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8〕5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8-00014 关键词 粮食生产功能区 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2月2日



平顶山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为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15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划定目标

2019年底前,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220万亩,其中小麦220万亩、玉米160万亩,种植面积有重叠;划定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大豆28万亩,大豆与小麦重叠28万亩。“两区”地块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综合分析现有永久基本农田现状,以及各种农作物种植面积与产量等因素,按照布局合理、标识清晰、生产稳定、能划尽划的原则,结合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规划(2012―2020年),以及平顶山市高标准粮田建设和粮食高产建设成果,科学合理划定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和大豆生产保护区,落实到地块。

2.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两区”划定必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宣传引导和政策激励,鼓励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3.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围绕保护核心产能和保护产业安全,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

(二)划定范围

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

1.基础条件相对较好。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等范围的地块。优先将平顶山市规划的高标准粮田115万亩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

2.生产相对稳定。具有小麦、玉米、大豆的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的地块。

3.功能作用长期有保障。结合永久基本农田规划成果,与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规划相衔接,在较长时间内确保不被其他建设征占用的地块。

(三)划定要求

1.将划定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县(市)、乡镇、村。根据国家和省政府要求,我市明确了各县(市)的划定任务。各县(市)要综合考虑本地资源禀赋、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情况,尽快将划定任务分解到乡镇、村。

2.建立“两区”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各县(市)政府要按照本工作方案和相关技术规程,将具体地块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地块面积、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和土地流转情况等信息,统一编号,建立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核定修正。

3.以优势产区的生产大县为重点区域。叶县作为优势产区的产粮大县,是本次“两区”划定工作的重点县,要按照小麦、玉米、大豆种植现状面积,率先开展划定工作,确保划优、划实、划到位。市农业局要加强对叶县的指导和督促,并梳理工作样本,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促进 “两区”划定工作有序推进。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8年1月底前)

“两区”划定工作以县(市)为基础推进,各县(市)政府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统筹谋划“两区”划定工作。2018年2月10日前,各县(市)将工作方案报市农业局。

(二)摸清地块底数(2018年2月底前)

县级“两区”划定工作要在摸清区域地块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确定“两区”划定的初步区域范围,开展图上作业;要实地调查核对划入“两区”地块的情况,搜集划入地块的基本信息;要修改完善“两区”划定图斑,形成准确的带经纬度图斑和数据。

(三)探索开展试点(2018年6月底前)

采取试点先行的方式,在叶县组织试点,开展“两区”划定工作培训。

(四)形成全面划定成果(2019年12月底前)

各县(市)要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要求,做好“两区”划定数据的测绘搜集工作,开展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并逐级汇总地块图斑及信息,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信息系统。每季度将“两区”划定地块图斑和数据汇总报市农业局。在确保“两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五)审核和汇总划定成果(2019年12月底前)

各县(市)及时组织开展“两区”划定成果的核查验收工作,在公告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情况报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同时抄送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负责汇总全市“两区”划定成果,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后向市政府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分工

市政府建立由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参加的全市“两区”划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要主动提供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等资料;市发改委要将全市粮食生产核心区、高标准农田、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与全市“两区”划定工作有机衔接;市财政局要做好市级“两区”划定工作的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夯实各地责任

各县(市)政府是“两区”划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建立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三)严格督导考核

建立定期上报和通报制度,市农业局每季度末要向省农业厅上报平顶山市“两区”划定工作进度,并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县(市)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要组成联合督导组,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和评价考核。各县(市)政府要将“两区”划定工作进度情况及成效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并建立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大力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营造有利于“两区”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宣传划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推动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齐心协力,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平顶山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任务分配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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