(市、区)目标完成情况,对完成目标进度靠后的,约谈县(市、区)政府及商务部门负责人,督促后进,层层传导压力,激发工作动力,全力以赴打好外贸回稳向好攻坚战。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二)完善我市对外贸易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对外贸易联席会议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外贸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研究部署、统筹推进贸易便利化工作,协调各部门贸易便利化政策措施,形成促进外贸回稳向好发展合力,改善营商环境,推动我市对外贸易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整改期限:2016年12月25日前完善,持续推进工作。

(三)强化财政政策支持。继续加大对我市外贸进出口企业扶持力度,组织外贸企业申报2016年度出口信用保险项目,2017年1月20日前报送省商务厅。落实平顶山市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对进出口目标完成较好的进行奖励,2017年2月底奖励资金拨付到位。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四)积极发展外贸新业态,培育外贸新的增长点。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建设、综合园区建设、人才教育培训、海外仓和境外服务网点建设等。积极推动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搭建多元化网上交易平台,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扩大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应用。积极培育外贸新的增长点。一是加大对新增外贸企业服务力度,实行从外贸备案到海关、商检注册等一条龙全程跟踪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出口。二是对河南隆鑫机车、力帆树民车业、鲁吉兰、真源制衣等几家有外贸增长实力企业实行全链条、全方位跟踪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给予政策和资金倾斜,力争多出口,多做贡献。三是帮助协调鲁山食用菌委托代理尽快转为自营出口。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


一、整改事项

“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个别地方“中梗阻”问题突出。主要是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部门协同不够,信息化程度低,存在推诿扯皮现象,群众有反映。

牵头单位: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管理中心、市地税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二、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及整改目标

(一)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协同,提高信息化程度,切实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问题

1.加强部门协调,统筹开展工作。聚焦解决市本级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的问题,加强部门间问题会商机制建设,共同会诊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梗阻”问题,本着“便民利民”原则,制定措施消除“梗阻”。

责任单位: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2016年11月底前,召开部门协调会,提出下阶段工作重点及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阶段性目标:2017年1月底前,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管理中心落实各项解决措施。长期目标:实现部门间的有效衔接和密切配合,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顺畅开展。

2.厘清部门职责,明确工作责任。以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为依据,厘清市政府有关部门在不动产登记中的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明确本部门的业务事项及办理依据、流程等,并向社会公布;严格依据法定职责办理各项业务,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责任单位: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2016年12月底前,市编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50号)等规定,厘清市政府有关部门在不动产登记中的职责分工,以文件形式明确业务办理边界。阶段性目标:2017年1月底前,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梳理业务办理流程和申请材料,向社会公布。长期目标:市政府各部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向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3.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效率。积极推进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管理中心信息共享,消除部门间的“信息孤岛”,最大限度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折腾。通过技术处理手段,着力解决市房产管理部门移交数据库和正式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无法直接融合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管理中心信息部门加强业务对接,尽快解决数据缺失、信息错误等信息共享中存在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2016年11月底前,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管理中心深入分析两部门业务办理数据,解决数据缺失、信息错误等问题。阶段性目标:2017年4月中旬前,按《不动产登记数据协同共享规范》重新定义共享数据库标准,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平台相应功能开发,满足信息推送和信息互认互用要求。长期目标:以信息传输准确顺畅、系统功能完善为目标,实现房产交易网签系统与不动产登记发证系统数据实时互联互通,保证不动产(房屋交易)登记数据准确无误,实现信息高效便民服务。

4.加强人员调配,充实工作力量。按照市编委要求,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编制事项,并完成相关人员编制划转工作。

责任单位:市编办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2016年11月底前,协调确定不动产登记机构所需人员编制调整意见。阶段性目标: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人员编制划转工作。长期目标: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职责,科学确定不动产登记工作岗位数量,保证人员力量,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5.着力解决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程度低的问题。依据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方案,按照省级统一开发、市、县分级部署的要求,改造升级市、县级不动产登记中心硬件设施,升级软件版本,提高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工作效率。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2016年12月底,将我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接入省级、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长期目标:建立高效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

(二)着力建立规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及推进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安排部署,加强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业务衔接,细化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建立申请方便、内容清晰、程序简洁、结果规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管理中心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2016年12月底前,按照市政府和市编委相关文件,明确交易与登记职责边界,梳理业务流程。阶段性目标: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的有序衔接工作,建立房屋登记档案与房屋交易档案查询互用制度,保证房屋登记与交易管理正常进行。长期目标:2018年,初步建立申请方便、内容清晰、程序简洁、结果规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三)规范服务窗口设置,简化优化业务流程

按照“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在市行政服务大厅办理业务。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服务机构互设窗口受理相关业务,实现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缴纳税费等相关业务“一站式”服务。进一步优化房产交易流程和不动产登记流程。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管理中心、市地税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2016年12月底前,进一步优化二手房交易流程和不动产登记流程。阶段性目标:整合现有资源,实现“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

(四)依托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共享机制

加快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并与房屋交易管理信息平台相互对接,通过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形式,实现实时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确保相关业务办理连续、安全、便捷。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管理中心

整改目标:统一信息共享标准,实现实时互通共享。

(五)强化督查督办

把整改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存在的问题作为全省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第二批交办事项,推动房产交易登记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提供操作性强的服务指南、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制定和完善审查工作细则、压缩办理时限,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和网上办理。

责任单位:市编办

整改目标:阶段性目标: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第二批交办事项,督促简化优化房产交易流程,方便群众办事。长期目标:持续简化优化不动产登记、房产交易等办事流程,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提升放权的精准性、协同性和联动性,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去产能面临较大压力整改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一、整改事项

