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7〕104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7-00125 | 关键词 | 能源产业 转型发展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能源产业转型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16日
平顶山市能源产业转型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转型发展攻坚决策部署,加快全市能源产业转型发展步伐,扎实有效推进工作任务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能源产业转型发展的必要性
(一)产业基础
平顶山市因煤而立、依煤而兴,是一座资源型城市,曾有效保障了全国能源供应,维护了国家能源安全,为河南省乃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自1957年建市以来,经过近60年的发展,我市能源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一批新兴能源产业正在发展壮大,目前已形成了煤炭、电力、热力、天然气、风电、光伏等门类较为齐全的能源产业体系。
煤炭方面,依托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已形成原煤3780万吨、洗煤6200万吨的生产能力。原煤、洗煤产品除满足本省需要外,还销往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福建省、广西省、上海市等省(市),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电力方面,依托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投平顶山发电分公司等大型骨干企业,已形成522万千瓦火电装机规模,并通过姚联变500千伏开关站以及香山、湛河500千伏变电站输送市外、省外,在华中电网中处于枢纽地位。热力方面,依托国电投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形成1320蒸吨/小时供热能力,建成供热管网200余千米,覆盖城市绝大部分地区。天然气方面,依托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天伦燃气管网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建成天然气长输管线401千米,形成“西一线”“西二线”双气源供应保障格局,覆盖全部县(市、区)。风电、光伏方面,依托大唐集团、华润集团及中民新能公司等一批实力雄厚的大型国有或民营企业,新建了一批风电、光伏项目。
(二)能源产业转型发展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我市能源产业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和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凸显,传统能源行业比重过大、产能过剩严重,清洁利用技术不高、环保问题突出,生产粗放、智能化水平不高,产品深加工不足、附加值不高等问题,促使能源产业转型发展必须加快步伐。
加快能源产业转型发展时间紧、任务重,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大局,是重塑平顶山市形象、重振平顶山市经济、实现平顶山市振兴崛起的重大任务。实现能源产业转型发展,有利于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提高能源供给质量和效率,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持续增长,有利于改善大气环境、形成绿色清洁发展方式。
二、能源产业转型发展工作思路
树立“绿色、低碳、清洁”发展理念,坚持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清洁利用并举,电源与电网协调发展,转变能源发展方式,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构筑安全、稳定、清洁、高效的能源体系。结合平顶山市实际,一是通过“电代煤”“气代煤”“多能互补”“互联网+智慧能源”的发展,走传统能源新型化道路;二是加强电网、热网、气网建设,不断提高覆盖面和使用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能源保障能力;三是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高集团等骨干企业为依托,以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发电及储能电池等领域为重点,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不断提高其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推动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费革命,实现能源结构转型升级,推动我市能源产业转型发展。
三、能源产业转型发展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努力,到2017年底,全市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8.7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1.55万千瓦。到2018年底,全市风电装机规模达到7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装机达到60万千瓦,开工鲁山4×3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到2020年,全市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0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00万—150万千瓦,新增变电容量892万千伏安、线路里程506千米,天然气消费量达到6亿立方,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提高到70%以上,开工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围绕到2020年实现1000万千瓦装机容量总目标,在我市形成风电、光电、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发电及煤电为一体的新能源和传统能源协调发展区。
四、能源产业转型发展工作重点任务
围绕以上目标和思路,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动煤炭提质发展
调整优化煤炭产品结构,推进煤炭分级提质利用,加大原煤洗选加工比例,提高商品煤质量,稳定市场份额,增加企业经营效益。落实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政策精神,支持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关停淘汰安全隐患严重、资源枯竭矿井。加大矿井六大系统的安全改造投入,建设本质安全型煤矿。规划“十三五”末原煤产能调整至3500万吨左右,综合入洗率提高到80%以上。
重点实施: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四矿动力洗煤厂、六矿动力洗煤厂改扩建、八矿洗精煤厂改扩建、新建八矿二井、宝丰洁石煤化洗煤厂等5个项目,总投资21.8亿元,“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9.6亿元。
