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平政〔2017〕30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7-00092 关键词 化解过剩产能
主题分类 规范性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平顶山市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平顶山市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攻坚方案》《平顶山市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攻坚方案》《平顶山市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攻坚方案》《平顶山市推进技术创新攻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18日




平顶山市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


按照全省的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工作安排,为加快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豫政办〔2016〕147号)等有关要求,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严格执行能耗、环保、质量、技术、安全等标准,依法取缔违法违规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煤炭、钢铁、火电、水泥等行业过剩产能,稳妥有序推动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全面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252万吨,全面取缔“地条钢”等违法违规产能,关停落后火电机组30万千瓦,排查、清除无生产许可证水泥粉磨站企业,依法整治取缔“小散乱污”企业。

2018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100万吨以上。

2020年,累计关停火电机组30万千瓦以上,低端无效产能市场化退出机制基本建立,煤炭、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有效化解,僵尸企业基本实现市场出清。

二、重点任务

(一)压减退出煤炭过剩产能

退出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化解过剩产能煤矿关闭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54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化解过剩产能煤矿关闭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6〕108号)确定的退出标准和程序执行。

退出任务:压减煤炭产能352万吨,其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在我市压减产能286万吨、省煤层气公司在我市压减产能36万吨、郑煤集团在我市压减产能30万吨。

时间节点:2017年压减煤炭产能252万吨,6月底前列入年度退出计划的长期停工停产或停止通风排水的煤矿关闭到位,其他矿井加快设备回收等工作,10月底前其他列入年度退出计划的矿井全部关闭到位。2018年,压减煤炭产能100万吨以上,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

(二)依法取缔“地条钢”产能

退出标准:对以废钢铁为原料生产建筑用钢的中(工)频炉,彻底拆除中(工)频炉主体设备、变压器、除尘罩、运输轨道等设施。

退出任务:全面取缔“地条钢”生产企业叶县顺华矿山金属材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区),淘汰落后产能20万吨;持续深入排查,一经发现立即取缔。

时间节点:2017年4月底前,对叶县顺华矿山金属材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拆除情况进行现场核查;6月底前,深入排查“地条钢”生产企业,严禁“以停代关”、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确保全面取缔“地条钢”产能。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三)加快关停落后火电机组

退出标准:对关停设计寿命期满、未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平均供电标准煤耗高于331克/千瓦时以及未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至少拆除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输煤栈桥、冷却塔、烟囱中的任两项。

退出任务:关停落后火电机组30万千瓦以上。

时间节点:2017年,关停1台落后火电机组30万千瓦,年底前基本拆除到位。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平顶山供电公司

(四)淘汰关停水泥违规产能

退出标准:对无生产许可证水泥粉磨站企业,拆除球磨机等主要设备;对达不到环保排放标准的水泥熟料生产线,限期停产改造,未按期完成改造或改造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实施关停。

退出任务:排查、清除无生产许可证水泥粉磨站企业。

时间节点:2017年4月底前,市工业信息化、市质监、市环保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制定年度排查、清除计划,明确具体关停任务和节点;2017年10月底前,列入关停计划的水泥产能全部关停到位。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发改委

(五)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

退出标准:对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手续不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的企业,以及涉气超标排污企业和违法违规经营的“黑加油站”,依法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

退出任务:全面取缔排查出的“小散乱污”企业。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防死灰复燃。

时间节点:2017年5月底前,对排查发现的所有“小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全部取缔完毕。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平顶山供电公司

(六)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退出标准:对已停产6个月或半停产12个月以上、连年亏损、靠政府或集团总部补贴和银行续贷存在的企业,以及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生产经营难以为继、不具备偿债能力的企业,推动有序出清。

退出任务: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省属、市属企业僵尸企业(空壳企业)处置任务。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开展所辖区域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时间节点:2017年,完成省属、市属企业僵尸企业总户数50%以上的处置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制定实施本辖区僵尸企业处置计划。2018年,完成省属、市属企业僵尸企业总户数70%以上的处置工作。2019年,省属、市属企业和各县(市、区)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基本完成。  