去产能面临较大压力。

二、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及整改目标

(一)认真落实煤矿关闭退出奖励政策

整改措施:2016年10月25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支持煤矿(不含省属)关闭退出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6〕87号)明确规定,2016年每关闭退出一处煤矿(不含省属),市财政奖补资金200万元;2017年每关闭退出一处煤矿(不含省属),市财政奖补资金180万元;2018年每关闭退出一处煤矿(不含省属),市财政奖补资金150万元;2018年以后关闭的煤矿不再享受奖补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安监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2016年12月25日前,完成2016年平顶山市辖区内关闭退出煤矿的奖励兑现工作。阶段性目标:2017年、2018年分别于当年12月前完成当年关闭退出煤矿的奖励兑现工作。

(二)统筹组织、协调、推动全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

措施:2016年9月18日,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煤矿关闭退出“四位一体”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安监局局长亢根柱任办公室主任。强化督导问责工作机制。2016年9月30日,圆满完成2016年平顶山辖区内煤矿关闭任务。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2016年11月前,完成当年任务目标的验收。阶段性目标:2017年、2018年去产能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完成当年目标任务。



国有企业脱困难度大整改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一、整改事项

国有企业脱困难度大。出资企业投资不足,效益持续下滑,转型解困面临较大压力。

二、整改目标

2016年出资企业运营不发生重大风险;2017年保持平稳运营,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2018年实现盈亏平衡。

三、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期限

(一)优化生产布局。指导企业对各产业板块摸底排队,按照好、中、差分类施策,做到“增效一块、减亏一块、出清一块”,支持盈利板块开足马力扩大生产,对微利、微亏板块着力提升效能,对停产半停产、扭亏无望板块逐步出清。

责任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二)全力开拓市场。指导企业紧盯重点用户,巩固省内市场,拓展省外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降低库存量。

责任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三)强化成本控制。把挖潜增效贯穿到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开展成本管控、效益否决专项行动,明确成本压控重点,确保营业成本增速低于营业收入增速。

责任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四)确保资金链安全。区别不同情况。指导企业重新制定债务化解方案。规范投资、担保、借款等行为,严控债务规模,防范或有风险。加大直接融资力度,降低资金成本和财务杠杆,确保资金链安全。

责任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五)组建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由出资企业牵头,组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基金和若干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一方面支持企业处置不良资产,盘活存量;另一方面支持优势产业发展,加快向新兴产业加快投资,优化增量。

责任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六)培育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作用,在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大健康等领域率先投入,打造新型产业化基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稳妥发展互联网金融、绿色金融、金融租赁等新兴业态。

责任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创新能力相对薄弱整改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一、整改事项

创新能力相对薄弱。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的1.77%,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低,缺乏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二、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及整改目标

(一)建立科技创新投入目标考核机制。将科技创新研发投入占GDP和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列入县(市、区)责任目标考核。坚持把科技支出作为公共财政保障重点,建立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将研发投入和财政科技投入占比提升情况作为评价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依据和标准。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梳理分析“十二五”期间各县(市、区)的研发投入情况、财政科技投入情况。着手编制《平顶山市级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长期目标:“十三五”末,

我市科技创新投入占生产总值和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

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持续完善企业技术创新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优惠政策的激励作用。加大优惠政策宣传力度,督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等各方面的税收扶持政策,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实施十大科技工程: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创建工程、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工程、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工程、新产品研发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科技特派员精准扶贫助推工程、现代农业发展技术支撑工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工程、科技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程,集聚创新资源,提升区域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完成2016年度5家以上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建。长期目标: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创新要素趋于完备,创新环境更加优化。到2020年,力争建成100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实现研发机构建设在全市大中型工业企业的全覆盖;培育创新创业孵化器、大学产业园、中试熟化基地、高新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等创新载体30家。

(三)创新科技管理机制。强化政府创新导向作用,建立适应创新规律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增加研发投入的引导作用。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计划,鼓励和引导企业按照我市转型发展的需要和市场需求投入研发项目;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积极开展协同创新;发挥奖励激励作用,鼓励创新企业,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将创新资源更多投入到研发活动中。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优化整合市级各类科技计划,继续加大科技投入,年初预算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财产支出比例进一步提高。长期目标:建立适应创新规律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建立科研经费稳定增长机制。

(四)发挥科技金融杠杆撬动作用。综合运用科技创新基金、“科技贷”、风险补贴等市场化的方式来配置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逐步形成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机制和企业融资风险的分散补偿机制。一是启动市科技创新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银行资金2亿元,形成2.5亿元规模的科技创新基金,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力。二是设立一定规模的“科技贷”风险补贴资金,积极争取省“科技贷”项目资金支持我市企业创新发展。三是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保”等多种融资形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形成2.5亿元规模的科技创新基金,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力,有效破解科技型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设立中小微企业增信基金,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五)积极推进开放式创新。统筹利用国际国内各类创新资源,支持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院所在平设立或共建分支机构、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等,把我市急需的科研成果、人才团队对接过来。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我市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鼓励引进世界一流水平、支撑产业转型、具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引进或共建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机构,在争取国家、省创新资源在我市布局方面实现新突破,到2020年,争取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在我市设立100家左右的研发中心和产业研究院。

(六)强化科技统计支撑。通过建全科技统计机构、充实科技统计力量、强化填报企业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推进科技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立相关部门沟通联动机制等举措,提升科技活动统计报表填报质量,挖掘研发投入数据潜力,确保将有研发活动的单位纳入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对研发机构情况进行摸底,筛选研发活动潜力单位。长期目标:在统计制度方面形成研发活动单位科技统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确保研发投入有效增长。




“双创”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细化整改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一、整改事项

