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6〕114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6-00004 | 关键词 | “十三五”规划 任务分解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今后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的重要指南。为扎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确保“十三五”规划总体目标顺利实现,现将《纲要》提出的主要任务进行分解,请各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纲要》中涉及各县(市、区)的任务,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认真做好分解落实工作。
2016年12月30日
平顶山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主要任务分解方案
一、优化产业结构
1.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能源、化工、冶金建材、装备制造、轻工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绿色化、循环化和高端化发展,培育竞争新优势。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畜牧局等。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大力发展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关联度高的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医药和医疗器械、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形成引领带动工业转型升级的新生力量。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3.市级层面重点打造具有独特优势的千亿级主导产业集群,县(市、区)层面重点打造区域特色明显的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等
4.实施产业能级提升计划,加快实施智能制造应用示范工程、“三个对接”优势产业链培育工程、绿色制造推广工程、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和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工程,引导推动制造业向中高端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
5.突出发展旅游业、现代物流业两大战略支撑性服务业。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等
6.重点发展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健康养老三大高成长性服务业。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平顶山银监分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
7.积极改造提升现代商贸、住宿餐饮、房地产三大传统型服务业。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管理中心等
8.积极发展商务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中介服务、文化创意、社区服务等服务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民政局等
9.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土地整治和中低产田改造,积极开展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大力实施种子工程,确保到2020年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480万亩以上,总产稳定在150万吨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开办等
10.打造特色高效农业产业化集群。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等
11.打造现代畜牧业产业化集群。到2020年,力争实现畜牧业产值150亿元以上,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0%以上。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
12.大力发展生态景观型、体验参与型、高科技设施型、休闲观光型、特色精品型等都市生态农业。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
13.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南部、北部两个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验区,完成24个县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验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市农业局等
14.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农业物联网应用,建立市、县两级品牌农产品认证机制,提升现代农业装备水平。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农机局等
15.推进重大农业水利工程和田间工程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十三五”期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2万亩,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50万亩。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局等
16.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二、推进科学发展载体建设
1.推动产业集聚区上规模上水平上层次,成为全市先进制造业主导区、科技创新核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和改革开放先行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
2.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提升全市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水平,培育形成全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商务局等
3.积极谋划布局工业和服务业专业园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
4.结合“一村一品”产业发展,规划建设乡村特色经济园区和特色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三、构建现代创新体系
1.加快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十三五”末,力争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5%,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5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
2.搭建创新创业转化孵化平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3.构建集多元化孵化主体、专业化创新服务、市场化创新资本的复合创新生态系统。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加大引技引智力度,吸纳省内外创新资源,推进军民科技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5.积极促进大数据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
四、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
1.深化人力资源市场体制改革,健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实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化,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落实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机制,建立存量建设用地退出激励机制,深化“人地挂钩”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等
3.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创造条件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在平顶山市聚集,促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引进培育互联网金融企业。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4.健全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人员评价、奖励和激励制度,建立综合性技术市场,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建产学研联合体,完善技术交易市场服务体系,加速引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大力发展消费品市场,完善生产资料批发市场综合服务功能,强化农产品市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市场发展中心、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
6.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分红等激励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各类资产产权评估和交易管理。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房产管理中心、市市场发展中心等
7.管好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推进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完善居民水、电、气阶梯价格制度,加快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8.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
9.依据外商投资、民间投资和工业、商业、基础设施等领域负面清单,推动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等
10.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等
1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清单,全面推广联审联批、模拟审批、网上审批等审批服务模式。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等
12.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1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经济发达镇综合执法改革。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14.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15.改革市辖区财税征收体制,完善高新区、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财税征管体制,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6.实行倾斜性财政投入政策,加快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建立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立项、预决算、招投标及监管体制机制,创新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体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发改委等
17.实施消费促进工程,营造便利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传统支柱消费领域升级换代,引导支持新型消费,挖掘农村消费潜力,稳步扩大居民消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市市场发展中心等
18.优化投资结构,聚焦重大工程项目,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扩大有利于转型升级、增强后劲、弥补短板的投资。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9.加快构建与国际贸易和国际产业链融合的产业集群,优化出口产品结构。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农业局等
20.完善企业退出机制,积极妥善处置“僵尸企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等
21.完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探索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五、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1.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加大对农村办园的倾斜力度,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全市幼儿园中省级示范园达到3%,市级示范园达到10%。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
3.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全面改薄”五年规划,实施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完善留守儿童学校服务体系,健全留守儿童社会关爱体系,到2020年,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100%、初中毛入学率到达到100%,培育在河南省具有知名度、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普通高中名校2—3所,所有县(市、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标准并通过验收。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妇联等
4.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残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发改委、市民政局等
5.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开展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中高职衔接。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