责任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平顶山银监分局、市中级法院等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落实资金支持

积极争取国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落实省、市煤炭行业产能退出阶梯性奖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安置等予以支持。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鼓励产能过剩行业大型骨干企业联合设立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奖补主动退出的产能。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切实做好职工安置

将省、市关于做好煤炭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职工安置工作相关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火电、水泥等行业。落实企业职工安置主体责任,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指导企业制定实施好职工安置方案和风险处置预案。加强对失业人员再就业帮扶,强化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做好社会保障衔接,对再就业困难人员运用公益性岗位实施托底帮扶。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落实差别化价格和信贷政策

严格执行阶梯电价、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等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倒逼钢铁、水泥等行业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落实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对未按期退出落后产能的企业,严控新增授信,压缩退出存量贷款。运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平顶山银监分局

(四)加大专项执法力度

实施工业污染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分步推进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开展工业用能监察行动、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执法检查的范围、深度和频次,创新执法方式,全方位、无死角开展专项监查和联合执法,对达不到能耗、环保、质量、技术、安全等标准的企业,责令停产并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达标的关停退出。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

(五)强化惩戒约束

对未按期完成产能退出任务的企业,将有关信息在“信用河南”、市政府网站等平台公布,在土地供应、资金支持、税收管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债券发行、融资授信、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政府金融办

四、组织实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企业对本地区、本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负总责,与市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目标责任书,统筹做好过剩产能退出、企业职工安置、资产债务处置等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组织开展打击违法违规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执法检查等行动,落实奖补资金安排等相关政策。

(二)严格检查验收

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组织对本地区煤炭、钢铁、火电、水泥等行业依法关闭退出的产能开展检查验收,并将退出设备及产能情况上报市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市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三)健全监督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国家、省和市相关要求,及时公示公告产能退出企业名单、设备(生产线)和产能情况。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举报核查制度;用好12369、12365等监督举报平台,及时核查处理反映的问题,加强社会公众监督。

(四)强化考核问责

将各县(市、区)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退出产能目标任务、“地条钢”等违法违规产能打击不力,以及已退出产能“死灰复燃”的地区,严肃追究相关县(市、区)和企业责任。




平顶山市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攻坚方案


按照全省的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工作安排,为加快推进我市工业绿色化改造,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结合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打造“三城两地一区”为载体,紧紧围绕提升工业资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以绿色标准为引领,以绿色化改造为重点,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强化产品全生命同期绿色管理,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和综合利用,实现工业绿色和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我市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升,绿色化改造由重点骨干企业向多领域、全行业拓展,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6年降低18%,节能环保产业实现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合物、氨氮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绿色改造攻坚年度目标

——2017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6年降低4.5%,力争建设1—2家绿色示范工厂、1个静脉产业园区,启动绿色园区创建。

——2018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6年降低9%,力争建设2—3家绿色示范工厂、1个绿色园区。

——2020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6年降低18%,力争建设3—5家绿色示范工厂、1个绿色园区、2个静脉产业园区。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

1.时间节点:持续开展万家企业能效水效对标提升活动。到2018年力争1家企业(产品)进入国家水效、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和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目录、“能效之星”产品目录,2020年力争达到3—5家企业。

2.攻坚重点:在钢铁、水泥、造纸、纺织等行业实施水效、能效“领跑者”行动,定期分行业发布水效、能效“领跑者”企业和能效标杆值,引导企业对标提升,组织推荐企业(产品)进入国家水效、能效“领跑者”名单和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目录、“能效之星”产品目录,以锅炉(窑炉)、电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重点推广节能技术装备。对新增投资1000万以上的重大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基础工艺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按照节能降耗效果和投资规模的一定比例给予后补助。对未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定值的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倒逼企业对标提升。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质监局