“双创”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

二、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及整改目标

(一)进一步落实“双创”政策。成功推荐高新区创新创业基地申报河南省区域创新创业基地,成功推荐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申报河南省首批企业“双创”基地。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整改期限:已整改,下一步工作稳步推进。

整改目标:进一步落实“双创”政策。

(二)推进“双创”基地建设。推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依托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等产业发展载体,布局建设一批省级“双创”基地。以建设国家和省“双创”基地为抓手,通过加强制度供给,构建双创发展生态,建成一批功能完善的支撑平台,集聚一批高端创新创业人才,促进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发展。

经与省发展改革委沟通,此项内容不涉及平顶山市




脱贫攻坚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整改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一、整改事项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较为突出,社会救助特别是医疗救助标准偏低。

二、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及整改目标

(一)着力夯实脱贫攻坚工作领导责任。组织各县(市)加快扶贫政策落实进度、扶贫项目实施进度,建立2016年度扶贫项目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召开全市脱贫攻坚推进会议,聚焦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市、县、乡、村四级各负其责、合力攻坚。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2016年12月底,年度财政扶贫项目实施进入收尾阶段。阶段性目标:2016年实现38380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2017年完成45%以上(约8万人),2018年完成20%左右(约3.5万人)。计划通过发展特色产业解决7万—9万人的稳定脱贫;通过转移就业实现3万—5万人的脱贫;通过扶贫搬迁确保约2万人脱贫;通过社会保障对约5万人进行兜底脱贫。长期目标: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标准、退出贫困序列,贫困县全部摘帽。

(二)着力推进医疗卫生、大病救助工作。开展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调查,制定我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调查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入户调查,摸清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基本情况。建立全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数、据库。针对健康扶贫主要目标任务,制定我市健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制定关于健康扶贫工程有关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健康扶贫工作任务分工,对我市健康扶贫工作实行“条块结合”“双责任制”管理。针对责任分工建立台账,制定针对性措施,强力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加大健康扶贫工作培训、督导力度,举办健康扶贫政策解读培训班。组织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深入宣传健康扶贫的目标任务、政策举措和典型经验,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引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扶贫。医疗卫生项目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创新完善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对参加新农合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基金对其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和慢性病问诊费用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加强各类医保和救助制度的衔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保障合力。由政府出资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大病补充、意外伤害、扶贫小额信贷保险等保险服务。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以县为单位,依靠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进一步核准农村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数及患病人员情况,对需要治疗的大病和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类救治。自2016年起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患有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9种大病的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完成城乡居民医保机构整合、信息系统统一管理以及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对接工作。阶段性目标:2017年1月底前,启动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并实行政策倾斜,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财政给予补贴,在贫困地区全面实行门诊统筹,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长期目标:全市贫困人口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着力推进社会保障脱贫和特殊救助脱贫工作。抓好农村低保政策的落实,合理提高保障标准,逐步实现“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深入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制定落实我市关于做好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落实保障待遇,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并根据不同致困原因予以精准帮扶。积极推进建立市级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制定我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和对办法,健全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市、县两级核对平台;提高“五保”供养对象供养标准,落实省政府特困认定和供养办法。落实医疗救助政策,资助符合条件的对象参合、参保,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重特大医疗救助;对医疗救助后仍无法解决困难的困难群众,协调慈善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补充医疗救助。抓好临时救助工作,推广舞钢市“救急难”试点经验,畅通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渠道;健全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整改期限:初级目标:2016年12月底前,精准认定低保对象。长期目标:充分发挥社会保障政策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作用。

(四)着力推进易地搬迁脱贫工作。完善全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持续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市级专项督导,加快推进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加强对搬迁安置群众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优先安排搬迁贫困群众就业,为搬迁群众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努力使搬迁群众宅基地复垦券收益最大化。加大对搬迁群众的生态补偿力度。在搬迁安置区附近,规划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园区或扶贫车间,着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农业特色产业,促进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依法把搬入城镇的群众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为搬迁群众子女上学制定优惠政策。扎实推进光伏扶贫发电工作。采取倒排工期、加强督导督查等方式,加快易地搬迁迁建工程实施进度,尽快完成2016年搬迁入住工作。对2017年搬迁工作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并认真编制好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林业局、市环保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2016年12月底,完善全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任务。阶段性目标:2017年5月底前,实现4372人搬迁贫困群众入住。长期目标:2018年4月底前,再完成搬迁贫困人口5000人以上;2019年底前,把我市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全部搬迁。同时,通过实施各类措施,使搬迁群众的就业创业技能明显提高,就业创业收入、生态补偿、资产收益明显增加,到2020年底,搬迁贫困群众全部实现脱贫。

(五)推动生态补偿政策尽快落地。及时完善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在国家级公益林标准提高的基础上,提高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收益。积极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从事林业资源管护的政策,加快对国家级贫困县建档立卡人口从事林业资源管护实施方案编制的指导与审批,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市2016年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的落实,国家级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林业资源管护实施方案的编制与备案、2016年国家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相关资金的下达和实施方案审核工作。长期目标:完善林业生态建设投入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贫困人口创造更多就业增收机会,实现森林资源持续增长,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有效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六)推动资产收益政策尽快落地。利用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投融资平台,通过低息融资,解决易地搬迁地区拆旧复垦缺少资金问题。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收储,预支指标收益,解决整治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暂时无单位购买、建新安置区资金不足问题。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宅基地复垦券顺利交易,同时为指标购买地政府提供资金支持,打开和拓展买方市场,促进指标尽快交易,进而为搬迁村民建新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扶贫产业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为贫困地区增加了收益。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2016年,按市场预期交易价格的60%向贫困县预付指标交易收益。长期目标:搬迁群众宅基地复垦券指标交易成功后,扣除成本的指标收益,全部返还贫困地区和搬迁贫困群众。



