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

文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7-00008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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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有效遏制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市教育局根据国务院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出台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明确专门负责机构,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要切实做好事前预防工作,排查建立详细的帮教学生台账,开展好“严禁管制刀具进校园”行动和“学生宿舍巡查”行动,积极开发校本德育课程,将德育目标融入各学科课程,促进德育和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


方案强调,各学校要加强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坚决杜绝殴打、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发生。要增强学生法制意识,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方面的教育,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要加强校规校纪建设,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坚决打击发生在校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违法犯罪的中小学生,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要进一步加强校门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任何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学校门口要张贴驻地派出所报警电话,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第一时间报警。


方案规定,校园暴力欺凌事件一旦发生,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处置,必要时及时报警,预防二次伤害。有伤情的要立即现场紧急处置,并迅速通知有关学生家长或教师家属,共同参与救治、共同协商解决。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及其家长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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