(二)推动绿色示范工厂建设

1.时间节点:到2018年争创2—3家绿色示范工厂,到2020年争创3—5家绿色示范工厂、1个绿色园区。

2.攻坚重点:以企业为主体,以标准为引领,对标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标准,建立绿色制造评价机制,争创国家绿色设计平台和典型示范联合体,打造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对于创建成为绿色示范工厂、绿色园区的给予资金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三)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行动

1.时间节点:2017年推动10家以上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2020年达到40家以上。2018年基本实现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

2.攻坚重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方案,制定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计划,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在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开展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应用,定期编制发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四)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退城进园”

1.时间节点:2017年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转产、关闭占危化品生产企业总数的20%,2018年达到40%。

2.攻坚重点:制定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方案,组织摸底排查,开展定量风险评估,以安全、环保、节能倒逼危化品企业“进区入园”。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五)建设静脉产业园区

1.时间节点:2017年建设1个城市矿产类静脉产业园,2020年建成2个静脉产业园。

2.攻坚重点:以资源型城市和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基础较好的县(市、区)为重点,加强再生资源集散市场与“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耦合链接,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城市矿产资源化利用,建设一批静脉产业园。积极创建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六)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工作

1.时间节点:2017年,启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示范。2020年,基本建立水泥窑处置标准、机制,总体水平居全省前列。

2.攻坚重点:合理规划水泥窑协同处置企业布局,在距离中心城市较近的现有水泥生产线中,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示范试点;在资源能源密集区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示范试点。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研发水泥窑协同处置核心装备,推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创新。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七)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1.时间节点:大力培育节能环保装备及服务龙头企业,2020年成为省内重要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2.攻坚重点:坚持以市场换技术、换投资、换产业,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力度,重点发展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气体有害物控制及收集回用、环境污染防治及修复等领域的技术和装备,突破非晶合金变压器、高效一体化电机、高效节能热处理装备关键技术,持续培育河南中材环保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特色集群。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服务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染污第三方治理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

成立平顶山市工业绿色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政府金融办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并组织推进我市工业绿色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认真组织落实。

责任单位:市工业绿色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大财税支持

积极向上争取利用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绿化技术改造。充分利用各级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金渠道及PPP(政府和社会合作)模式,加大绿色化改造相关专项支持力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政策,完善绿色产品财政支持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节能节水环保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完善重大绿色化改造项目推进和绩效考评机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

(三)拓宽融资渠道

拓宽绿色制造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设立和运营产业基金,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充分利用专项建设基金、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基金、“新三板”挂牌融资等金融手段,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制造重大工程建设,加大对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绿色新产品开发和应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

(四)开展专项节能监察

组织协调节能监察部门在我市钢铁、水泥等行业重点企业开展能耗监察,并实施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差别化电价。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附件:绿色化改造2017年攻坚目标任务分解表.docx



平顶山市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攻坚方案


按照全省的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工作安排,为加快推进我市工业智能化改造,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以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主线,以推进智能化改造为主攻方向,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引导企业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和“机器换人”,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提升信息化环境下企业核心竞争力。到2020年,智能化改造由重点骨干企业向多领域、全行业拓展,力争“两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数居全省前列。

智能化改造攻坚年度目标

——2017年,培育2个智能工厂、4个智能车间,建设1个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达到1家、对标企业达到50家。

——2018年,培育4个智能工厂、8个智能车间,建设2个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达到2家、对标企业达到100家。

——2020年,培育8个智能工厂、16个智能车间,建设4个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达到4家、对标企业达到200家。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两化”融合标准体系

1.时间节点:每年对照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分别推动1家、50家企业贯标和对标,到2020年贯标企业达到4家、对标企业达到200家;在贯标对标基础上推动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到2018年达到20家、2020年达到50家。

2.攻坚重点:分行业制定智能化改造方案,开展智能制造水平评价,持续开展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对标工作,引导企业以贯标对标为抓手,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为重点的智能化改造,推广精益制造和柔性生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或参与智能制造标准制定、承担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项目、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打造智能制造产业生态链。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二)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