住房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房产管理中心)


一、整改事项

住房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公租房分配入住率较低,农村危房改造整体进展缓慢,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低。

二、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及整改目标

(一)确保完成2016年公租房分配任务。根据公租房分配项目台账和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完工时限、申报时限、分配入住时限,倒排工期,交叉推进。加强日常指导、重点督查和工作通报,确保分配工作扎实推进,分配任务全面完成。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下同)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市公租房中心

整改期限:2016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完成2016年公租房分配任务。

(二)进一步提高分配入住率。做好公租房房源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租房管理信息透明度。完善运行公租房分配管理系统,推行公租房“一站式”服务,实现公租房分配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和便民化,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常态化受理机制和轮候机制,提高保障房准入资格审查效率。进一步完善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申请和资格审查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加快产业集聚区内公租房的分配工作。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提前分解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市公租房中心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2017年底前各县(市)、石龙区规范申请标准、申请程序和审核流程,建立常态化受理机制和轮候机制,2020年底前完成剩余公租房分配任务。

(三)探索实施公租房分配管理新举措。在实现公租房应保尽保的情况下,稳步实行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自主保障制度和多余房源市场租赁制度,解决公租房空置问题。优化公租房租售并举制度,允许用工企业和社会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在为社会提供住房保障服务一定年限后,退出公租房管理范围。按照公租房货币化政策导向,积极落实省政府安排部署。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市公租房中心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2017年实行公租房预分配制度。近期,启动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自主保障和市场化试点,公租房房源不足的县(市、区)开展公租房货币化工作。

(四)加快农村危房改造进度。全市及时召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议,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明确节点,努力推进。实施分级约谈,明确责任主体,加大督查频次,实行周报制度和排名通报制度。要求各县(市、区)每周一上报上周改造工作进度情况,以城市管理委员会名义每月对各县(市、区)政府进行排名通报。对进度缓慢的地方重点督查;对进度特别缓慢、措施不力的,作为重点督查项目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政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落实部门: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2016年12月底前,全市1778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全部开工,2017年4月底工程全部竣工,建立完善的农村危房改造督查模式。                                                  

(五)提高2016年货币化安置比例。严格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的通知》(平政〔2016〕11号),除结转项目外,2016年新申报项目一律按50%的比例控制货币化安置规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

整改目标:2016年,货币化安置完成5534套(户),占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规模的45.13%。

(六)做好2017年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以项目为单位,严格按照货币化率50%的标准进行项目准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申报建设计划。结合商品房去库存工作,对于去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县(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按80%控制,超过30个月的县(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按100%控制。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

整改目标:2017年,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50%。

(七)积极引导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货币化安置。在分配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时,按照平政〔2016〕11号文件,对货币化部分按照1.2:1的权重分配资金。重点支持货币化安置项目申报国开行、农发行政策性贷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

整改目标: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按照1.2:1的权重分配,逐步建立完善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政策体系。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整改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一、整改事项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积极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产业融合,推进农产品深加工,培育现代农业产业人集群,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二、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及整改目标

(一)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1.加快推进种养业结构性改革。加快制定印发全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找准完善农业结构性改革的实现路径。制定完善推进优质小麦和绿色生态小麦、优质饲料玉米、优质菜果、优质草畜发展和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提升6个细化工作方案。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农机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到2018年底,种养业结构调整基本到位。

2.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农加发〔2016〕5号)等有关精神。实施“循环农业、品牌农业、协同农业”发展战略;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企业建立标准化、规模化原料基地;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

完成目标:2016年12月25日前,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90家以上;新增市级农业产业化集群3家,总数达到5家。

(二)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1.强力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投在方里边”的原则,协调有关部门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统筹安排,连片开发。加大对高标准粮田建设督导指导力度,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建设质量,确保建设任务圆满完成。积极争取河南省高标准粮田示范点提升建设项目,大力推进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继续打造高标准粮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精品和亮点,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不断推进全市高标准粮田整体建设工作。加强高标准粮田农田水利等设施建设,建立高标准粮田管护机制,指导项目县级政府建立管护体系,并制定高标准粮田设施管护办法,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内容和管护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等内容。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叶县、郏县政府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2016年12月25日前,完成13万亩高标准粮田年度建设任务。阶段性目标:2017年再建设13万亩左右的高标准粮田。长期目标:到2020年,全面完成规划的115万亩高标准粮田建设任务,为巩固提升我市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发挥作用。

2、发展高效特色农业。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专家指导标准化生产和绿色生态栽培等关键技术的示范应用。积极开展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试验示范,开展高新技术熟化示范与关键技术集成创新,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打造一批轻简化栽培、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基点。着力提升“菜篮子”产品供给质量水平,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延伸绩效管理评估,实施菜篮子产品标准园创建,确保市场安全均衡供应。大力提升农业综合效益,稳定蔬菜播种面积和产量,提高优质蔬菜产出率。在全市适宜产区扩大优质花生和优质大豆种植面积,积极发展特色林果种植。开展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区认定工作,引领全市都市生态农业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农科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2016年,完成蔬菜播种面积75万亩左右、总产量230万吨,完成油料播种面积50万亩左右、总产量10万吨。阶段性目标:2017年,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75万亩以上、总产量230万吨以上,油料播种面积稳定在50万亩以上、总产量10万吨以上。认定7个以上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

