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8〕16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8-00022 | 关键词 | 焦化行业 优化升级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平顶山市焦化行业优化升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标准规范和环保要求,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技术进步、创新转型”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量控制,优化布局
2005年以来,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国家、省对焦化行业治理政策和要求,全市焦化行业通过关闭整顿、企业整合(上大关小)、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焦化行业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全市共有焦化生产企业5家已备案建设项目4个,焦炭产能总计950万吨/年。
根据国家《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规定:“炼焦项目建设应根据当地资源、能源状况,以及环境容量、市场需求情况,落实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结合平顶山市焦化行业现状,全市焦炭产能控制在现有焦炭产能以内,不再新增产能。
根据平顶山市“十三五”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全市目前焦化产业现状、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坚持园区化布局、集群化发展,打造全产业链煤化工产业,平顶山市焦化产业集中在宝丰县和石龙区布局。
二、整合产能,升级改造
对全市现有生产企业焦炭产能和已备案建设项目焦炭产能进行整合,采取产能置换方法进行。对建设项目已备案但长期未实施的闲置产能,由市政府统一调配;其他产能鼓励产能置换企业通过自主交易进行调配。
平顶山市巨源焦化有限公司100万吨捣固焦项目和平顶山市物鑫焦化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捣固焦项目产能,由市政府统一调配。
调配焦炭产能60万吨,支持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京宝焦化有限公司170万吨/年焦化改扩建工程项目(平顶山市天宏焦化公司“退城进园”项目)。
调配焦炭产能70万吨,支持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30万吨/年焦化升级改造项目。
调配焦炭产能70万吨,支持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升级改造。
宝丰县政府督促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加快项目后期的建设进度,尽快达产并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准入公告;督促平顶山市泓利煤焦有限公司90万吨/年捣固焦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石龙区政府推动平顶山市宏业泰工贸有限公司战略重组,尽快释放有效产能。
三、落实责任,合力推动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焦化行业升级改造工作,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督促企业将退出的产能设备按期拆除到位。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落实责任,合力推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项目前期产能置换工作;市发改委负责项目备案变更工作;市环保局负责项目环评工作;市安监局负责项目安评工作。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共同推进焦化产业健康发展。
(三)企业作为焦化行业升级改造主体,要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严格按照时间期限拆除退出的产能设备,使其不具备恢复生产的条件。
2018年4月8日