1.时间节点:每年滚动培育2个智能工厂、4个智能车间。

2.攻坚重点:完善智能车间智能工厂评价指南,在食品、冶金、建材、化工、轻纺等流程型制造和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离散型制造行业开展试点示范,形成一批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综合解决方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智能制造进百企”系列活动,组建平顶山市豫信工业和信息技术研究院,为我市工业智能化改造提供智力支持。对重点企业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优先推荐享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

(三)推动“机器换人”

1.时间节点:每年滚动支持10家企业规模化示范应用50台机器人(数控机床)。

2.攻坚重点:实施机器人产业示范应用工程,在机械装备、汽车、煤矿和冶金等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力强大、有一定危险性的重点行业领域,推动企业规模化示范应用机器人。积极参与河南省组织开展的数控机床、机器人产销对接系列活动。推荐企业申报河南省“机器换人”示范项目,积极争取省财政整机购置或租赁费补贴。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

(四)发展服务型制造

1.时间节点:每年滚动培育1个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

2.攻坚重点:开展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和市级服务型制造培育,围绕平顶山市主导产业遴选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服务型制造培育。开展“服务型制造进百企”系列活动,发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推动制造企业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 服务”转型,汇编推广制造模式或创新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五)推动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平台建设

1.时间节点:培育2家面向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云平台和供应链平台。到2020年基本建成“综合平台 专家平台”的工业云平台体系。

2.攻坚重点:深化国家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发展市级工业云示范,探索发展工业大数据应用和服务模式,打造协作共赢的制造业大数据生态环境,构建覆盖制造业重点行业的工业云平台体系。依托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高集团等大型企业及重点信息服务企业建设全市性工业云平台,开展信息资源服务、能力要素纵向整合、工业大数据应用服务、电子商务等服务。在制造业领域积极尝试大数据创新试验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

(六)培育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1.时间节点:到2020年争取培育1家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2.攻坚重点:加强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的对接,积极利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27所、中机六院等智能制造方案提供企业,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为我市企业提供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依托平顶山市豫信工业和信息技术研究院,开展“智能化诊断进企业”活动,围绕重点企业开展智能化培训、诊断,对优秀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

(七)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

1.时间节点:到2020年,在装备制造领域,推动研发一批特色智能化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2.攻坚重点:围绕电气装备、环保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物流与仓储、增材制造等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引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以市场换技术、换投资、换产业,开展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和应用试点示范,提升关键技术装备以及工业互联网创新能力,组织智能制造装备生产与应用对接。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

成立平顶山市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联动。同时,建立重大智能化项目试点示范和绩效考评机制,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工作机制,细化推进举措,抓好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完善发展环境

鼓励工业企业积极参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重点孵化培育“智能工厂、智能车间”试点示范企业,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获得河南省智能工厂、智能车间试点示范试点的企业给与奖励支持。在条件成熟时,成立平顶山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联盟,创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交流平台,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作提供支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

(三)构建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

制定《平顶山市制造企业“双创”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平顶山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创建大中型企业“双创”平台、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促进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为智能化改造提供技术资源和配套设施服务。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附件:智能化改造2017年攻坚目标任务分解表.docx



平顶山市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攻坚方案

 

按照全省的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工作安排,为加快实施以新产品开发为重点的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创新摆在制造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发挥技术改造稳投资的关键作用,着力打造“三城两地一区”,突出“一县(区)一主业”,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新产品开发为重点,以“三对标四提高”(对照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推动产品提质、企业提效、产业提升、结构提优)为抓手,引导和推动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实施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积极创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创新型企业,开发标志性新产品,推动产业高端化、终端化、高效益发展。到2020年,引导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由10%提高到30%以上。

技术改造攻坚年度目标

——2017年,推动150家规上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完成技术改造投资不低于110亿元,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15%以上,积极培育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2018年,推动260家规上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完成技术改造投资不低于140亿元,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20%以上。