3.提高农业机械化率。优化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补贴重点推动大马力、多功能、高科技含量机械发展,保障玉米收获机的补贴申请,通过落实购置补贴,使我市的农机总动力每年以2.7%的增速发展。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创建农机化示范区,探索形成小麦、花生、牧草等生产的全程机械化作业模式。重点推进5个县(市)玉米机械化收获示范区建设,着力提高玉米机械化收获率,到2020年玉米机械化收获率达到85%。发展壮大农机合作社。加强对农机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农机合作社搞好农机库棚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拓宽服务领域。

责任单位:市农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

整改目标:2016年12月25日前,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

4.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快培育适应现代化农业生产的品种,完善农业科研与农技推广对接机制,推行农科教协同服务。加强农技推广机构、人员服务。进一步健全“专家+试验示范基地+农技指导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农业技术推广机制,完善“科技人员包千村”技术承包责任制。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加强农业物联网的推广应用,加强智能装备与高标准粮田的融合发展。对分散经营农户宣传科学施肥、用药技术,稳定当前化肥用量和农药用量,着力推动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经营主体逐步接受先进科学施肥、用药技术。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科技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2016年12月25日前,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24%,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3%,农药利用率达到36%,农药使用量增长率控制在0.5%以内。长期目标:到2017年年底,农作物化肥用量增幅降到0.8%以下,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78%;到2018年底,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27%,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6%,农药利用率达到38%,农药使用量不增加。

(三)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1.持续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后续工作。督促证书发放,让广大人民群众尽快得到“实权”、取得“铁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成果的转化应用,创新成果应用方式。在做实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在推动土地流转、抵押担保、解决地块细碎化等方面积极感恩成果应用探索。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2016年12月25日前,全市完成土地确权颁证面积达到60%以上。长期目标: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2.加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村有信息员、乡镇有服务中心、县(市、区)有服务大局(信息平台)的“三位一体”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全覆盖,逐步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平交易市场。尽快出台《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办法》等文件,更好地指导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的指导性目录,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参与。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积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动态监测,建立示范名录,进行分级管理,实行重点扶持。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

整改目标:2016年12月25日前,全市农民合作社达到2950家左右,全市流转土地面积99万亩左右。

3.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建设平顶山市农业大数据中心和“互联网+”现代农业平台。整合现有信息数据资源,充分发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在信息服务、资源整合、数据分析、动态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对农业历史数据进行梳理校准。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2018年底前,基本实现全省农业数据标准化采集和互联互通,形成科学的农业大数据采集、存储、共享、应用机制,提高农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效率。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整改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一、整改事项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二、整改目标

到2017年,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五个全面”的目标。一是资本融合、混合所有、产权多元的格局全面形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全面完成,绝大部分国有企业突出实现产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积极进展。二是主业突出、分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全面优化。传统优势产业得到改造提升,国有资本加速向重点优势行业集中,企业的自主创新、保护环境资源、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明显提升。三是有效制衡、运营高效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优胜劣汰、经营自主灵活、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更加完善。四是权责明确、制度规范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全面健全。监管的手段和方式不断优化,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五是制度健全、作用突出的国有企业党建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更加巩固,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

三、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期限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豫发〔2014〕25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的意见》(豫发〔2016〕23号)等国企改革“1+N”精神,推进当前国企改革重点工作。同时,学习借鉴先进省、市做法和经验,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平发〔2016〕11号)要求,为全市国企改革提供完备的政策支持,推进国企改革依法规范有序实施。

责任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二)继续打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在前期推动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理顺产权关系、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加强企业内部监管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三)围绕国务院国资委开展的国企改革“十项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在继续抓好市交通建设投资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和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之上,抓紧推进我市国资监管企业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四)推动国有企业分离办教育职能。督促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改制过程中的改制方案审批、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职工安置等工作,及时协调信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财政、公安等部门稳妥处理改制工作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确保改制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五)稳妥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险种)纳入地方管理工作,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确保到2017年6月底前总体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整改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一、整改事项

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二、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及整改目标

(一)制定专项改革方案。在首问负责制、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沟通衔接,根据省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的进度安排,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市专项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意见,积极构建配套完善、紧密衔接、扎实有效的政策体系,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期目标:加强学习研究,及时跟踪省各项改革方案的制定出台进程。2017年,根据省工作进度安排,及时制定出台我市相关领域专项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细化责任分工,加快推进落实,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有利于推进改革的浓厚氛围。长期目标:2020年,基本形成配套完善、紧密衔接的政策体系。

(二)制定清单管理专项改革方案。在权责清单管理方面,加强对专项改革工作的调研,及时跟踪省关于权责清单管理专项改革方案的制定出台进程,适时制定我市清单管理专项改革方案,并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市编办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期目标:加强对专项改革工作的调研,及时跟踪省关于权责清单管理专项改革方案的制定出台进程。2017年,根据省工作进度安排,适时制定我市清单管理专项改革方案,细化责任,加快推进落实,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长期目标:2020年,建立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完善机制,与其他专项改革方案共同形成配套完善、紧密衔接的政策体系。

(三)组织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和首问负责制改革试点工作。经与省发展改革委衔接沟通,此项工作由省统一安排部署选择试点和推广,不涉及我市。

(四)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的沟通衔接,及时跟踪省相关政策的制定出台进程。待省相关文件出台后,结合我市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认真履行核准、备案职责,切实加强监管,充分保障企业投资自主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期目标:加强学习研究,及时跟踪省相关法律、法规进程。阶段性目标:2017年,根据省立法进程,及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长期目标:最大限度地缩小企业投资的核准范围,确立企业投资市场主体地位。

