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7-00026 | 关键词 | 无偿献血 |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为深入贯彻实施无偿献血有关规定,确保全市临床用血需求和血液安全,近日印发的《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履行规划、组织、协调、投入等职责,突出抓好宣传、组织、管理,推进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做好无偿献血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医疗需求的有力举措,是健康鹰城建设的重要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自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以来,我市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发展,临床用血100%来自于无偿献血,先后八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当前,随着住院病人数量不断增加,临床用血需求增长迅速,血液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通知指出,按照国家卫计委等部门要求,到2020年,献血率达到15/千人口。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无偿献血的宣传、发动、组织,让更多的适龄公民参加无偿献血。市直各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和有关年度献血计划,每年至少组织1次无偿献血活动,各级文明单位应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文明办将无偿献血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大中专院校要在组织适龄学生参加无偿献血的同时,动员在校学生加入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组织。各村(居)委会要积极动员组织辖区村(居)民参加无偿献血,不断扩大无偿献血的群众基础。
通知明确,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无偿献血的日常宣传、组织发动等工作,在交通便利、人流密集的繁华商业区域规划2—3处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的固定献血屋及满足需要的献血车停车位。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使在校青少年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城市居民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5%以上。市政府两年举办一次大会,对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金、银、铜奖及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的无偿献血者和荣获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的单位进行通报,示范带动无偿献血工作。
通知强调,采供血机构要坚持以血液安全为中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血液质量与安全。加强应急献血队伍、志愿服务队伍、稀有血型献血者队伍、机采成分献血者队伍和志愿献血预备队等“五支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血液供应可持续保障机制。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广泛开展临床合理用血培训,节约血液资源。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有关规程和标准,积极开展自身储血和自体血液回输等技术,建立以单病种为主的临床用血考核评价制度,配合做好献血宣传发动工作,拓展血液来源渠道,保证临床用血需要。
通知还就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导落实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无偿献血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