——2020年,推动70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普遍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完成技术改造投资不低于300亿元,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30%以上,力争建成1—2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二、重点任务

(一)以“三对标四提高”为抓手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

1.时间节点:每年技术改造投资增长高于工业投资增长10个百分点以上,2017年全市2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到2020年完成7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

2.攻坚重点:在全市企业中开展以“对照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推动产品提质、企业提效、产业提升、结构提优”为主体的“三对标四提高”活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体系,推动企业广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促进产品创新和品牌建设。强力推进省“十百千”技改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创新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以新产品开发为主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省技改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市工业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创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1.时间节点:2017年,启动培育1—2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作。2018年争取1家列入省创新中心培育名单,力争2020年建成1—2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2.攻坚重点:强力推动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工作,搭建以企业为主体、以股份制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建设制造业协同创新的新型载体、制造业技术转化的中试基地、制造业技术创新的公共平台、制造业创新人才的培养中心。凡列入省创新中心培育名单的单位,在培育期内除享受省规定的资金补助外,市财政每年度再给予创新中心培育经费补贴100万元;被省认定为省创新中心的,除享受省规定的资金补助外,市财政再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三)支持创新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1.时间节点:每年推动5—10个创新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2.攻坚重点:聚焦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等创新型企业,以及“双百”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隐形冠军、小巨人企业等,引导企业实施一批技术改造项目。对创新型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申报争取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

(四)加快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

1.时间节点:每年滚动支持企业开发不少于50项新产品。

2.攻坚重点:制定实施“三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加快工业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的意见,强化标准引领、质量取胜、品牌带动,组织对企业开发新产品的主要性能、技术水平、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价,加大技改支持力度,加快开发投产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知名品牌、较高附加值、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积极推动我市产品列入《河南省重点鼓励使用优质工业产品目录》。落实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国家新材料首批次支持政策。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五)实施工业强基工程

1.时间节点:攻克一批先进基础工艺、基础零部件。

2.攻坚重点:围绕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组织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根据国家、省工业强基年度实施指南,在电气装备、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等高端装备领域,突破一批先进基础工艺和基础零部件。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六)打造工业精品

1.时间节点:每年滚动培育5—10个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质量过硬、美誉度高的工业精品。

2.攻坚重点:积极参加河南制造精品评选。以工业消费品和食品为重点,联合新闻媒体和各类宣传平台,积极参加“精品河南”品牌推介,知名品牌“全国行”“网上行”“进名店”等活动。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七)加强质量品牌和技术标准建设

1.时间节点:支持企业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推进内外销消费品“同线同标同质”。

2.攻坚重点: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重点院校、科研机构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工业大奖、中国质量奖、国家级质量标杆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按省、市有关奖励规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对在全国同品种前3家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以及按期通过评价的企业,向上争取省财政给予奖励。争创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组织开展“三品”战略示范试点。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八)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

1. 时间节点:推动开发标志性、带动性强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2.攻坚重点:聚焦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战略产业发展亟需,在电气等高端装备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对经省认定的首台(套)成套装备、单台设备和关键部件,市内研发和购买使用单位按照按照省、市有关奖励规定给予奖励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

成立平顶山市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并组织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综合协调企业技术改造有关事宜。每年制定全市技术改造工作方案,健全技术改造项目库,完善技改示范项目推进和绩效考评机制,定期对各地企业技术改造情况进行排序通报,对考评先进的县(市、区)通过量化给予资金倾斜。各县(市、区)政府、平顶山化工产业聚集区管委会、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高集团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建立服务平台

建设全市统一的技术改造项目和新产品开发网上登记管理平台,健全项目管理服务体系,使技术改造服务平台、新产品登记服务平台和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平台互联互通、有效对接,实现一个平台办理、一站式服务。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完善统计体系

研究完善与全国统一的技术改造投资统计体系,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定期发布技术改造投资分析报告,为政府投资政策制定、投资监测和预警分析提供重要参考。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附件:技术改造2017年攻坚目标任务分解表.docx