(二)实现煤电清洁高效智能化发展
淘汰超期服役,不符合能效、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的燃煤机组,支持发展大容量、高参数、清洁高效的燃煤火电及热电联产机组,鼓励对现有机组实施供热改造,满足城市集中供热发展需要。
重点实施:平顶山特大型能源化工基地“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项目、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火电机组、河海新能源舞钢2×3万千瓦清洁煤热电及国电投平顶山发电分公司、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平东热电公司标杆引领等6个项目,总投资约130亿元,“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51亿元。
(三)加强电网建设
按照“一个先进、六个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即农网整体达到中部地区先进,110千伏变电站覆盖所有县域产业集聚区、35千伏变电站覆盖所有乡镇、10千伏配变覆盖所有自然村、配电自动化覆盖所有中压线路、智能电能表覆盖所有电力用户、机井通电覆盖平原地区所有农田,强化骨干电网建设。积极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消除电网薄弱环节,为“电代煤”工作的深入推进打好基础。
重点实施:500千伏平顶山东变电站和220千伏鲁山望城、叶县叶南以及110千伏市区薛庄、舞钢垭口等变电工程,总投资41亿元。
(四)推进电网智能化发展
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开展智能电网示范工程,依托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展多能互补和“互联网+”智慧能源试点工作。配合电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做好充电桩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为满足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创造条件。
重点实施: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特大型能源化工基地“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项目、平顶山畅的科技有限公司“桩联网”项目,总投资75亿元。
(五)加快天然气、热力基础设施建设
依托“西一线”“西二线”气源,结合“煤改气”工作,推动天然气管网向乡镇、社区加快延伸。在城市商业中心、工业园区等负荷终端,布局建设天然气多联供分布式能源站。按照热源与热网协调发展的要求,一方面适时推进国电投平顶山发电分公司供热改造,另一方面加快宝丰县(供热专规已确定)、鲁山县、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热网规划编制与实施,不断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提高集中供热普及率。
重点实施:中石油叶县49.8亿立方盐穴储气库、中石化唐河—伊川天然气管道平顶山段工程、姚电—平煤蒸汽联网工程、国电投平顶山发电分公司供热改造、宝丰县城区供热管网建设(热网总长34公里)、国兴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中兴科技产业园5×3.3兆瓦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主干热网一期30公里、二期60公里)等项目,总投资168亿元。
(六)积极推进风电项目建设
围绕省“十三五”规划的我市“百万千瓦风电基地”目标,重点在郏县、鲁山县、叶县等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工建设、规划布局一批风电项目。
重点实施:中广核叶县夏李4.8万千瓦风电、大唐郏县大刘山3.2万千瓦风电、华润新能源鲁山银岭3.8万千瓦风电等16个项目,总规模74万千瓦,总投资58亿元。
(七)有序发展光伏发电项目
抓住国家大力支持光伏扶贫和光伏领跑者计划的机遇,围绕贫困县鲁山县和叶县,实施光伏扶贫开发,积极推进光伏扶贫村级小电站建设。依托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积极申报实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光伏领跑者计划。
重点实施:中民新能鲁山40万千瓦光伏扶贫项目、协鑫新能源叶县30万千瓦光伏扶贫项目、383座光伏扶贫村级小电站建设、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50万千瓦光伏领跑者计划等15个项目。
(八)稳步推进生物质发电项目
发挥宝丰县、叶县秸秆资源丰富的优势,在宝丰县、叶县布局生物质发电项目,解决垃圾围城污染、垃圾填埋占地问题,
重点实施:平顶山生活垃圾热电(宝丰县)、平顶山城市生活垃圾发电(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和中电工程叶县1×3万千瓦秸秆热电3个项目,总投资14.4亿元。
(九)加快抽水蓄能、储能项目建设
发挥鲁山县独特的地理优势,做好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规划工作。依托平高集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构筑电池关键原材料、电池单体、电池储能装置的完整产业链体系。
重点实施:鲁山花园沟4×3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宝丰雷纳锂电科技公司1亿安时锂电池项目、新华区锂电池负极材料等项目,总投资71亿元,“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54亿元。
五、保障措施
(一)规划实施到位
平顶山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与省“十三五”能源规划进行了对接,现已付诸实施。要按照规划布局建设能源项目,使项目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发挥规划对能源发展的调控、引导作用,不符合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二)狠抓项目建设
一是强化指导服务,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对符合政策导向、带动力强、有利于结构调整的能源项目,有关部门要在土地使用、资金信贷、税收优惠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促进早投产早见效;二是加强项目检查督导,规范开发建设秩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针对建设环境等开展督查,为能源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注重政策引导
一是按照国家、省正在出台的电力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进市场化进程,在购售电环节引进竞争,打破垄断,逐步扩大大用户直供电覆盖面;二是在省光伏发电规模指标有限的情况下,利用光伏扶贫和领跑者计划,从国家争取单列指标,实现突破发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促进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建立联系机制,明确具体工作联络人员,形成网络化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