(五)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根据省工作进度安排,及时调整业务流程,加快完成与市政府各联审部门审批业务系统的对接,按省要求将涉及的审批事项纳入平台运行。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同步放权和承接监管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基层单位承接能力,进一步提升在线平台业务办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2016年底前,根据省要求,完成平台业务流程优化调整工作。阶段性目标:2017年,根据省工作进度安排,加快平台与市、县两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环保、安监等有关部门行政审批或办公系统的融合对接、信息共享,提高在线审批业务办理水平。长期目标:到2020年,市、县两级联审部门通过在线平台实现网上受理、办理和监管,投资项目全部审批事项纳入平台办理,实现项目审批各环节信息共享。




发挥中部对外开放窗口作用抓住机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整改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一、整改事项

发挥中部对外开放窗口作用,抓住机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整改工作方案。

二、整改目标

对外开放方面,力争2016年实际利用外资增长5%以上,实际利用省外资金增长7%以上。工业方面,提升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比重,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业方面,力争2017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到590亿元,服务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持续上升,服务业供给结构持续优化。

三、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及整改目标

(一)推进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河南自贸区)建设。通过和省商务厅沟通,此条不涉及我市。

(二)加快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积极配合省研究出台《河南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考核评价办法》、《河南省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升级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推进产业集聚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套合工作。将我市具备一定星级的产业集聚区上报认定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三)承接制造业产业转移。围绕壮大装备制造、食品制造、新型材料制造、电子制造和汽车制造五大主导产业,培育电子信息、精细化工、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不锈钢、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等产业,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引进一批龙头型、基地型项目,提升终高端产品供给能力和水平。做好第五届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活动本市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对签约项目实行入库监测管理,建立定期通报机制。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2016年12月25日前,向各县(市、区)转发跟踪落实第五届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活动签约项目的相关通知,督促签约项目尽快入库。阶段性目标:2017年,对签约项目开工建设情况进行定期通报,督促签约项目加快建设进度。长期目标:力争通过持续地开放招商和承接产业转移,提升工业主导闰和新兴产业比重,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四)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依托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华合论坛”等开放平台,引导国央外资本投向银行保险,现代物流,信息服务,服务外包,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领域,全方位承接服务业产业转移。放宽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领域,推行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注册资本认缴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完善政府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方工式,出台支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通过股权和债权等多种投资方工式,积极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力争2016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超过7.5%。阶段目标:力争2017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8%左右。长期目标:服务业占生产总值比重持续提升,服务业供给结构持续优化。

(五)积极培育新兴产业集群。积极配合省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加大开放合作力度,着力“招大引强”,瞄准新兴产业发展前沿方向,在新能源及智能电力装备、尼龙及化工新材料、高端合金材料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完善产业上下游协作和社会服务机制,推动新兴产品应用,加快培育建成一批带动能力突出,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百亿级现代产业集群,打造经济发展新动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阶段性目标:2017年,在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启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长期目标: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及智能电力装备产业集群、尼龙及化工新材料集群、高端合金材料产业集群3个新兴产业集群总规模达到1200亿元(新能源及智能电力装备产业集群500亿元、尼龙及化工新材料集群500亿元、高端合金材料产业集群200亿元)。

(六)转变招商方式。根据我市产业特点制定招商路线图,抓住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互联网+”实施的重大机遇,在改造传统产业同时,重点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医药和医疗器械、汽车及零部件五大战略新兴产业,形成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依托煤盐化工与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按照招商图谱,加大与世界500强、国内100强等龙头企业对接,重点联系、重点推介,积极引进跨国公司和知名企业在平设立区域总部、生产基地等功能性机构。调整重点招商区域,在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的同时,境外招商重点紧盯美国、新加坡、英国、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国内招商重点承接京、粤、浙、沪、苏、闽等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七)组织开展重大招商活动。积极配合省举办第十一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依照往年惯例启动筹备参会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邀商和项目洽谈对接,突出投洽会的国际性,注重邀请客商的质量,精心策划包装并对外发布一批有影响力、支撑和带动力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招商项目,确保一批高质量的项目成功签约。制定2017年开放招商行动计划,在精心组织参加国家、省组织的各项招商活动的基础上,筹划我市在境外美国、新加坡、英国、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国内京、粤、浙、沪、苏、闽等发达地区举办招商活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发挥区位优势发展现代物流业整改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一、整改事项

发挥区位优势,发展现代物流业。

二、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及整改目标

(一)建立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机制,制定《平顶山市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局等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阶段性目标:2017年上半年,建立健全推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平顶山市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长期目标:持续推动《平顶山市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研究制定支持冷链物流、多式联运、农村物流、邮政快递、城市配送、无车承运人、物流园区、标准化、信息平台等重点领域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试点示范工程。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局等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2017年,进一步加快新华区农副产品物流园、宝丰大香山物流园、圣光医药物流园等园区建设步伐,2017年底全面建设完成。2018年启动平南快递物流园,郑万高铁平顶山货运场站、德信泉超市配送中心等项目建设。2019年,实施快递下乡行动。各县(市)要创造条件,支持有实力的快递企业在县城和重点乡镇布局网点,不断扩大农村快递业务规模。到2020年,争取3个物流园区创建成为省级物流示范园区。

(三)建设平顶山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动货运枢纽(物流园区)运输节点信息互联共享。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局等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2017—2018年底,进一步拓展圣光医药物流信息联盟平台建设,加快大香山物联城、平顶山中矿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叶县亿联农副产品信息网络、宝丰特色商业区电子商务中心和卫东区大路物流电子商务分拨中心等项目建设,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物流园区要配套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以信息化带动我市物流业提速升级。2019—2020年,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建成煤炭、建材、医药、冷链、快递5个物流信息公共平台,推进物流业转型升级。