平顶山市推进技术创新攻坚方案

 

按照全省的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大力实施技术创新攻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1461”发展思路,以“三城两地一区”建设为主阵地,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总目标,充分发挥创新引领型企业在产业转型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建设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培养引进创新型人才和团队,突破主导产业发展技术瓶颈,推动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为打赢转型发展攻坚战,奋力打造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提供重要支撑。

技术创新攻坚年度目标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新增15家以上,总数突破65家;培育创新龙头企业1家;新引进培育创新型团队1个以上;争创1家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10家省级创新平台。

——2018年,全社会市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新增20家;新型研发机构实现突破;大中型工业企业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比例达到60%以上;引进和培养创新型团队6个以上,其中高层次创新型团队2个以上。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20家以上,与2016年相比实现数量翻番;新型研发机构达到8家;国家级研发平台达到5个,大中型工业企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实现全覆盖;累计引进和培养创新型团队10个以上,其中高层次创新型团队5个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发展创新引领型企业

1.时间节点: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65家;培育1家创新龙头企业。2020年总数力争达到5家;培育“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5家和科技型中小企业60家。2018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家。2020年达到120家以上。

2.攻坚重点

(1)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增计划,建立市县联动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全流程服务体系,组织多层次、多形式、常态化培训活动,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小升高”培育行动,建立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和“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库,对入库企业在知识产权申请、研发费用归集等方面实施规范管理和系统指导,重点扶持、专题辅导,补齐发展短板,提高申报高企成功率。

(2)加快培育创新龙头企业。实施创新龙头企业培育工程,优先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内遴选,培育一批创新发展能力强、引领作用大、研发水平高、发展潜力好的创新龙头企业;支持经认定的创新龙头企业在重大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创新联盟构建、高层次创新平台建设、人才技术集聚等方面率先实现突破,争创国家创新企业百强工程试点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引领带动全市企业创新转型发展。

(3)培育发展“科技小巨人”企业。在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遴选一批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帮助其发展成为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一批社会化、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二)建设创新引领型机构

1.时间节点:2017年培育引进新型研发机构2家。2018年新型研发机构达到5家。2020年新型研发机构达到8家。

2.攻坚重点:大力推进河南城建学院尼龙产业技术学院、尼龙产业重点实验室和平顶山学院先进尼龙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支持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能源化工研究院科技成果孵化器有限公司,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高性能尼龙纤维研究室、聚氨酯研究室、尼龙高端注塑研究室,平高集团“清华大学—平高集团电气技术联合研究中心”“河南省高压智能电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批高端研发机构建设,围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建立健全新型科研管理体制、市场化人员激励机制、高效的创新组织模式和灵活的的成果转化机制,提升创新成果研发转化能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三)培育创新引领型人才

1.时间节点:2017年新引进培育创新型团队1个以上。2018年引进培育创新性团队6个以上,其中高层次创新型团队2个以上。2020年进站院士达到8人以上、中原学者取得突破,累计引进培育创新型团队10个以上,其中高层次创新型团队5个以上。

2.攻坚重点

(1)培育创新型科技人才。落实“中原千人计划”“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等工作部署,加大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对创新型领军人才给予长期稳定的支持,为有潜力成长为中院学者的设立工作室,实行有针对性的特殊支持政策,力争取得新突破;利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NSFC—河南联合基金、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等,加大对中青年科技创新骨干人才资助力度,培养一批科技创新杰出青年人才;以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国际联合实验室等为载体,建设一批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2)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开展“中原千人计划”“河南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工程”工作,大力引进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中原学者等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支持其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我市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力争引进世界一流水平、支撑产业转型、具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团队。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商务局、市科协

(四)建设创新引领型平台

1.时间节点:2017年争创1家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10家省级创新平台。2018年全市大中型工业企业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比例达到60%以上。2020年实现大中型工业企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全覆盖。

