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7-00006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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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于近日出台,《预案》对交通行业突发地质灾害的等级和相应响应措施都做出了详细规定。
据介绍,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预案》把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地质灾害按照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4个级别,4个灾害级别对应4个等级的应急响应措施。《预案》还明确规定了在突发地质灾害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针对各灾害等级应配备的救援队伍和食品、药品、安全标志、棉被、帐篷、车辆等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行动迅速、有效。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中型地质灾害:一次造成3至9人死亡(失踪),或10至49人重伤,或1000万元至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因突发地质灾害导致国省干线公路、县道和乡道交通中断,出现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上的;因突发地质灾害导致重要公路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6小时以上的等。
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已成立了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接到突发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后,将采取以下措施:指令各应急抢险保通队伍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针对突发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交通基础设施,中止可能导致损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封闭道路、航道,制定绕行路线;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集应急所需人员和物资、设备,确保应急保障抢通等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公布咨询电话;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