(四)将货运专用通道建设项目纳入交通规划,解决重点物流节点与高速公路、国有干道衔接不畅问题。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在已建成平宝快速通道、宝石快速通道、平郏快速通道、许南公路一级改造升级的基础,将平叶快速通道、平鲁快速通道、大西环、大南环、许南路叶县境东段, 345国道启那线舞钢境、228省道卫新线、520省道郏汝线,北环路西延、平宝改线等17个干线公路项目纳入(新改)平顶山市国有干线公路2016—2018年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

(五)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干线公路道班,养护站等建设物节点,推动交通行业参与物流发展。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2017年上半年,完成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阶段性目标:按照发展规划逐步推进货运场站、农村物流节点建设,到2019年底,健全和完善平顶山辖区服务区21个收费站、8个服务区、1个停车区的物流服务功能,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积极推进物流节点建设。长期目标:到2020年,主要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区、高速服务区、干线公路道班等配套物流节点基本建成。

(六)提升快递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快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等强制性标准,督促快递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生产。

责任单位:市邮政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2017—2018年,在建成标准化网点163个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我市的标准化网点建设,进一步扩大标准化网点覆盖面。长期目标:到2020年,实现快递标准化。

(七)推进末端公共收投服务平台建设。协调和推动企业总部加大对末端网点的扶持力度,增强末端网点的稳定性。继续推进快递企业“向下”发展,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支持快递企业打造“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综合利用智能快递箱、快递公共服务站、连锁商业合作、第三方服务平台等创新模式,全力推进快递“进校园”工作。

责任单位:市邮政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期目标:已完成。平顶山市已实现了全市乡镇的100%快递网点全覆盖,保证了全市每个乡镇都设有快递服务网点。阶段性目标:已完成。全市5所高校快递企业入驻率达到了100%。长期目标:下一步,将继续推动末端从硬件设施、人员配置、安全培训等方面升级,形成健全的快递城乡末端投递网络。

(八)全力抓好快递服务农产品的产业联动拓展工作。积极推进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工程建设,全力培育本地“快递+”特色农产品项目,在全省范围内推选两个示范县(乡)参与全国评选。

责任单位:市邮政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已完成。我市按照省里安排完成了对“快递+”特色农产品项目的摸排,通过走访调研确定了曹镇大米等特色农业作为试点对象。阶段性目标:积极学习示范县(乡)的先进经验,扎实开展快递服务现代农业工作。长期目标:下一步,进一步做好农产品项目与快递公司的沟通和引导工作,加快全市特色农产品项目与快递公司的沟通和引导工作,加快农产品通过快递企业迅速“走出去”的步伐。



因城施策化解房地产风险整改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房产管理中心)


一、整改事项

结合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因城施策化解房地产风险,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二、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及整改目标

(一)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运行。我市房地产市场受城镇化发展不平衡、外来人口不足、经济整体下滑以及大城市虹吸影响,商品房消费后劲不足。不少企业经营粗放盲目,产品同质化严重,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差。通过强化商品房供给侧改革,逐步实行商品房现房销售和成品房上市制度,增加容积率低、高品质产品,增强消费吸引力。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房产管理中心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平顶山市商品房市场运行稳中向好,商品房购销两旺,价格平稳,去化周期处于合理区间。

(二)加决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和调查研究,加强市场分析研判,结合本地城镇化进程统筹考虑住房总需求、城市发展和产业布局、商品住房库存以及供求关系缺口等因素,科学编制“十三五”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努力使各类房屋建设总量、结构、速度及空间布局与城镇化发展水平相适应,统筹安排改善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政府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比例以及相应的土地供应计划,促进市场供求总体平衡、协调发展。

牵头单位:市房产管理中心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完善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绩效评价和督查检查机制。

(三)加快推进商品房去库存。出台《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消化库存商品房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平政〔2016〕14号),放开市区落户限制和住房保障户籍限制,不对农业、非农业以及外来人员和本地居民购买商品房和享受住房保障进行区分。出台实行购房补贴政策,落实住房公积金扩面、“农民安家贷”等金融政策,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制,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现集体资产量化到户,切实保护进城农民集体经济收益权,激发农民进城购房落户的积极性,把化解房地产库存与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充分落实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政策,各县(市、区)最低按50%的比例控制货币化安置规模,暂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减少住房供应新增量,加快消化库存商品房。同时对库存量大,去化周期长的县(市、区)进一步提高比例,库存消化周期24—30个月的县(市、区)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80%,30个月以上的县(市、区)力争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

牵头单位:市房产管理中心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 2018年底,基本实现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颁证到户,市区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降到12个月以下,县(市)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降到18个月以下。长期目标:商品住房库存有效化解,供求关系基本平衡,我市市区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保持在12个月以下,县(市、区)去库存周期力争控制在18个月以下,房地产市场运行风险得到有效化解。

(四)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调控。市国土资源部门结合各县(市、区)实际,按照商品房库存情况,合理确定商品房开发用地供应规模、供应时序。对商品房土地供求基本平衡或库存量较低的,增加土地供应规模,满足市场供应;商品房库存较大的,要发挥土地闸门的调节作用,减少或暂停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加大去库存的力度。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准入管理,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应根据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设定相应的资质准入条件,从源头上杜绝企业超资质开发问题发生。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完善土地供应与市场需求有效衔接机制,动态调整土地供应政策。长期目标:建立与房地产市场发展相适应的商品房开发土地供应机制。

(五)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加大对辖区房地产去库存支持力度,支持居民家庭自住和改善型购房需求的同时,规范各类业务,严控房地产金融业务风险。完善农民进城购房担保机制,降低农民进城购房成本,提高其住房支付能力。严厉打击首付贷等增加住房消费杠杆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差别化的住房消费信贷政策,确保满足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刚需的贷款需求。引导好楼市发展预期,将去库存与稳预期紧密结合,打好各项政策组合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与金融政策有机联动的机制,完善房地产市场金融管控体系。