2.攻坚重点

(1)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支持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整合相关研究力量,加快“炼焦煤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围绕炼焦煤安全开采、清洁焦化和焦化副产品高效利用等开展基础理论和前沿技术研究,为中部能源城建设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支持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整合河南省聚酰胺中间体重点实验室、尼龙技术服务中心和尼龙原材料研究实验室建设,争创国家级尼龙重点实验室,围绕中国尼龙城建设需求,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工艺包开发和产业规划设计;支持平高集团河南省高压开关重点实验室开展技术标准、试验检测技术、大型绝缘件技术和智能电网等研究,围绕促进中原电气城发展目标,争创国家级高压电气重点实验室。

(2)实施大中型工业企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全覆盖工程。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国际联合实验室等各类省级研发机构;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通过落实科技研发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科技优惠政策等方式,鼓励企业加大自身研发投入,集聚创新资源,建设各类型的企业研发机构,努力扩大覆盖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

(五)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1.时间节点:到2018年,有效解决一批制约产业转型发展的关键和共性技术,对重点产业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技术创新对产业转型发展的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形成创新引领型产业新体系。

2.攻坚重点:推进核心技术与关键领域攻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依托骨干企业和技术创新优势企业,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打通产业链衔接难点,抢占产业链提升高点,布局产业链延伸端点,带动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重点在高端装备、功能性新材料、智能电网、新能源等领域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集中突破超特高压大容量开关设备、电力电子、功能性尼龙、工业储能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围绕传统产业加快升级转型,重点在煤化工清洁生产、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等领域,集中突破大型焦炉高效清洁生产、煤焦化副产品高效绿色利用、高等级洁净钢经济化生产等关键技术,促进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提升传统产业市场竞争力,推动产业创新发展。通过创新驱动,着力构建集群集聚发展、跨界深度融合、高端引领突破的新型产业集群发展体系。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农业局、市商务局

三、支撑措施

(一)加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建设,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载体

统筹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拓展创新发展空间,强化核心引领,将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具有较强辐射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增长极,引领带动全市创新水平的整体跃升;研究出台支持3个园区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1 N”政策体系。积极融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辐射区,成为异地共建区,促进示范区科技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化政策红利为创新红利;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机制,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试点,研究制定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激发创新活力。

(二)加大资源统筹力度,强化科技投入保障

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落实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鼓励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加大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财政投入力度,择优对入库企业按照上年度研发费用一定比例给予资金补贴,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对各县(市、区)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我市新获批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在我市注册运营的新型研发机构、新认定的国家级及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实行更有竞争力的人才引进措施,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中原学者等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我市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按照省、市相关规定给予创业资金支持。

(三)实施开放式创新,集聚外部创新资源

认真组织参加“开放创新合作共赢”及科技支撑区域、科技支撑产业发展系列活动,积极开展与中科院过程所、化学所和中国纺织科学院、清华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江南大学等的科技战略合作,争取成功落地3—5家研发机构,引进和实施30项先进技术成果和合作项目。深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弘信创业工场、中关村大学科技园联盟等的合作,培育3家以上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立健全技术转移服务体系。

(四)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建立金融服务支撑科技创新机制

深化科技和金融结合,完善创新产业资金供应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集合贷款业务,深化与中原银行的科技金融战略合作,组织开展科技贷、科技保、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科技金融服务业务,启动市科技创新及先进制造业投资基金等科技金融服务业务,引导银行信贷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设立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军民融合、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领军人才创业项目,支持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协调联动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平顶山市推进技术创新攻坚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推进技术创新攻坚工作整体谋划布局,定期研究解决技术创新攻坚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技术创新攻坚行动 。

(二)完善配套措施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发展实际明确攻坚重点,制定具体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跟进配套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

(三)加强督导考评

强化目标考核导向,将当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纳入县(市、区)考核体系,开展考核评价和督查通报,引导县(市、区)政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附件:重点产业关键技术创新攻坚明细表.docx


 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编号:HNDC—2017—ZF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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