6.优化发展高等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和应用型高校建设,鼓励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建立技术创新和转移机制,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
7.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推进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中小学教师城乡合理交流。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等
8.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增强社区教育基础能力,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实施老年教育工程。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等
9.推进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建立健全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对接机制,开展免费职业培训,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等
10.统筹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智工程,培养引进领军人才、创新团队、优秀企业家、企业经理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等
11.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清除人才流动障碍,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1.构建现代城镇体系,积极谋划行政区划调整,形成“一核三组两星”城镇发展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2.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拉大城市框架,加强中心城区东西向交通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3.推进县城提质扩容,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强化产业支撑,提升承载能力。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
4.实施中心镇示范工程,推动边远小城镇发展成为生产生活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等
5.完善新农村建设规划,优化村镇建设布局,分类推进新农村建设。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等
6.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等
7.按照“三区一中心”功能定位,打造高端人才和产业集聚、体制机制灵活、创新能力较强、生态环境优美、社会和谐发展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责任单位:新城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等
8.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实施综合交通、供水、供热、供气、垃圾和污水处理、生态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到2020年,市区道路网密度达到6公里/平方公里,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3平方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房产管理中心等
9.加快绿地系统、湿地公园和生态园区建设,强化城市绿线管理,实施“清洁河流”工程,逐步推进城市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建设“海绵城市”,加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控,打造生态宜居空间,到2020年,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等
10.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强化重点区域城市设计,规划建设一批文化主题鲜明、本土风情浓郁的城市公共文化休闲空间,提高城镇文化品位。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
11.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基础信息网络,统筹推进城市运行管理和社会管理数字化,构建广覆盖、易使用、惠民利民的公共服务应用体系,加快智慧城区、智能社区、智能建筑和智能家居建设。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房产管理中心、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12.深入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着力抓好舞钢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及推广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
13.完善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政策和激励办法,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的预期和选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等
14.强化住房和教育牵动,通过公共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等方式拓宽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渠道,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房产管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15.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机制,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
16.完善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宅基地用益物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等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等
七、促进多种经济成分竞相发展
1.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内部改革,探索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责任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等
2.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多种形式,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
3.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吸引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能源、水利、金融、市政设施、社会事业、养老及社区服务等领域,健全企业服务长效机制,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等
4.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推动中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鼓励中小微企业挂牌上市,实施“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等
八、加快构建现代基础设施网络
1.加快客运交通运输枢纽建设,打造“一主(平宝叶鲁)两副(郏县、舞钢)”枢纽格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等
2.构建综合交通网络,推进与周边城市及城市群的快速联接。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等
3.加强快速通道建设,开展高铁站及周边、城市轻轨沿线规划建设,优化高速路网结构,推进现有及新增国省干线公路提档升级,强化城市组团间内联外通。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
4.加快城市内部交通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路路网密度和公路等级,优化城乡公共交通网络,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委等
5.实施平顶山机场、郑万铁路、洛平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郑西高速平顶山段、周南高速舞钢段、沙河航运工程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
6.强化能源支撑体系建设,构建火电、光电、水电、风电、生物质能发电相互补充的能源体系,强化骨干电网建设,完善城市配电网结构布局,有序实施城市电缆入地改造,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平顶山供电公司等
7.加大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天然气储气库和主管网建设,实现天然气气源多元化,继续推进气化工程,2020年实现管道燃气镇镇通,加快推进CNG、LNG加气站建设,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建设LNG储备库。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
8.推进供热设施建设,提升热电联产能力,谋划实施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内供热管网一体化规划建设,实施市区集中供热管网扩建工程,推进县乡供暖管网建设,力争2020年市区供热普及率达到50%。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发改委等
9.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河道治理、农田灌溉、农村饮水巩固提升、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水资源配置、水利信息化等重大水利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
10.深入实施“宽带平顶山”工程,打造“无线城市”,实施“三网”融合工程,深入推进“通信村村通”工程。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
11.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基础信息网络,强化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共享,建设全市政务云计算中心,完成人口、地理、法人、经济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技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等
12.加强信息化环境建设,规范网络文化传播秩序,积极引导文明上网,培育健康的网络文化。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明办等
九、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1.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健全综合防范体系和县、乡、村三级保护网络,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和数据库,做好申报工作,加强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博物馆建设。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档案局等
2.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做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打造城市“15分钟文化圈”和农村“10里文化圈”,加强文艺精品创作,做好群众性文化活动,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委农办等
3.推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数字传媒、演艺业、工艺美术三大支柱产业,培育曲艺、魔术、陶瓷等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创意、文化服务、设计创意等新兴产业,支持骨干文化企业发展壮大,鼓励特色乡村发展文化旅游业,打造民间工艺品牌。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发改委等
4.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改制,支持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培育文化要素市场和文化服务市场,做大做强文化投融资平台,创新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模式。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等
5.广泛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建设“书香鹰城”,持续开展各类公益性文化活动,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
十、推进环境污染治理
1.实施蓝天工程,加大工业、机动车、扬尘、农业面源等多污染源综合防控,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细微颗粒、挥发性有机物等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将细颗粒物等环境质量指标列入约束性指标,确保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明显增加。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等
2.实施碧水工程,加强工业污水治理,严格项目建设环境准入,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推动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等
3.加强涉重金属企业废水、废气、废渣等处理情况监督检查,严格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监管,制定土壤污染修复工程实施计划,加强重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等
4.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推进农膜、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委农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发改委等
