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7〕14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7-00013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好“十三五”期间水资源管理年度考核工作,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三条红线”2016—2020年度考核指标分解工作的通知》(豫水政资〔2016〕29号)、《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年度控制目标的函》(豫水政资函〔2016〕322号),结合《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平政办〔2014〕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平顶山市“十三五”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年度控制指标分解下达,请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管理任务,落实管理责任,切实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
1.平顶山市2016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2.平顶山市2017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3.平顶山市2018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4.平顶山市2019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5.平顶山市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6.平顶山市2016—2020年万元GDP用水量控制目标
7.平顶山市2016—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
8.平顶山市2016—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9.平顶山市2016—2020年重要河流水库水功能区达标控制目标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