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7〕120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7-00001 | 关键词 | 菜篮子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平顶山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面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提高平顶山市生产供给保障能力,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46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和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意见》(平政办〔2014〕64号)等有关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绿色发展为主题,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为载体,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和调控保障体系,推动“菜篮子”产品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实现有效供给增加、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蔬菜总产量达到240万吨,年均增长4%,其中设施蔬菜总产量达到50万吨;全市肉、禽蛋、奶产量分别达到32.5万吨、10.54万吨、18.9万吨,年均分别增长3.41%、2.55 %、3%;水产品总产量达到3.5万吨。逐步建成覆盖城乡、业态多样、便民安全的农产品批发、零售网络,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季节供应均衡、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增加“菜篮子”产品供给
1.大力发展优质瓜果菜。认真实施“菜篮子”产业发展“两带五区一核心”(G311叶县鲁山段、G234叶县段、S231郏县宝丰段、S238郏县段沿线蔬菜生产带;南部韭菜和设施蔬菜生产区、西北露地蔬菜生产区、北部加工蔬菜生产区、张良黄姜集中种植区、库区水生蔬菜种植区;近郊城市蔬菜供应保障核心区)发展规划,切实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加强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通过改善基础条件、完善生产设施、提高装备水平,建设一批高标准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加快设施蔬菜温室、大棚升级改造步伐,重点支持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和日光温室、连栋大棚、节水灌溉和水肥一体化等生产设施建设。结合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国家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建设工作,大力发展粮菜结合、牧菜结合的生态蔬菜和生态水果,推广“猪—沼—菜”“猪—沼—果”“粮—菌—菜”“果—菌—菜”等循环模式。大力推广有机肥、生物菌肥等新型肥料和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积极推广反季节蔬菜品种,因地制宜发展春提早和秋延后以及越冬菜生产。加强集约化育苗场建设,延长蔬菜产业链,带动基地发展,稳定蔬菜面积和产量。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蔬菜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下同)。
2.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畜牧业。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加大畜禽规模养殖粪污综合处理利用力度。到2020年底,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以上。加快推进种养结合、农牧结合、养殖场建设与农田建设有机结合,按照生态承载容量,合理布局畜牧养殖场,推广“百亩千头生态方”循环发展新模式。着力培育“农牧结合、林牧结合、加工带动、养殖带动、合作带动、复合发展”六种循环企业发展类型,实现畜、粮、菜、果协同发展。壮大肉牛、奶牛产业集群,发展以“郏县红牛”为主的肉牛养殖基地和以宝丰县伊利乳品加工为依托的奶源基地建设。规划建设平顶山市现代农牧合作社与上海添奇实业有限公司合作的100万头生猪屠宰精深加工项目、郏县农牧发展有限公司100万只生猪养殖屠宰加工项目、叶县100万只蛋鸡养殖及蛋品加工项目,提升畜产品加工能力。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
3.加强渔业基础设施、渔业资源生态养护和平安渔业建设。结合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加强水产养殖环保治理。引导、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推广应用生态化设施养殖技术,利用生物技术对池塘养殖尾水进行净化处理,实现养殖废水零排放或达标排放。积极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探索“稻田—藕塘—鱼(虾、蟹)”生态种养模式。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4.积极推进“菜篮子”产品加工。围绕差异化消费需求,大力推行果品蔬菜、食用菌等产后精选、分等分级、净化包装,提升产品市场价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菜篮子”产品储藏、烘干、清洗、分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提供优质高效的加工一条龙服务;引导乳品加工企业扩大巴氏奶、酸奶等中高端奶制品生产。以初加工产品产后减损、贮藏保鲜、精深加工品研发、副产物综合利用为主,引进一批成熟适用的加工工艺和设施设备,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适应市场和消费升级需求,积极开发营养健康的功能性食品。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畜牧局、市蔬菜办,各县(市、区)政府。
(二)完善市场流通体系,提高市场流通能力
1.加快批发市场建设,构建“菜篮子”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以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区域性批发市场为支撑、零售网络为节点、物流配送为辅助的“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高标准建设1—2个现代化的大型综合性“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发挥“菜篮子”产品的集散中转和供应保障作用。在“菜篮子”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和规模生产区(园),培育和建设一批产地批发市场;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布局实施新型农贸市场,结合城区改造新建一批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市场发展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2.加强零售网点建设,强化产销衔接功能。积极发展业态多样、便民安全的城乡鲜活农产品零售网点,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菜篮子”零售终端网络。加强产地集配中心建设,大力发展基地农产品商品化加工及配送功能,延伸“菜篮子”产品产业链,增强产地与销区直接对接的能力。推动订单农业发展,鼓励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和加工企业积极与农产品基地开展“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场厂挂钩”以及在农贸市场设立直销区等多种产销对接活动,稳定产销合作。支持有实力的基地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城市建设社区连锁直销平价蔬菜店、周末直销车载市场等直销网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发展中心、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3.利用新型传播媒体,大力发展“菜篮子”产品电子商务。鼓励电商与生产者对接,拓宽“菜篮子”产品销售渠道,促进“菜篮子”产品生产向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发展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4.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构建“菜篮子”产品品牌体系。创建区域公用品牌,做大做强平顶山韭菜和张良姜。以县为单元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消减农产品地理标志空白县。发展企业自主品牌,塑造“鹰城名片”。积极组织参加农产品交易会及相关涉农展会,宣传推介本地农产品品牌。注重品牌培育保护,认真组织参与年度河南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遴选和修订。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蔬菜办。
(三)严格质量监管,确保“菜篮子”质量安全
1.落实“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各级政府对辖区内的“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建立市、县两级菜篮子产品的检测管理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
2.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快“菜篮子”产品地方标准制(修)订和推广应用,开展蔬菜、畜产品、水产品标准化创建活动,着力推动蔬菜、畜禽水产养殖标准化生产,建成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加大“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力度,积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提高认证产品覆盖率。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蔬菜办。
3.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农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和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构建从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产品检测、生产记录、包装标识等全程覆盖、运转高效的监管格局。加快建立覆盖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和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和可追溯体系。建立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建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农业投入品可追溯体系。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建立调控保障体系,强化风险应对能力
1.完善“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建立和完善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新兴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性保险、生产者补贴、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对接,按规定实施减免进场费、发放低保、特困等低收入人群补贴政策,制定“菜篮子”产品供求应急调控预案。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发展中心、市畜牧局、市蔬菜办。
2.建立“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根据我市“菜篮子”产品生产消费实际情况,确定“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和储备量,建立规范可行的储备制度。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蔬菜办。
3.建设“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体系。根据我市产销实际情况,建立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队伍,构建监测指标体系,规范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蔬菜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平顶山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农业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在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担“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平顶山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在生产、流通、储备、用地以及绿色通行证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组织,做好规划,完善政策,切实抓好本辖区内的“菜篮子”工作。
责任单位: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大支持力度。在每年200万元蔬菜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适量增加财政资金,用于完善支持“菜篮子”生产、流通等领域的调控政策。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发展中心、市畜牧局、市蔬菜办。
(三)强化科技支撑。依托市农科院等科研机构的研发优势,建立蔬菜、畜牧、水产等产业技术体系,为产业发展提供全产业链技术服务。加快科技队伍建设,强化技术培训,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发挥全市“菜篮子”产品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等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为“菜篮子”产品产业提供统一高效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蔬菜办。
(四)建立考核机制。市政府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并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将考核指标量化细化,确保完成各项考核指标,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汇总考核材料,统筹协调考核工作。
附件:1.平顶山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名单.docx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