十一、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1.实施全民节能和重点领域节能减排降碳行动计划,抓好节能、节水、节地工作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等
2.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加快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开展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等再制造,推进城镇垃圾集中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支持静脉产业园区试点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农业局等
3.大力推进核心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在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实施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
4.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能力建设,完善监测、预警和预防体系。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
5.强化碳汇能力建设,加快城市碳排放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鼓励开展低碳试点建设,开展节能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
6.加强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绿色消费理念,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和绿色生活、休闲模式。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等
十二、全面推进生态建设
1.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构建“两区一廊一水系”的区域生态格局,加强水库周边观光林带、生态湿地建设,实施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
2.实施重大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治理、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程,开展破损山体、采煤塌陷区和工矿废弃地的综合整治,实施河道生态用水补给工程,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治理,全面保护重要生物物种。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
3.健全生态文明制度,积极开展生态补偿试点,落实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生态修复制度,健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全面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等
十三、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1.围绕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对接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创新招商方式,拓展开放领域,提高招商质量。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
2.搭建招商平台,办好“华合论坛”,积极争取优势产业全国性行业大会在我市举办。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外侨办等
3.加强特色出口基地建设,打造具有平顶山特色的出口产业基地和品牌,引进出口加工企业和出口型项目,加快形成承接产业转移基地。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农业局、市发改委等
4.优化外贸发展结构,实施科技兴贸和以质取胜战略,推动大宗商品向精深加工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和鼓励进口。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委等
5.推动我市优势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化产业布局和国际产能合作,加快推进境外资源合作开发,支持自主品牌企业开展国际标准体系认证,健全境外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质监局等
十四、拓宽开放平台
1.积极建设开放平台,鼓励建设内陆港,积极申请设立海关、检验检疫机构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支持建设特色保税物流中心(B型)。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等
2.构建多元化的进出口物流货运通道。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等
十五.深化合作交流
1.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战略,主动对接京津冀都市圈和长江经济带,深化向东开放,扩大向西开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
2.推动与郑州市、洛阳市等周边城市之间的交通一体、产业链结、服务共享、生态共建,深化与中原经济区城市之间的产业承接和人才、技术、经济联系,主动与郑州航空港区产业对接,加强与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
3.加快沙河航运发展,推进上下游地区规划、市场、产业对接,加强与高速铁路沿线区域合作,加强与港澳台合作。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政府外侨办等
4.加强与发达国家人才、技术和经济联系,提高集聚国外技术和产业的能力,加强与德国鲁尔地区合作,借鉴吸收国外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经验,推进中德生态环保合作试点项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外侨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
十六、全力推进脱贫攻坚
1.实施精准扶贫攻坚计划,拓宽脱贫攻坚途径,确保全市两个扶贫工作重点县全部按时脱贫摘帽、18.4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等
2.健全精准扶贫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精准扶贫工作体系,加快建档立卡和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健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定点扶贫机制,强化脱贫工作责任考核。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十七、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
1.大力促进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每年实现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发展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多形式、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做好复转军人就业安置工作,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扶持返乡创业。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等
3.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制度和规范建设,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市场对要素贡献的评价与分配机制,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政策,拓宽居民投资途径,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等
5.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健全养老保险制度体系,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完善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标准正常增长的相关政策,扎实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
6.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规范分配入住环节和后期管理,逐步形成可持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力争到2020年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5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房产管理中心
7.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加强优抚安置工作,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核准机制,加强救灾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8.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妥善解决留守儿童、孤残流浪儿童救助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残联等
9.加快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拓展社会福利的保障范围,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慈善组织和工作网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等
10.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等
11.完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探索推进分级诊疗模式,科学合理布局市级医疗机构,推进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工程”,提升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加强基层医疗人才培养,加强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加快建设完善卫生综合管理平台,加大居民健康卡发行力度。
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12.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快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公共体育场地及设施建设,加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和培养,承接举办重大体育赛事,加强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教育局等
13.贯彻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综合治理,推进计划生育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十三五”期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2‰以内。
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4.全面建成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探索居家养老协助机制,培育养老服务市场,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全面实施高龄老人福利津贴制度,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机构相结合,“十三五”末,符合标准的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全市养老机构每千名老人床位不低于35张。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发改委等
十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加强城乡基层组织建设,拓展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创新服务管理模式,培育壮大多元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双拥共建。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2.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矛盾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行政复议、仲裁制度、信访工作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全面完备有效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应急办等
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落实行政机关内部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深入推进公正司法,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司法为民长效机制,深入建设法治社会,加快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推动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司法救助体系。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等
4.健全最严格、覆盖全过程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整顿。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等
5.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推进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网上舆情导控。
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委网信办、市安监局、市地震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等
6.完善国防动员体系,抓好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战略物质储备基地建设,普及深化全民国防教育,支持驻平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加强人民武装和民兵预备役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人防办、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