坚持兜住底线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整改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一、整改事项

坚持兜住底线,落实各项民生政策,为低收入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及整改目标

(一)落实省16项重点民生实事和市10项重点民生工作。在市政府各职能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对照民生实事责任清单,逐项逐条进行落实,积极协调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针对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贫困村供电改造、机井通电、低电压治理、城镇困难群体就业、农村公路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大病救助、农村贫困人口9种大病患者集中救治、全市贫困人口平等享受基本医疗服务等密切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民生工作,明确所承担事项的责任人,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倒排工期、卡进节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扶贫办、平顶山供电公司等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标:2016年12月底,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持续加大对民生政策的投入。按照“保民生、保工资、保重点”的原则,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各项民生支出,2016年1—11月,民生支出完成1965530万元,同比增长11.1%。同时,不断强化民生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补助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到困难群众,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确保2016年重点民生工作落实到位。长期目标:突出民生实事带动作用,继续提高低收入群体财政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城乡居民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同步调整涉及其他低收入群体的补助标准,逐步提升民生保障能力,筑牢民生保障根基。

(三)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督促有关县(市、区)2016年底前按照城市低保月人均不低于245元、农村低保月人均不低于133元、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不低于4300元、分散供养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拨付、发放到位。逐步实现“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同时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列入2017年十项重点民生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初级目标:2016年底前,各项救助发放标准达到或高于省定标准。制定2017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长期目标:2020年实现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

(四)确保困难群众兜住底线。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加大对各县(市、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全面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充分发挥兜底职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一、整改事项

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督查提出的问题事项,应逐个梳理,抓紧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限期整改。

二、整改措施

(一)逐项梳理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对2016年以来审计署对我市实施的各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2016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并向市审计局报告审计整改结果。

(二)建立整改责任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的主体,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整改督促检查。市政府每年要专题研究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工作,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督察督办事项。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全面抓好本辖区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市审计部门要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必要时可提请有关部门协助落实整改意见。

(四)严肃整改问责。对市审计部门依法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或其他事项,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核实处理,确保各类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得到查处,有关责任人及时得到追究。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及时清理不合理的制度,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审计发现的问题,不能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的;未按照要求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或报送的审计整改结果失实,以及其他审计整改不到位的,要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三、整改目标

对2016年以来审计署、省审计厅对我市实施的各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市预算执行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逐项梳理,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建立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审计发现的问题,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严格追责问责。

四、责任单位

市审计局、市监察局

五、整改期限

2016年12月31日前。



部分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慢整改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一、整改事项

部分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慢。截至2016年8月底,平顶山市2016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38个(含打捆项目),有17个项目未开工建设,部分已开工项目进度缓慢。

二、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及整改目标

(一)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推进责任。进一步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服务督导和按月调度工作,协调督促有关县(市、区)落实推进责任。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目标:2016年12月31日前,督促各县(市、区)推进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对未按时开工建设的项目,深入剖析原因,督促项目单位倒排开工日期,制定节点计划,加快土地、规划、环评、财政评审、招标投标等前期工作,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建设条件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并加快建设进度。对开工后投资进度慢的项目,深入剖析原因,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加强施工组织,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建立进度台账,加强上下衔接和部门联动,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加快建设进度。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司法局、市林业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目标:力争未开工项目在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开工,投资进度慢的项目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投资计划任务的50%以上。

(三)加快资金拨付和投资评审进度。尽快将2016年安排的中央预算内资金拨付到县级财政部门,督促市、县级财政部门加快项目投资评审进度。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目标:收到上级补助资金后,确保30日内分配下达完毕。同时及时做好上下级财政资金测算,妥善调度国库资金,对困难县区实行资金超调,缓解基层财政支出压力,确保上级安排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提高资金支出效益和整体绩效水平。进一步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投资评审进度,努力确保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2016年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评审进度。

(四)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推进责任。对2016年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中城建、教育、卫生、体育、文化、农业、畜牧、林业等领域未开工项目及投资进度慢项目,加强业务指导、问题协调,督促对口行业管理部门落实推进责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房产管理中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体育局、市文物管理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整改目标:力争未开工项目在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开工,投资进度慢的项目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任务的50%以上。



“全面改薄”整改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一、整改事项

叶县2014—2018年“全面改薄”校舍类竣工面积为5.99万平方米,竣工率36.97%,尚未完成2016年初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到2016年12月底,5年规划竣工率超过50%”目标任务。

二、整改措施

(一)近期整改措施。针对叶县校舍类竣工率较低的情况进行约谈。对2016年8月25日和2016年9月26日参加约谈的叶县实行动态监控。认真落实市政府2016年9月26日“全面改薄”推进会讲话精神和市政府2016年12月16日全市教育领域重点项目推进会上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全面改薄”工作。督促叶县落实“全面改薄”工作责任书,在2017年初对照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如到期仍未完成提请市政府问责。

(二)长期整改措施。坚持定期召开“全面改薄”工作推进会;在“全面改薄”项目实施期间,定期组织专项督导检查。逢单月初,对“双月报”显示校舍建设开工率、竣工率,仪器设备采购完成率较低、进度慢的县(市)进行约谈。每年底,对照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对各县(市)进行考核,对未完成责任书目标任务和进度较慢的县(市),提请市政府问责。

三、整改目标

2017年6月30日前,叶县“全面改薄”工作校舍类5年规划竣工率超过50%。

四、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叶县政府

五、整改期限

立即整改,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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